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梦远书城 > 李剑农 > 中国近百年政治史 | 上页 下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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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四 西法模仿时代的对外关系问题(二) ——中法战役与海军衙门的创设 一、安南与中国的关系 安南与中国的关系,就历史上说,比新疆还要早;就文化上说,感受中国文化的程度比新疆更深,所有一切典章制度文物,无不成为中国化;但就政治上说,时隶中国版图,受中国的直接统治,时复脱离,仅为朝贡的藩属国。在清代的几百年间,便仅为中国的藩属国,按期向清廷朝贡,清廷对于它的内政外交,一切不加干涉;遇新王即位,与以册封;遇有内乱,则派兵征讨抚定之;定后仍听其自治。故在政治的关系上,还不如新疆的密切。因此,当其被法国势力蚕食时,中国政府全未注意;直到法国的势力由下交趾蔓延及于北部安南,影响于滇桂的边境,中国始有危险的感觉。及至感觉危险,已有不能救济之势了。 二、法国侵略安南的由来 法国与安南发生关系,远在法国大革命以前。安南王室本属黎氏,乾嘉时,阮、郑二族争权,发生内乱;阮嘉隆王(广南王阮定之侄)依赖法国的援助,取得安南的王位,渐受法国势力的支配。到洪杨战役期间,法国已用武力夺取下交趾,据西贡为根据地;此时清廷方为太平军所苦,自然没有余暇顾及藩属国的事情。再进至同治朝,法人因为湄公河不适于航行,旋以法国商人在云南贩卖军械(时云南有回乱,马如龙为剿灭回匪故,需要外国军械,由法商秋毕伊[或译作屠甫夷,又或作久辟酉]供给),发见北部安南的富良江(即红河)可以直通云南,便蓄并吞北部安南之志至。一八七四年(同治十三年),用诡诈的手段与安南政府成立一种条约,表面上说是承认安南为独立国,实际上已把安南作为法国的保护国了。条约共十条,其要点如次: (一)法国以王礼待遇安南国王,承认安南为独立国; (二)安南如有内乱外患,法国尽力援助,并供给安南各种军械及需要人员; (三)此后安南之外交事务悉依法国指导; (四)下交趾六州之地割让于法国; (五)沿富良江至中国边境之河道,许法船自由航行。 法人与安南定约后,于次年(一八七五年,光绪元年)由驻北京法国公使以条约全文通告清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。清廷见约文中有承认安南为独立国的话句,覆书不承认。覆文的大意说:“法安两国和约之副本已收到;然约中有承认安南为独立国之语,为中国政府所不解;安南自昔为中国属邦,故中国政府,不能公认此条约。”法公使署的华文翻译员,把中国的覆文译成法文时,译得极简单模糊,法公使以为中国已承认了。清廷既不承认,便应该再有一种积极的行动,但是把答复法公使的覆文发出后,暂时竟别无何种积极的举动。 三、法国活动的进展与中法争议的酝酿 法国方面根据法安条约,积极施行预定的侵略政策,至一八八〇年(光绪六年),竟于北部安南富良江流域的河内、海防二府配置守兵,于江岸要地自行建筑堡垒。安南政府渐渐知道前次的条约不利于安南,仍旧想受中国的保护,与法订约后,仍旧向中国进贡两次(一八七六年及一八八〇年);法人干涉不及。又安南政府想利用刘永福的黑旗党势力(刘永福本为太平军的余党,失败后率余党亡命安南边境,据地自雄)来对抗法人,富良江上游的法国航运常受其威吓妨害,故有配兵筑垒之举。法人在富良江配兵筑垒时,中国滇省的总督刘长佑见法人的行动可怕,奏请清廷注意,清廷至此始谋向法政府提出交涉。 此时正值伊犁问题,与俄国发生最严重的争议;曾纪泽由英赴俄,经过巴黎,略向法国政府试采风色;清廷因为对俄交涉紧迫,不敢积极行动;次年(一八八一年,光绪七年),伊犁问题解决,曾纪泽回巴黎,向法政府提出关于安南事件的抗议,无结果。又次年(一八八二年),法国在安南已与黑旗党刘永福发生战事,法军炮击河内;曾纪泽又向法政府提出抗议。法国主张安南为独立国,谓中国无干涉之权;曾氏再三抗争,谓一八七四年的法安条约,中国早已声明不承认;法政府不为所动。清廷见法人在安南的军事行动日进无已,一八八三年(光绪九年),令由滇粤派兵进入安南边境。时李鸿章方丁母忧回籍,清廷强令出任艰难(因此时朝鲜方面亦与日本发生冲突)。法国方面亦发生内阁更迭的事情,继任内阁政策较平和,令驻华法公使与清廷会商平和解决方法。 由李鸿章与法使会议,成立一种中法平和草约,把安南置诸中法两国共同保护之下。草约成后,法国内阁又更迭,继任内阁又属诸积极侵略派,不满于草约内容,未批准,并将原任法使调回,别任驻日法使脱利古来中国;一面由议会通过远征军费案,并另组远征舰队。中国方面见法国悔约,主战的空气也很浓厚,但是李鸿章极不愿意有战事发生;曾纪泽在法国,见清廷久无一定主见,十分焦虑。法国方面的军事行动,以讨伐黑旗匪党、迫令安南政府履行条约为口实;中国方面的进兵,始终仅以保护边境为词,因为李鸿章既不愿意有战事,清廷亦无对法开衅的勇气,故一面向法国主张对安南的宗主权,一面又不敢向法国作积极敌对的表示,所派去的军队只在安南边境上隐为刘永福的后援;安南政府全无实力,所靠者也全在刘永福的黑旗党。 法军首先把安南首府攻下,迫令安南政府与法另结保护条约;中国仍旧只作口头上的抗争。此时中国的军队已达到安南的谅山、北宁、大原、兴化等处;刘永福已受清廷的任命,黑旗军已与中国的军队联合;但清廷仍是希望和平解决。到次年(一八八四年,光绪十年)春间,法军向北部进展,黑旗兵与中国的军队皆败退,北宁、大原、兴化等处皆为法军所占领。中法的战端事实上已经开始了,但是清廷仍无战意。 西太后听说战端已经开始,北宁等处失守,恐怕法国舰队乘间侵入沿海各省,异常愤怒,责备廷臣措置失当,将恭亲王奕訢以下各军机大臣一律免职,以醇亲王奕譞(光绪帝之父)代奕訢。旋以广东税务司德人德璀琳居间调停,清廷又命李鸿章与法使在天津开和平谈判,于是年四月,成立简单条约五款: (一)法国保证不侵犯中国之边境; (二)中国承认法国与安南所订之一切条约,现屯北部安南之中国军队悉撤至中国境内; (三)法国不要求赔偿军费; (四)自后法国与安南或结新约,或改正旧约,不插入有伤中国体面之词; (五)由两国再派全权委员,对于本约各款拟定详约。 此约成后,李鸿章大受攻击,参劾他的奏章达四十七起。法国方面的侵略派,应该可以满足了;但是因为第四款尚含有默认中国对于安南保留宗主权的类似意味,仍不满足,未经议会批准,旋因谅山方面撤兵事,发生小冲突,又起一大波澜,中法的战争遂终不可免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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