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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夷义律遵谕禀


  (己亥九月初八日到)

  英吉利国领事义律敬禀钦差大人、总督大人,为遵谕禀覆事,现于道光十九年九月初七日,奉到初二日钧谕,情节已悉。此次所谕办理各事,远职皆已洞晓,似不难循照,即行善妥办明。

  至查获殴毙林维喜之凶手,只得如先再禀定,随时加心搜缉,一经查获,自应禀明大宪,并行提究也。兹远职意想于初九日赴澳,就得与官宪逐条会议,诸事定妥。至奉查各商人空趸开行日期,昨已按名陈明澳门府丞,请为代禀。其轩拿厘一名,恭蒙一秉大公,姑准留居,不胜感戴矣。谨此,禀赴钦差大人总督大人台前,查察施行。

  道光十九年九月日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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