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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曲礼上(1)


  《礼记》者,汉戴氏圣述所传于师,备五礼之节文而为之记也。《周礼》《仪礼》,古礼经也。戴氏述其所传,不敢自附于经,而为之记,若《仪礼》之记,列于经后以发明之焉。孔子反鲁,定礼乐,引申先王之道而论定其义,辑礼经之所未备而发其大义,道其微言。七十子之徒,传者异闻而皆有所折中,以至周末洎汉之儒者,习先师之训,皆有纪述。小戴氏承众论之后,为纂叙而会归之,以为此书,显微异同之词,虽若不一,而于以体先圣复性以立人极之意,其不合者鲜矣。善学者通其意以会其同,辨其显以达其微,其于先王穷理尽性、修己治人之道,明而行之,亦庶乎其不远矣。

  曲礼上

  “曲”者,详尽委曲之意。此篇举礼文之委曲,以诏人之无微而不谨,尤下学之先务。先儒因简策繁多,分为二篇。上篇凡六十三章。旧未分章,诸说多所割裂,今寻绎文义,为之节次如左。

  《曲礼》曰:毋不敬,俨若思,安定辞,安民哉。

  言《曲礼》者,举篇名以冠一篇之文。“曰”者,列其目之辞。“毋不敬”,大小众寡之不敢慢,动而慎也。“俨若思”,未有思而端严凝志,若有所思,静而存也。“安”,审处其当也,循事察理,必得其安,而后定之以为辞说,言而信诸心也。此三者未及于安民之事,而以此自治而临人,则天下之理得而情亦可通矣。于以安人,奚难哉!民者,人之尽辞。此言君子行礼反躬自尽之要。

  ▲右第一章。按此章原本正心修身之道以为礼之本,而圣学之功举不外于此,盖一篇之统宗,全经之体要备矣。

  敖不可长,欲不可从,志不可满,乐不可极。(敖,五报反。长,丁丈反。从,足用反。乐,卢各反。)

  “志”者,心有所期于事也;“乐”,得其意之所适也。四者之动,以礼节之,则各适其当而不流,是以君子贵乎循礼也。

  贤者,狎而敬之,畏而爱之。

  “狎”,亲也;虽狎必敬,虽畏不忘其爱,则礼行乎其间矣。

  爱而知其恶,憎而知其善。

  能节其情,则善恶之理见矣。

  积而能散,安安而能迁;临财毋苟得,临难毋苟免;狠毋求胜,分毋求多。(难,乃旦反。分,如字。)

  “安安”者,安于其安。“迁”,无怀土之心也。“毋求胜”者,自反而缩,虽败犹荣也。“分”,与人分财。“积”与“狠”虽非君子之所务,而货恶其弃于地,则积而非贪,以直报怨,则狠而非戾。六者能审乎利害死生之间,以反诸其节,则私欲不行,义立而礼行矣。

  疑事毋质,直而勿有。

  “质”,证也。事之然否曲直未明见而信诸心,毋质证以为固然。其直者虽可自信,抑勿挟而有之以与人竞能焉,如此,则私意不行而天理以见矣。

  若夫,坐如尸,立如齐,礼从宜,使从俗。(夫,防无反。齐,侧皆反。使,疏吏反。)

  “从俗”,谓所使之国所习行之礼。上言学者去私循理以为行礼之本,则自强于礼,而不挟己自是以拂乎人情,其于容貌之庄,权宜之中,亦举而措之而已。此盖有阙文。详见《大戴记》。

  ▲右第二章。此章言节情去私为礼之本,与上章相承而立言,以为一篇之纲领。上章言存理之学,而此章言遏欲之事。先存理而次遏欲者,圣学所以异于异端而有本也。此下四章则以发明礼之大旨,本立而用斯行矣。

  夫礼者,所以定亲疏,决嫌疑,别同异,明是非也。(夫,防无反。别,笔列反。)

  “定”,谓不以私爱逆天伦也。相似曰“嫌”,未审曰“疑”,“别同异”者,别其似同而异,似异而同也。

  礼,不妄说人,不辞费。(说,与“悦”同。)

  亲疏定,嫌疑决,则不妄说人矣。同异别,是非明,则不待辞之费而自辩矣。

  礼,不逾节,不侵侮,不好狎。(好,呼报反。)

  “节”,亲疏、嫌疑、同异、是非之定则也。有礼而节不逾,则其于人也,亢而不侵侮之,卑而不玩狎之矣。

  ▲右第三章。

  修身践言,谓之善行。行修言道,礼之质也。(行,下孟反。)

  “道”,顺也。能修其身以践其言,则行修矣。所言者皆可修之于身,则言顺矣。

  礼闻取于人,不闻取人。

  君子秉礼在躬,人将取则。身不修,言不道,强欲效人以行礼,质不立而所行皆伪矣。

  礼闻来学,不闻往教。

  有自修之心则来学而因以教之,若未能有自修之志而强往教之,则虽教亡益。故君子修身务本,而后可以学礼。

  ▲右第四章。

  道德仁义,非礼不成;教训正俗,非礼不备。

  在理曰“道”,在心曰“德”。“仁”者,爱之礼。“义”者,心之制。礼以显其用,而道德仁义乃成乎事矣。设科以督正之曰“教”。启释其所未通曰“训”。教训斯民以正其俗者,以为善去恶为大纲,而非示之以礼,则不能随事而授之秩叙,以备乎善也。

  分争辨讼,非礼不决;君臣上下、父子兄弟,非礼不定;宦学事师,非礼不亲;班朝治军、莅官行法,非礼威严不行;祷祠祭祀,供给鬼神,非礼不诚不庄。(朝,直遥反。)

  “上”,官长。“下”,贰属。游学曰“宦”。“亲”者,亲其师友。“班朝”,序朝位也。“祷”,祈也。“祠”,辞也,谓告祭也。地祇曰“祭”,天神曰“祀”。“供”,荐;“给”,备物;谓宗庙馈食之祭。“诚”,尽其心也。“庄”,饬其事也。

  是以君子恭敬、撙节、退让以明礼。(撙,祖本反。)

  “恭”,神之肃也。“敬”,心之慎也。“撙”,酌也。“节”,制也。“退”,自抑也。“让”,逊于人也。礼著于仪文度数,而非有恭敬之心、撙节之度、退让之容,则礼意不显。君子知礼之无往不重,而必著明其大用,使人皆喻其生心而不容已,故内外交敬,俾礼意得因仪文以著,而礼达乎天下矣。

  鹦鹉能言,不离飞鸟;猩猩能言,不离禽兽。今人而无礼,虽能言,不亦禽兽之心乎?夫惟禽兽无礼,故父子聚麀。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,使人以有礼,知自别于禽兽。(离,力知反。猩,音生。“不离禽兽”,卢氏本作“走兽”。夫,防无反。)

  在野曰“兽”,见获曰“禽”。《易》:“田无禽。”御法:“逐禽左。”皆谓兽也。鹿牝曰“麀”。“作为”者,因人心自有之制而品节之为章程也。天之生人,甘食悦色,几与物同。仁义智信之心,人得其全,而物亦得其一曲。其为人所独有而鸟兽之所必无者,礼而已矣。故“礼”者,人道也。礼隐于心而不能著之于外,则仁义知信之心虽或偶发,亦因天机之乍动,与虎狼之父子、蜂蚁之君臣无别,而人道毁矣。君子遭时之不造,礼教坠,文物圮,人将胥沦于禽兽,如之,何其不惧邪?

  ▲右第五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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