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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则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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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及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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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余牧等会禀英夷先拟六船请照候查由
(己亥九月廿日)
连接三次会禀,委员以销差为亟,该厅以请照为亟,英夷以回澳为亟,而本大臣则首以具结为亟。如不能谕令照式出结,则三者皆不得行。且如该厅昨禀给照之科光,本日船至龙穴,经本大臣咨请水师提督派遣将备往谕,既已遵式送结前来。可见夷人非不可教诲,只视晓谕者之着力否耳。
至英夷不准遽行回澳,已经叠次批檄,催令速行驱逐,何得尚为禀请。据称,英夷等佥云,各事现已遵办,试问结已出乎?凶已交乎?余事更勿论矣!仰速严行驱逐,毋得再任留连,并干重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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