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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二 内则(4)


  凡养老,有虞氏以燕礼,夏后氏以飨礼,殷人以食礼,周人修而兼用之。凡五十养于乡,六十养于国,七十养于学,达于诸侯;八十拜君命,一坐再至,瞽亦如之;九十者使人受。五十异□,六十宿肉,七十贰膳,八十常珍,九十饮食不违寝,膳饮从于游可也。六十岁制,七十时制,八十月制,九十日修;惟绞□衾冒,死而后制。五十始衰,六十非肉不饱,七十非帛不暖,八十非人不暖。九十虽得人不暧矣。五十杖于家,六十杖于乡,七十杖于国,八十杖于朝,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,以珍从。七十不俟朝,八十月告存,九十日有秩,五十不从力政,六十不与服戎,七十不与宾客之事,八十齐丧之事弗及也。五十而爵,六十不亲学,七十致政。凡自七十以上,惟衰麻为丧。凡三王养老皆引年。八十者,一子不从政。九十者,其家不从政,瞽亦如之。凡父母在,子虽老不坐。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,养庶老于下庠。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,养庶老于西序。殷人养国老于右学,养庶老于左学。周人养国老于东胶,养庶老于虞庠,虞庠在国之西郊。有虞氏皇而祭,深衣而养老;夏后氏收而祭,燕衣而养老;殷人冔而祭,缟衣而养老;周人冕而祭,玄衣而养老。

  音义并见《王制》,文句次序稍有异同,传者殊也。“子虽老不坐”者,谓侍必立也。王者继先君而立,既无父之可事,而天子诸侯臣诸父昆弟从兄之敬,又屈而不得伸,乃孝弟之德根于性者不可掩也,于是以敬老近父、敬长近兄之义,制为养老之礼以达其诚焉。四代帝王率行不易,斯后王躬行于上,以道民于孝,所为降德之本也。

  ▲右第十一章。

  曾子曰:“孝子之养老也,乐其心,不违其志;乐其耳目,安其寝处,以其饮食忠养之。(养,余亮反。乐,卢各反。)

  “乐其心”,恤其私也。“不违其志”,伸其道也。“乐其耳目”,备礼乐以奉之也。“安其寝处”,授之逸也。发己自尽曰“忠”。饮食之于养,末也;而尽心以备物,则忠行于所养矣。惟孝子不忍其亲之心诚切充实,施及于老者,一以事父之道事之,故能然也。

  “孝子之身终。终身也者,非终父母之身,终其身也。是故父母之所爱亦爱之,父母之所敬亦敬之,至于犬马尽然,而况于人乎?”

  孝子亲没而思慕之心毕世不衰,见人之老,瞿然心动,自不容已于爱敬,况爱老敬长,人心之所同,彼老者既尝为吾亲之所爱敬,而忍不竭诚以养之乎?此养老之礼所以为孝治之极致,而非徒修其文具已也。

  ▲右第十二章。

  凡养老,五帝宪,三王有乞言。五帝宪,养气体而不乞言,有善则记之,为惇史。三王亦宪,既养老而后乞言,亦微其礼,皆有惇史。(养,余亮反。“有乞”之“有”,于救反。)

  此养国老之礼也。“宪”,法也;养之于庠序,凡其言行皆取之以为法则也。“乞言”,请其教也。养礼毕,又以礼请陈说善道以立教,如今讲学然。乐其心志耳目,“养气”也。奉其寝处饮食,“养体”也。“不乞言”者,重烦之也。“惇”,厚也;载嘉言善行之史名也。“微”,略也;谓不重相问难也。“皆有惇史”,宪与乞言两记之也。三王以道为重,五帝以德为重,自尽其孝养之德而不期必之以闻道,五帝至矣。

  ▲右第十三章。

  淳熬:煎醢加于陆稻上,沃之以膏,曰淳熬。

  “淳”,亦沃也。“熬”,亦煎也。“煎醢”者,以膏炒醢也。“陆稻”,陆种之稻,今闽、粤有之。“沃”,煠也,以陆稻粉为糍,煎醢为其馅而以膏煠之,令熟可食也。

  淳母:煎醢加于黍食上,沃之以膏,曰淳母。(母,莫胡反。)

  “食”,亦糍也。谓之母者,未详。

  炮:取豚若将,刲之刳之,实枣于其腹中,编萑以苴之,涂之以谨涂,炮之;涂皆干,擘之,濯手以摩之,去其皽,为稻粉糔溲之以为酏,以付豚,煎诸膏,膏必灭之;巨镬汤,以小鼎芗脯于其中,使其汤毋灭鼎,三日三夜毋绝火,而后调之以醯醢。□将,与“□”同,子郎反。苴,子余反。谨,与“堇”通,巨巾反。干,古寒反。去,起吕反。

