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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一 郊特牲(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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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,夫昏礼万世之始也。(夫,防无反。) 夫妇者,天地之用也。“兴”,生也。“万世”,谓相续以无穷。 取于异姓,所以附远厚别也。(取,七句反。) “附远”者,联属疏远,使相亲也。“厚别”者,异姓疏远,不疑先有嫌也。 币必诚,辞无不腆,告之以直信。信,事人也;信,妇德也。壹与之齐,终身不改。故夫死不嫁。 有恒之谓“诚”。“壹”,专也。“齐”,配也。纳币用帛,无过五两,自天子达于士,有恒而无所易,“信”也。赠遗之礼,皆称“不腆”,独纳币“不然”,不为虚让之辞,“直”也。礼行于直信,所以倡示妇人以信事人为德,而夫死不嫁,皆自此而推也。 男子亲迎,男先于女,刚柔之义也。天先乎地,君先乎臣,其义一也。迎,鱼庆反。先,苏佃反。 刚者屈之则和,柔者伸之而后廉耻以立。天施地受,君聘贤而后贤者至,皆其义也。 执挚以相见,敬章别也。男女有别,然后父子亲;父子亲,然后义生;义生,然后礼作;礼作,然后万物安。无别无义,禽兽之道也。(挚,与“贽”通。) “执挚”,谓亲迎奠雁也。“敬”,慎也。“章”,明也。礼以章之,非礼而不合,则确然一本而父子亲矣。仁不昧而后义生,礼以行义者也。“物”,事也。“安”,定也。“无别”则仁无自以生而义亦不立矣。不言无礼者,礼者禽兽之所本无,不待言也。“禽兽之道”者,谓知有母不知谁为其父,与禽兽同也。 婿亲迎授绥,亲之也。亲之也者,亲之也。敬而亲之,先王所以得天下也。 上“亲”,谓躬亲之,敬其事也。下“亲”,亲爱之也。敬以崇之,奖之于善也。亲以宜之,率之于顺也。家齐而国治,风化行而天下归之,王业之所自兴也。 出乎大门而先,男帅女,女从男,夫妇之义由此始也。妇人,从人者也。幼从父兄,嫁从夫,夫死从子。(帅,所律反。) “先”,谓妇车既行,婿自乘其车而先至家也。“从”者,行止不自专也。 夫也者,夫也。夫也者,以知帅人者也。(知,珍义反。) “夫也”,谓丈夫也。德任帅人,故得所帅而人从之。 玄冕齐戒,鬼神阴阳也。将以为社稷主,为先祖后,而可以不致敬乎?(齐,侧皆反。) 亲迎皆摄盛服,士服爵弁,大夫得服玄冕矣。五冕通用玄,诸侯虽衮冕以下亦得谓之玄冕。《士昏礼》无齐戒之文,或诸侯将亲迎则齐戒以告庙与?“鬼神阴阳”者,言阴阳配合之理与鬼神合撰,故以祭服临之也。 共牢而食,同尊卑也。故妇人无爵,从夫之爵,坐以夫之齿。器用陶匏,尚礼然也。三王作牢用陶匏。 合卺之馔,诸侯大牢,大夫少牢,士特豚;通言“牢”者,尊之之辞。“共牢”,无异牲也。“坐以夫之齿”,谓姒娣不论长幼也。“匏”,卺也,中分一匏而为二卺。“陶”,未闻,或以为敦与?