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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天台三节妇传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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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修《元史》时,天台以三节妇之状来上,命他史官具稿,亲加删定,入类列女传中,奉诏刻梓行世。先是,会稽杨廉夫为之作传,其事颇多于史官。盖国史当略,私传宜详,其法则然也。近与台士游,尝询之,则廉夫所载犹有阙遗者,因摭其言补之。 杜思娶沈,沈生三女及子勤而死。继室宗媛,秘书丞陶谊女兄也,生一女,思亦亡。宗媛弃膏沐而御,上奉七十之姑,获其欢心,下视沈之子,不翅亲育。十八年间,悉毕其婚姻。岁丁未九月壬寅,台城陷,火焰烛天,宗媛护姑柩,不忍他适,为兵所絷,驱之行。宗媛不从,兵怒,剚刃于颈,深入二寸余,不见血而没。濒死无他言,唯念勤不置,曰:“勤苟不存,吾尚何望哉?”宗媛妹宗婉,归周本,亦同日死于水。谊妇王淑,见事急,抱其子名长巳者,属傅姆曰:“持以归其父,长巳存,吾不死矣。”乃被发乱走,明日事定,求之不得。淑见梦媵人曰:“吾义不辱身,赴南邻杜氏井死矣,所怀簪珥亦投其中,可闻汉生知之。”汉生,其夫字也。媵人以告,黎明觅之,皆在焉,实十月乙巳也。 然人之受刃无无血者,宗媛则以之。淑虽死,其精灵犹能动物不乱。是知贞节之人,其超绝诚与常人殊。荐绅家相訾嗷者,辄斥曰“女子妇人”,女子妇人犹有是,呜呼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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