  “炮”,烧也。“将”,牡羊也。“刲”,杀也。“刳”,破腹去藏也。“萑”,乱草。“苴”,苞也。“谨涂”,赤黏泥也。“擘”,手除其涂也。“濯手以摩”,乘热而拭之也。“皽”,肤上垢皮。“糔”,糟沥也。“溲”,揉和也。“付”,涂其上也。以糔和稻粉,如为酏食之法,涂傅豚上而煠之,勿使焦灼也。独言“豚”者,以牂大,须切为大脯以裹酏,不全煎也。“灭”,漫其上而没之也。“镬”,釜也。“汤”,煮沸汤也。前言“付豚”,此言“芗脯”,互文。羊脯亦付,煎豚亦芗也。“芗”,用苏荏和之也。纳煎肉于小鼎,置之巨镬汤中温顿之也。“汤不灭鼎”,不使汤入鼎也。“三日三夜”,温微火而旋添镬水,需其糜也。炮豚、炮牂,八珍之二,以炮煎法同,故合记之。

  珍:取牛羊麋鹿麕之肉,必脄,每物与牛若一,捶反侧之,去其饵,孰,出之,去其皽,柔其肉。(反,孚袁反。去,起吕反。)

  不用豕者,豕多肥,不可持也。“脄”,脊侧肉也。“每物与牛若一”者,或羊、或麋鹿□,各一分,牛一分,合为之也。“反侧”,周遭捶之也。“饵”,筋也。“孰”,烹之熟也。“出”,出于釜也。“皽”,分肉际薄膜也。“柔”,以酸滑调之也。

  渍:取牛肉必新杀者,薄切之,必绝其理,湛诸美酒,期朝而食之,以醢若醯醷。(绝,子悦反。湛,子廉反。期,居之反。)

  “绝其理”,横断之也。“湛”,亦渍也。“期朝”,旬有二日。“醷”,梅浆。盖亦烹熟而后渍之以酒也。

  为熬:捶之,去其皽,编萑,布牛肉焉,屑桂与姜以洒诸上而盐之,干而食之。施羊亦如之,施麋、施鹿、施麕,皆如牛羊。欲濡肉,则释而煎之以醢;欲干肉,则捶而食之。□去,起吕反。盐,以赡反。干,古寒反。

  “熬”,谓火逼干也,若今之炙肉然。“捶之”者,捶下文所布之肉也。“编萑”,所以架肉安火上。“洒”,散也。“盐”,盐罨之也。“干”,谓煴炭逼之也。“施”,治也。“释”,以水泡之令润也。“捶而食之”,更捶令易啮断也。自此以上凡七珍,与肝□而八,其下文糁酏则为羞豆二,记者编次先后或有错耳。

  糁:取牛羊豕之肉,三如一,小切之,与稻米;稻米二,肉一,合以为饵,煎之。(合,古沓反。)

  “三如一”者,三分各一,合而匀之也。“与”,和也。“稻米”,盖舂之以为粉。此《周礼》所谓“糁食”也。

  肝□:取狗肝一,幪之以其□,濡炙之,举燋其□,不蓼。(蓼,卢鸟反。)

  “□”,肠间脂。“幪”,裹也。“濡”,以醢酱。“举”,尽也。(皆燋,则脂透肝熟矣。“不蓼”,谓不更加调笔。)

  取稻米,举糔溲之,小切狼臅膏,以与稻米为酏。

  “举”者,独溲稻米粉也。“狼臅膏”,牛羊豕之胸臆膏也,盖亦为饵而煎之。此《周礼》所谓“酏食”也。

  ▲右第十四章。此章言造八珍与羞豆之法,以终前章养老之事。夫古人以之为珍而奉以将其爱敬者,于此极矣。自今观之,则下肆之所鬻,田野之所供,食农人而饱役夫者,亦此物焉。古人岂不能穷山海之品,极修治之精,以蕲乎至美哉?而以为苟可以适口而养生,则爱敬于斯尽而养道于斯成,君子事人之道尽矣。自秦以后,薄于礼而侈于味,殚物力,极人功,以供一箸之爽,乃至君相师师,侈为盛事,如韦巨源、张俊身为将相而以口腹事其君,贤如蔡襄,亦以贡茗取悦而不知耻;孟子所谓“饮食之人,人皆贱之”,其为世教凤俗之所系,亦非浅鲜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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