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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辞上传第十二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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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》曰:“自天佑之,吉无不利。”子曰:佑者助也,天之所助者顺也,人之所助者信也;履信思乎顺,又以尚贤也,是以“自天佑之,吉无不利”也。 “助”者,己用力而人辅益之之谓,明非不劳而得福也。“顺”者,顺乎理。“信”,循物无违也。《大有》上九在上,而为五所有,以助乎五;惟五虚中以下受群阳,而人助之,居尊位而以柔承上九,故天助之。天助之,则理得而事宜,吉无不利矣。阳刚者,君子之道,故又为“贤”。“尚”,谓五上承之也。夫子引伸爻辞,明天佑不可侥幸,惟信顺以为本,尚贤以求益,乃可以获佑也。《本义》云:“恐是错简,宜在第八章之末。” 子曰:书不尽言,言不尽意,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?子曰:圣人立象以尽意,设卦以尽情伪,系辞焉以尽其言,变而通之以尽利,鼓之舞之以尽神。 “书”,谓文字。“言”,口所言。言有抑扬轻重之节,在声与气之间,而文字不能别之。言可以著其当然,而不能曲尽其所以然;能传其所知,而不能传其所觉。故设问以示占者、学者,当合卦象变通鼓舞之妙,以征《系辞》之所示,而不但求之于辞也。“象”,阴阳奇偶之画,道之所自出,则《易》之大指不逾于此也。六画配合而成卦,则物情之得失,见于刚柔时位矣。《系辞》则以尽情意之可言者也。义,利之合也。卦象虽具,而变通参伍之,然后所合之义显焉。辞虽有尽,而卦象通变之切于人事者,圣人达其意于辞中,以劝善惩恶,歆动而警戒之,则鼓舞天下之权,于辞而著,是利用出入,使民咸用之神所寓也。如是以玩索于《易》,然后《系辞》之得失吉凶,皆藏密之实理,而无不可尽之于书矣。夫子示人读《易》之法,于此至为著明。自王弼有“得言忘象”之说,而后之言《易》者以己意测一端之义,不揆诸象,不以象而征辞,不会通于六爻,不合符于《彖》《象》,不上推于阴阳十二位之往来,六十四卦、三十六象之错综,求以见圣人之意,难矣。 乾坤其《易》之缊邪!乾坤成列而《易》立乎其中矣。乾坤毁则无以见《易》;《易》不可见,则乾坤或几乎息矣。(邪,以遮反。) “缊”,衣内絮著也,充实于中之谓。“成列”,二卦并建,而阴阳十二全备也。“毁”,灭裂之也,谓人灭裂《乾》《坤》并建之义也。“几”,期也。“息”者,道不行不明也。《乾》《坤》各具六爻之全体大用,而卦惟六位,乃六位之中所错综互见者,无非此健顺之德所弥纶以为其实。六位不足以容阴阳之十二,则纳两仪于六位之中,必有变有通,而成乎六十四象。明者以知来,幽者以藏往;来者以立体,往者以待用。体其全,而后知时之所趣,皆道之所丽。学《易》者不明于此,而灭裂《乾》《坤》并建之理,以诡遇于所变之象,则《姤》之一阴何自而生?《复》之一阳何自而来?《剥》之五阳归于何所?《夬》之五阴返于何地?变通无本而祸福无端,无以见《易》矣。抑不知阴阳之盈虚往来,有变易而无生灭,有幽明而无有无,则且疑二卦之外,皆非《乾》《坤》之所固有,而《乾》《坤》有息灭之时,于是而邀利于一时,幸功于一得,则自强不息之学可废以从时,承天时行之德可逆之以自便,德不崇而业不广,苟且趋避于吉凶之涂,道之所以不明而不行也。《易》始于伏羲,而大明于文王。夏、商之世,《易》道中衰。《连山》《归藏》,孔子之世犹有存者,而圣人不论,以其毁《乾》《坤》而欲见《易》也。如此,则京房八宫世应迭相为主,奖六子以与《乾》《坤》并列,秦玠《复》《姤》为小父母之说,皆所谓毁《乾》《坤》而不见《易》者也。 此节与上下文义不相属,盖亦错简,疑在第六章之末。 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,形而下者谓之器。 “形而上”者:当其未形而隐然有不可逾之天则,天以之化,而人以为心之作用,形之所自生,隐而未见者也。及其形之既成而形可见,形之所可用以效其当然之能者,如车之所以可载,器之所以可盛,乃至父子之有孝慈,君臣之有忠礼,皆隐于形之中而不显。二者则所谓当然之道也,形而上者也。“形而下”,即形之已成乎物而可见可循者也。形而上之道隐矣,乃必有其形,而后前乎所以成之者之良能著,后乎所以用之者之功效定,故谓之“形而上”,而不离乎形。道与器不相离,故卦也、辞也、象也,皆书之所著也,器也;变通以成象辞者,道也。民用器也,鼓舞以兴事业者;道也,圣人之意所藏也。合道、器而尽上下之理,则圣人之意可见矣。 化而裁之谓之变,推而行之谓之通,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。 此言《易》之功用,尽于象、辞变通之中也。“化”“裁”者,阴阳之迭相变易以裁其过,而使刚柔之相剂。“推”“行”者,阴阳之以类聚相长而相属,即已著之刚柔更推而进,尽其材用也。此以形而上之道,为形之所自殊,可于器而见道者也。以其变通之义合于已成之象,而玩其所系之爻辞,举是而措之于民用,观其进退合离之节,以择得失而审吉凶,则事业生焉。此以形而发生乎用之利,可即器以遇道者也。圣人作《易》之意,合上下于一贯,岂有不可见之秘藏乎! 是故夫象,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,象其物宜,是故谓之象;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,以行其典礼,系辞焉以断其吉凶,是故谓之爻。 承上文而申言之。象、辞之中,变通在焉,事业兴焉。辞以显象,象以生辞,两者互成,而圣人作《易》之意无不达矣。 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,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,化而裁之存乎变,推而行之存乎通。 此言学《易》者即卦象爻辞变通而尽圣人之意,以利其用也。“存”,在也,在即此以知其理也。“极”,尽也,具知事物小大险易之情状也。六十四卦,天道、人事、物理备矣,可因是以极其赜也。“动”,兴起于善也,玩其辞而劝诫之情自不容已也。“化而裁之”者,人周之于事业有所太过,则刚以节柔,柔以节刚,于卦之变而得其不滞之理。“推而行之”者,苟其所宜然,则刚益刚而不屈,柔益柔而不违,即已然之志行而进之,于卦之通而得其不穷之用也。如此,则可以尽圣人之意矣。 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。默而成之,不言而信,存乎德行。(行,下孟反。) 承上而推言之。欲见圣人之意以尽《易》之理,又存乎人之德行,而非徒于象、辞求之,或不验于民用,则归咎于书也。《易》本天道不测之神;神、幽矣,而欲明著之于事业以征其定理,惟君子能之,非小人窃窥阴阳以谋利计功者所知也。若默喻其理,而健顺之德有成象于心,不待《易》言之已及而无不实体其道,惟修德砥行者体仁合义,自与《易》契合,而信《易》言之不诬也。 右第十二章。此章专言学《易》之事,然占《易》者亦必于化裁推行之妙,考得失而审吉凶之故;不然则亦泥辞而不验矣。存乎人之德行,则惟君子可以筮而小人不与之理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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