“尚”,上也;言上古之礼器然也。“作牢”,制为同牢之礼。“用陶匏”,言三王一崇古初,无所改易。 厥明,妇盥馈。舅姑卒食,妇馂余,私之也。舅姑降自西阶,妇降自阼阶,授之室也。 此适妇之礼也。“厥明”,合卺之明日也。进食曰“馈”。“盥馈”者,妇如其牢以馈舅姑。“馂余”,妇餕姑之余也。“私”,亲也。“降”者,已馈,舅姑飨妇以一献之礼毕,舅姑先降自西阶也。“授之室”者,阼阶室主之所升降,使代己嗣主室事也。 昏礼不用乐,幽阴之义也。乐,阳气也。 物皆资阴以生,阴自外来为主以承阳之施,其道尚静,与乐为阳德不相应也。 昏礼不贺,人之序也。 “序”,世次也。将来者进则成功者退,人子之所忧惧也。 ▲右第十九章。此章言昏礼,盖杂诸侯、大夫、士之礼而为言,读者当分别观之。 有虞氏之祭也尚用气。血、腥、爓祭,用气也。 “尚”,先也,谓始祭用之以求神也。“血”,始杀以血诏神于室。“腥”,朝践荐腥肉于堂。“爓”,沈肉于汤,次腥而荐。“气”,生气也。三者皆非熟食致味,生气犹有存者。 殷人尚声,臭味未成,涤荡其声,乐三阕,然后出迎牲。声音之号,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。(号,胡刀反。) “成”,登也。“涤荡”,涤除万籁喧嚣而振动乐音以四达也。“号”,大声也。“天地之间”者,魂升于天而随天气以下降,魄降于地而附地气以上腾。“诏”,告之使来格也。 周人尚臭,灌用鬯臭(句)。郁合鬯,臭阴达于渊泉。灌以圭璋,用玉气也。既灌然后迎牲,致阴气也。萧合黍稷,臭阳达于墙屋,故既奠然后焫萧合膻芗。(合,古沓反。) 动物之臭曰“气”,动气也,阳也;植物之气曰“臭”,专气也,阴中之阳也。“灌”,始献神于堂也。九献之礼,王初灌,后亚灌,而后尸入,凡再灌而七献酒。诸侯七献,一灌而六献与?“鬯”,秬黍酒。“郁”,百草英。“合”,酿也。郁臭味中之臭,凝而降也,故为“阴”,其理下达。“圭”,圭瓒,王初灌者。判圭曰“璋”,璋瓒,后亚灌者。“玉气”者,玉质缜润,聚发香气也。亚灌毕而后迎牲,神已降然后荐味也。“萧”,蒿属,叶似艾。“合”者,杂而□之也。草谷之臭乘烟而发者轻而升,故为“阳”,其理上达。“墙”,四旁。“屋”在上也。“奠”者,朝践礼毕,改而事尸于室以馈食礼,祝酌奠于奥而后延尸入室,室事之始也。“□”,焚也,字或作“爇”。兼言“膻”者,杂以脂也。五谷之臭曰“芗”。凡此盖先求诸阴而后求诸阳也。凡臭之礼,今世烧香,其遗意与? 凡祭慎诸此。 结上三节,言气也、声也、臭也三代之所尚,所用者微,而求神于冲漠,非诚敬之至不足以格。过此,则荐熟终献皆有尸可事,敬以有所施而易致矣。 魂气归于天,形魄归于地,故祭,求诸阴阳之义也。殷人先求诸阳,周人先求诸阴。 魂依气,魄依形,气散而魂在天为昭明,形坏而魄在地为焄蒿;求以其道则魂动而气可聚,魄感而若有形矣。声无质,臭有质,声依气,臭依形,故阴阳分焉。 诏祝于室,坐尸于堂,用牲于庭,升首于室。直祭祝于主,索祭祝于祊,不知神之所在,于彼乎?于此乎?或诸远人乎?祭于祊,尚曰求诸远者与!(祝,职求反。索,山戟反。远,于怨反。“远”者,如字。与,以诸反。) “诏”,诰也。“祝”,飨辞也。“诏祝”,谓馈食告飨时。