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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辞上传第四章


  《易》与天地准,故能弥纶天地之道。

  《易》之象数,天地之法象也。《乾》《坤》统其全,卦爻尽其变,其体与天地合也。“弥”,遍也。“纶”,联合而尽其条理也。“道”,谓化育运行之大用。自其为人物所必繇者,则谓之道。自其妙万物而不主故常者,则谓之神。全肖其体,故曲尽其用。此二句,一章之大指,以下皆以申明此意。

  仰以观于天文,俯以察于地理,是故知幽明之故。

  “故”字以上,皆言《易》之与天地准者;其下则赞其弥纶之盛也。仰观、俯察、兼画卦,系辞而言,余仿此。“天文”,日月星辰隐见之经纬;“地理”,山泽动植荣落之条绪;雷风界其间以生变化者也。《易》之以八卦错综摩荡而成文理者准之。天文则有隐有见,地理则有荣有落。见而荣者明也,隐而落者幽也。其故则明以达幽,而幽者所以养明,明非外袭,幽非永息。于《易》之六阴六阳互见于六位,以乘时而成文理者,可以知幽明之为一物,而但以时为显藏也。

  原始反终,故知死生之说。

  “原”,有本而生也。“反”,归诸其故也。阴阳之见乎卦象者,其自下生,而来也非无本;极于上而且终,其往也非消散而灭。八错二十八综,具《乾》《坤》之全体,以相互屈伸,故资始无穷,而要归可以继起。《易》言往来,不言生灭,“原”与“反”之义著矣。以此知人物之生,一原于二气至足之化;其死也,反于絪缊之和,以待时而复,特变不测而不仍其故尔。生非创有,而死非消灭,阴阳自然之理也。朱子讥张子为大轮回,而谓死则消散无有,何其与夫子,此言异也。

  精气为物,游魂为变,是故知鬼神之情状。

  “精”者阴之始凝,“气”者阳之善动者也。成乎形象者皆谓之“物”。“魂”者,精得气而灵。气荡精而动者也。“变”,易其故而别为新之谓。“为”者,天地絪缊不息之几,以妙屈伸之用者也。“鬼神”者,二气不已之良能,为屈为伸之用,而吉凶之所自出也。《易》之或九、或六,结而成乎卦体,出于无心之分合,神之为物而且为鬼者也。奇偶成而反诸大衍,听再营之游荡,不必仍其故,而又且成焉,鬼之为变而复为神者也。已成乎物者,吉凶之效;未成乎物者,吉凶之几。一聚一散,变化无穷,而吉凶不爽。以此知鬼神之情状,无心而自有恒度,则以事鬼神,应灾祥,而制礼乐刑赏之大用,无不与鬼神合其吉凶矣。自天地一隐一见之文理,则谓之幽明;自万物之受其隐见以聚散者,则谓之生死;自天地至足之体以起屈伸之用,而生死乎物者,则谓之鬼神。天地之道,弥纶于两间者,此而已矣。而《易》以六位为阴阳,十二之全体,一聚一散,一屈一伸于其间,以迭为幽明生死物变,则准之以弥纶天地之道,诚然之几无不著明,而吉凶之故亦必无爽忒矣。此上言《易》之立体,参伍错综以知化,与天地之化相弥纶者也。

  与天地相似,故不违。

  “不违”,天不违之也。天地之所以宰万物者,理而已矣。《易》一准乎时位当然之理,以著其得失,故吉凶虽未先见,而其应不爽,天地弗能违也。此下言《易》之致用,崇德广业,与天地之德相弥纶者也。

  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,故不过。(知,去声。)

  “过”,差也。万物之情理,皆天地之化所发见,而君子知之,必尽以通志成务,而利天下。《易》于物之象变,委曲蕃庶,虽猥小而推之以阴阳之化理,因示以济之之道,则可与天地之流行于品物,而咸亨者,无差忒也。

  旁行而不流,乐天知命故不忧。(乐,卢各反。)

  “旁行”,随所变迁无定则之谓。“不流”,于六位之中往来有纪,而各成其义也。《易》之错综变化,得失不定,皆物理人事之所有。当其时,居其位,则有其道。天命之无所择而施,知之则可不改其乐。盖在天者即为理,在命者即为正,天不与人同忧,而《易》肖之以诏人不忧。此知者之学于《易》而合天之道也。

  安土敦乎仁,故能爱。

  天地普爱万物,而德施无穷,随阴阳之所附丽,皆著其生成。而《易》无择于六位之贵贱险易,皆因时以奠居,奖其进而抑其躁,则无土不有天理之必尽,而健顺之化皆行焉,是体天地广大之生以诏人而利物也。盖人之妨其爱而病物者,惟越位以生意欲,则自私而不恤物之利害。故《易》所重者在位,以示无土之不可安,不待施惠,而于物无伤,仁自敦矣。此仁者之学于《易》而合天之道也。朱子曰:“天地之道,知仁而已。”

 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,曲成万物而不遗,通乎昼夜之道而知,故神无方而易无体。

  相肖曰“范”,统摄曰“围”。昼夜相因而迭为隐见者也。此统挈上文而言。与天地相似,“范围其化而不过”也。知周道济,尽知仁之用,“成物而不遗”也。知幽明、生死、鬼神、屈伸一致之理,“通昼夜而知”也。“通”者《易》通之,“知”者使人知也,此皆与天地之道相弥纶者也。其所以然之故,则以天地之神无方而《易》之无体者,一准之也。“无方”者,无方而非其方,“无体”者,无体而非其体,不据以为体也。吉凶之数,成物之功,昼夜之道,皆天地已然之迹,有方者也。而所以变化屈伸,“知大始”而“作成物”者,其神也;絪缊之和,肇有于无,而无方之不行者也。《易》之阴阳六位,有体者也。而错综参伍,消息盈虚,则无心成化,周流六虚,元体之不立者也。故《周易》者,准天地之神以御象数,而不但象数测已然之迹者也。后之为《易》者,如卦气,如游魂、归魂、世应,如纳甲、纳音,如《乾》一《兑》二、方圆整齐之象,皆立体以限《易》,而域于其方,虽亦一隅之理所或有,而求以肖无方之神,难矣哉!

  右第四章。此章备赞易道之大,合乎天而尽乎人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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