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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 地官二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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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市,掌市之治教、政刑、量度、禁令,以次叙分地而经市,以陈肆辨物而平市,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,以商贾阜货而行市,以量度成贾而征矰,以质剂结信而止讼,以贾民禁伪而除诈,以刑罚禁虣而去盗,以泉府同货而敛赊。 大市,日昃而市,百族为主;朝市,朝时而市,商贾为主;夕市,夕时而市,贩夫贩妇为主。 凡市入,则胥执鞭度守门;市之群吏,平肆展成奠贾,上旌于思次以令市;市师莅焉,而听大治大讼;胥师贾师莅于介次,而听小治小讼。 器中度,布帛精粗中数,木中伐,禽兽鱼鳖中杀,此所谓成也〔此注据《订义》增〕。 凡万民之期于市者,辟布者,量度者,刑戮者,各于其地之叙。凡得货贿六畜者,亦如之。三日而举之。凡治市之货贿六畜珍异,亡者使有,利者使阜,害者使亡,靡者使微。 凡通货贿,以玺节出入之。国凶荒札丧,则市无征而作布。凡市伪饰之禁,在民者十有二,在商者十有二,在贾者十有二,在工者十有二。市刑,小刑宪罚,中刑徇罚,大刑扑罚。其附于刑者,归于士。 国君过市,则刑人赦。夫人过市,罚一幕。世子过市,罚一帟。命夫过市,罚一盖。命妇过市,罚一帷。凡会同、师役,市司帅贾师而从,治其市政,掌其卖珣之事。 过市,非所以明远利也。市人犯刑,以利而已。国君近市,则市人何诛焉?故国君过市,则刑人赦;所谓刑人,亦宪徇扑三者而已。幕也,帟也,盖也,皆庇下之物,为上近利,则无以庇下矣。 质人,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,凡卖珣者质剂焉。大市以质,小市以剂。掌稽市之书契,同其度量,壹其昚制,巡而考之。犯禁者,举而罚之。凡治质剂者,国中一旬,郊二旬,野三旬,都三月,邦国期;期内听,期外不听。 质剂之治,宜以时决,久而后辨,则证逮或已死亡。其事易以生伪,故期外不听,亦所以省烦扰〔“省烦扰”,《订义》同。《义疏》作“杜欺诬”〕。 廛人,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,而入于泉府。凡屠者,敛其皮角筋骨,入于玉府。凡珍异之有滞者,敛而入于膳府。 屠者正以肉为利〔七字据《订义》增〕。皮角筋骨,屠者之余财也。廛人敛而入于玉府,明所取者非民之正利。 胥师,各掌其次之政令,而平其货贿,宪刑禁焉,察其诈伪饰行珣慝者而诛罚之,听其小治小讼而断之。 贾师,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,辨其物而均平之,展其成而奠其贾,然后令市。凡天患,禁贵珣者,使有恒贾。四时之珍异,亦如之。凡国之卖珣,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。凡师役、会同,亦如之。 司虣,掌宪市之禁令。禁其斗嚣者,与其虣乱者,出入相陵犯者,以属游饮食于市者。若不可禁,则搏而戮之。 司稽,掌巡市,而察其犯禁者,与其不物者而搏之;掌执市之盗贼以徇,且刑之。 胥,各掌其所治之政,执鞭度而巡其前,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,袭其不正者。凡有罪者,挞戮而罚之。 肆长,各掌其肆之政令。陈其货贿,名相近者相远也,实相近者相尔也,而平正之。敛其总布,掌其戒禁。 泉府,掌以市之征布。敛市之不售,货之滞于民用者,以其价买之,物楬而书之,以待不时而买者。买者各从其抵,都鄙从其主,国人郊人从其有司,然后予之。凡赊者,祭祀无过旬日,丧纪无过三月。 赊谓之赊,则不即入其价也〔此注据《订义》增〕。 凡民之贷者,与其有司辨而授之,以国服为之息。凡国事之财用取具焉。岁终,则会其出入而纳其余。 司门,掌授管键以启闭国门,几出入不物者,正其货贿。凡财物犯禁者举之,以其财养死政之老与其孤。 司门总统诸门,故掌授管键之事。 祭祀之牛牲系焉,监门养之。 必使监门养牲,则为其于郊于国各有所近,便于共取;夙夜启闭,未尝乏使,便于养视;且众所出入,其养视不谨,易以几察故也。然而祀五帝,享先王,不系之门,则其致严又异于此矣〔此注据《订义》增〕。 凡岁时之门,受其余。凡四方之宾客造焉,则以告。 司关,掌国货之节,以联门市,司货贿之出入者。掌其治禁,与其征廛。凡货不出于关者,举其货,罚其人。凡所达货贿者,则以节传出之。国凶札,则无关门之征,犹几。凡四方之宾客叩关,则为之告。有外内之送令,则以节传出内之。 掌节,掌守邦节而辨其用,以辅王命。守邦国者用玉节,守都鄙者用角节。凡邦国之使节,山国用虎节,土国用人节,泽国用龙节,皆金也,以英荡辅之;门关用符节,货贿用玺节,道路用旌节;皆有期以反节。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,以传辅之;无节者,有几则不达。 门关则以符合之,货贿则以玺验之,道路则以旌表之。 遂人,掌邦之野,以土地之图经田野,造县鄙。形体之法: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,四里为,五为鄙,五鄙为县,五县为遂。皆有地域沟树之,使各掌其政令刑禁。 比相保,则邻亦相保;闾相受,则里亦相受。族相葬,则酇亦相葬矣。党相救,则鄙亦相救矣。州相賙,则县亦相賙矣。乡相宾,则遂亦相宾矣〔《义疏》引此,作“相保,相受,相葬,相救,相賙,相宾之法,一与六乡同”,盖掞括之词〕。 以岁时稽其人民,而授之田野,简其兵器,教之稼穑。凡治野,以下剂致甿,以田里安甿,以乐昏扰甿,以土宜教甿稼穑,以兴锄利甿,以时器劝甿,以彊予任甿。 孟子曰,唯助为有公田。许慎释锄,以商人七十而锄。则助、锄,一也。兴之以助公田,则甿得所私焉,所以利之,善其器,则以劝,谓之时器,则器之用各有时,若耜以耕,袴以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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