“室”,室中西南隅,神席所在。“坐尸”,延尸坐而事之。“堂”,户西南面。“用”,杀也。“庭”,堂下墀也。“升首于室”,纳牲首于室中北牖下也。“直祭”,正祭也。“主”,在尸席左。“索”,求也,谓绎祭也;始奠于祊,即就祊而祝告也。“于堂”“于庭”“于室”,不知神所在而彼此求之也。于祊远矣,近求之,疑其不得而更远求之也。“尚”,庶几也。 祊之为言倞也。所之为言敬也。富也者福也。首也者直也。相,飨之也。嘏,长也、大也。尸,陈也。毛血,告幽全之物也。告幽全之物者,贵纯之道也。(相,息亮反。) 此下四节,由上文而推广言之,以释其义。“祊”,谓绎祭。“倞”,旁索也。“肵”,肵俎,载心舌,设于馔北以敬尸,尸每举牲体皆反置于心舌之上,祭毕以归尸。“富”,嘏辞,所谓“受禄于天”“宜稼于田”也。富非君子所贵,而嘏以富告者,利在君子,斯为福也。“首”,升首也。“直”,特也,谓特杀也。“相”,诏尸者谓佐食也,使尸飨此馔,故劝相之也。“嘏”者,尸以俎盛抟黍贻主人,锡以福禄之长大也。“陈”者,谓有仪象之可陈见也。“幽”,谓血在体内,阴幽之物也,对毛在外为明也。“告幽全”者,血以告幽之物,毛以告色之全也。内外皆完,所谓“纯”也。 血祭,盛气也。祭肺肝心,贵气主也。祭黍稷加肺,祭齐加明水,报阴也。取膟膋燔燎,升首,报阳也。明水涚齐,贵新也。凡涚,新之也。其谓之明水也,由主人之洁著此水也。(齐,在诣反。著,直略反。) “血祭”,荐血也。“盛气”者,初杀生气尚盛,附于血中也。“祭肺肝心”,谓制此三者以共尸之绥祭也。周祭肺,殷祭肝,夏祭心。周于举肺之外特制祭肺于俎上,则二代亦特制祭肝、祭心矣。“气主”者,气所舍。肺藏魄,肝藏魂,心藏神,有生之气栖以为主,故贵而祭之。“祭黍稷加肺”,谓始食尸时祭举肺,此独举周礼也。“齐”,五齐,一曰泛齐,二曰醴齐,三曰盎齐,四曰缇齐,五曰沈齐,皆似酒而浊,古人所始制,祭则共之,灌后之所献也。二者以味为主,味以养阴也。“膟膋”,肠间膏。火灼曰“燔”。“燎”,焚也。燔燎膟膋者,合黍稷与萧而焫之也,以气荐神,气以养阳也。首为诸阳之聚,故“升首”亦以答阳也。“涚”,清之也。五齐浊,加水以清之,则虽宿酿而亦如新矣。“明水”,方诸所取之水,为祭故洁诚以取之,此先天水气之初合无所染污者。“著”,附也,谓主人之洁诚附此水以见也。“明水涚齐”以下六句,申释上“祭齐加明水”之义。 君再拜稽首,肉袒亲割,敬之至也。敬之至也,服也。拜,服也。稽首,服之甚也。肉袒,服之尽也。祭称孝孙孝子,以其义称也;称曾孙某,谓国家也。祭祀之相,主人自致其敬,尽其嘉而无与让也。(相,当为“道”字之误。) “再拜稽首”,谓奠祝时。“割”,解牲体也。“肉袒”,执劳之容。“服”,屈也,屈己所以伸敬也。“孝孙孝子”,对祖祢之称,达乎士之辞也。诸侯有国,大夫有家,得祀曾祖以上,乃称“曾孙”。“曾”之为言层也,从此以往,层累至于历世,皆得称焉。“义”,分义也。“孝”者,子孙之分义,不能孝则不足以为子孙矣。“嘉”,善也。“让”,谦也。孝为至德而自称不谦者,以期尽其敬爱之善,而后可以事其祖考,不可让于德之未至也。 腥、肆、爓、腍祭,岂知神之所飨也?主人自尽其敬而已矣。举斝、角,诏妥尸,古者尸无事则立,有事而后坐也。