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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辞辩证下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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卜居 史记有滑稽传,索隐云:“滑,乱也。稽,同也。言辩捷之人言非若是,言是若非,能乱异同也。”扬雄酒赋“鸱夷滑稽”,颜师古曰:“滑稽,圜转纵舍无穷之状。”此词所用二字之意,当以颜说为正。 渔父 衣叶于巾反者,礼记“一戎衣”,郑读为殷,古韵通也。 九辩 悲秋,旧说取譬烦杂,皆失本意。 “有美一人”,注指怀王,非是。“心不绎”,注训绎为解,即当作释。补训抽丝,乃说为绎字耳。又疑或是怿字,喜悦意耳。 “无伯乐之善相,今谁使乎誉之”,誉,一作訾,相度之义也。又与上句知字叶韵,故当作訾为是。但下句两之上字复不韵,则又不可晓。故今且作誉,而四句皆以之字为韵。 “朱雀”,雀,一作荣,非是。盖下与苍茏为对,皆为飞行之物,不当作荣。王注亦自作雀,不知洪本何以作荣也。“茇茇”,音斾,盖言朱雀飞扬其翼,茇茇然也。今一作芺,音于表反,乃随荣字误解耳。 “轻辌”,轻,一作轾”,非是。轻字义证甚明,轾乃车之行貌,于义不通。 招魂 后世招魂之礼,有不专为死人者,如杜子美彭衙行云:“暖汤濯我足,剪纸招我魂。”盖当时关陕间风俗,道路劳苦之余,则皆为此礼,以祓除而慰安之也。近世高抑崇作送终礼云:“越俗有暴死者,则亟使人徧于衢路以其姓名呼之,往往而苏。”以此言之,又见古人此诫有望其复生,非徒为是文具而已也。 “恐后之”,如汉武帝遣人取司马相如遗文,而曰“若后之矣”之意,注云:“言已在它人后也。” 此篇所言四方怪物,如十日代出之类,决是誔妄,无可疑者,其它小小异事,如东方长人、南方雕题、杀人祭鬼、蛇虺封狐、西方流沙、求水不得、北方层冰飞雪之类,则或往往有之,如五代史言:“北方之极,魑魅龙蛇,白昼群行。”盖地偏气异,自然如此,不足怪也。 无木谓之台,有木谓之榭。一曰凡屋无室曰榭。说文乃云:“台,观四方而高者。”“榭,台有屋也。”说文与二说不同,以春秋“宣榭火”考之,则榭有屋明矣。 卒章心字,旧苏含反,盖以下叶南韵,然于上句枫字却不叶,此不知枫有孚金、南有尼金可韵,而误以枫为散句耳。心字但当如字,而以枫、南二字叶之,乃得其读,前亦多此例矣。 大招 周颂“陟降庭止”,传注训庭为直,而说之云:文王之进退其臣,皆由直道。诸儒祖之,无敢违者。而颜监于匡衡传所引独释之曰:言若有神明临其朝廷也。盖匡衡时未行毛说,颜监又精史学,而不梏于专经之陋,故其言独能如此,无所阿随,而得经之本指也。余旧读摄而爱颇说,然尙疑其无据,及读此词,乃有“登降堂只”之文,于是益信“陟降庭止”之为古,其义审如颜说而无疑也。颜注汉书时有发明,于经指多若此类。如训棐为匪,尤为明切。足证孔安国、张平子之缪,其视韦昭之徒专守毛、郑,而不能一出己见者,相去远矣。 晁录 王逸所传楚辞,篇次本出刘向,其七谏以下,无足观者,而王褒为最下,余已论于前矣。近世晁无咎以其所载不尽古今词赋之美,因别录续楚辞、变离骚为两书,则凡词之如骚者已略备矣。自原之后,作者继起,而宋玉、贾生、相如、扬雄为之冠,然较其实,则宋、马辞有余而理不足,长于颂美而短于规过;雄乃专为偷生苟免之计,既与原异趣矣,其文又以摹拟掇拾之故,斧凿呈露,脉理断续,其视宋、马犹不逮也。独贾太傅以卓然命世英杰之材,俯就骚律,所出三篇,皆非一时诸人所及,而惜誓所谓“黄鹄之一举兮,见山川之纡曲。再举兮,睹天地之员方”者;又于其间超然拔出言意之表,未易以笔墨蹊径论其高下浅深也。此外晁氏所取,如荀卿子诸赋皆高古,而成相之篇,本拟工诵箴谏之词,其言奸臣蔽主擅权,驯致移国之祸,千古一辙,可为流涕。其它如易水、越人、大风、秋风、天马,下及乌孙公主、诸王妃妾、息夫躬、晋陶潜、唐韩柳,本朝王介父之“山谷”“建业”、黄鲁直之“毁璧陨珠”、邢端夫之秋风三迭,其古今大小雅俗之变虽或不同,而晁氏亦或不能无所遗脱,然皆为近楚语者。其次则如班姬、蔡琰、王粲及唐元结、王维、顾况,亦差有味。又此之外,则晁氏所谓过骚之言者,非余之所敢知矣。晁书新序多为义例,辨说纷拏而无所发于义理,殊不足以为此书之轻重。复自谓尝为史官,古文国书,职当损益。不惟其学,而论其官,固已可笑,况其所谓笔削者,又徒能移易其篇次,而于其文字之同异得失,犹不能有所正也。浮华之习,徇名饰外,其弊乃至于此,可不戒哉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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