尸,神象也。祝,将命也。(肆,与“剔”通,他历反。) “腥”,豚解也。“肆”,体解也。“爓”,初熟而沈之汤。“腍”,已熟而登于俎也。凡四荐之,盖不知神之何飨,故自杀至熟屡荐,以冀其一之或歆也。“斝”,玉爵,琢为禾稼之文。“角”,兕爵。天子举斝,诸侯举角,盖初荐熟馈食,奠于铏南,延尸入室而举之也。“诏”,告也。“妥”,安也;谓主人拜尸使安坐也。“古”者,谓夏后氏。“有事”,谓举食。缘古者尸立,故拜而安之使坐也。诏者,“祝”也。“将命”,谓如人之相见必有将命者。 缩酌用茅,明酌也。醆酒涚于清,汁献涚于醆酒,犹明清与醆酒于旧泽之酒也。(献,与“莎”通,苏禾反。泽,与“□”通,羊益反。) “缩”,滤也;谓滤酒而滓缩于上也。“茅”,《春秋传》所谓“包茅”。“明酌”,旧醳之事酒也。此言泲醴齐之宜也。醴齐者,酒如醴,汁滓相杂,尤浊之酒,朝践之所献也。《周礼》曰“醴齐缩酌”,言当祭时,以久醳之事酒和醴齐而用包茅滤之也。“醆酒”,盎齐也。“清”,清酒也。盎齐之成,翁翁然葱白色,较醴齐而清,故不必以茅缩,而但以清酒和之则澄矣。清酒,冬酿接夏而成。此言泲盎齐之宜也。“汁献”,郁鬯也。郁鬯最清,故投盎齐摩莎之,发其香气。此言泲郁鬯之宜也。齐有五,与郁鬯而六,皆有以涚之。此独言其三者,泛齐从醴,缇沈从盎也。醴齐、盎醴,皆以三酒涚,郁鬯独以五齐涚者,郁鬯清而味薄,故以醆酒之厚浊者涚之,则亦与醴、盎二齐新成味薄,须以旧醳之事酒、清酒涚之,欲使清浊厚薄之相得,其义一也。此节以释第七节“凡涚新之也”之义。按缩酒用茅,但以涚酒使清而实之于尊彝耳,非对神前而以缩祭也。后世不达奠为陈献之义,遂置茅沙上,于神席之侧倾已献之酒于茅以酹神。司马公及程、朱二子未有以正之,而误引《春秋传》及此经为证,浇弃狼藉,夷神明于草土,有非仁人孝子之所忍为者。是不可以不辨。 祭有祈焉,有报焉,有由辟焉。(辟,与“弭”同,绵比反。) 三者皆谓山川鬼神之祭。未得而请曰“祈”,已得而酬曰报。“由”,用也,用弭灾兵,免罪戾也。“有”者,或有也。君子之祭非以媚神徼福,而或以社稷人民之故用是三者而祭,要非为一己之私也。 齐之玄也,以阴幽思也,故君子三日齐,必见其所祭者。(齐,侧皆反。) “玄”,玄端服。“三日”,致齐也。“玄”者,幽隐之色,与君子之幽思相称者也。凡色之炫者加于身则其神发越,其幽者加于躬则其神肃穆,耳目肢体之内生其心有如是者,故君子内外交养而非法不服,其义精矣。“见其所祭”者,所谓“□然”“肃然”“忾然”,若闻其声,若见其容也。盖古之君子,其祭也以仁事天,以孝事亲。天者人之所自生,祖者己所自出,气之所受,理自通焉;故若闻若见,诚至而不爽,非能于类之不亲者强求而辄见之也。后人因是不察,遂谓苟竭其谄媚之私,鬼神皆可昭现,愚者为妖梦病目所惑,往往据为实有,其去狂病也无几。其黠者又以释氏惟心之说为之文,致违天理,荡人心,以引天下于怪妄,祖祢之神,血食顿绝,殚财力以媚本无之鬼,亦可悲矣。 ▲右第二十章。此章言祭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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