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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〇


  其谕帖的要点:一、须将现存在华各船内的鸦片,一律缴出,不许有丝毫隐匿;二、出具夷汉合同文的甘结,声明“嗣后来船,永远不敢夹带鸦片。如有夹带,一经查出,货尽没官,人即正法”字样。

  谕帖发出后的第二天,即令在广州所有的外商,当鸦片未缴清以前,暂时一概不许离开广州;未几,外人商馆周围的要口,布置兵卫,稽查出入,凡商馆与黄埔、澳门间的船舶往来,一并截断,不能私通信息;未几,并将外人所雇用的中国买办、仆役,一并撤退,不许再入商馆;于是所有外人皆被围禁于商馆之内,有若狱囚。(刘彦《帝国主义压迫中国史》,谓“林则徐将领事、教师、与密卖事件无关系者,尽捕之下狱,且禁给商馆食物,又悉夺其船舶,以绝归路”云云,皆非事实。盖据外人记载,谓外人皆被拘禁于商馆之内,商馆成为囚狱,刘氏因误为悉捕之下狱也;又以禁止广州与黄埔、澳门之交通,误为悉夺其船舶也;至于禁给商馆食物一事,亦不如外人所记之甚,不过取得食物比前较难。

  据林则徐之奏称,“距撤退买办之期业已五日,夷馆食物,渐形窘乏,臣等当即赏给牲畜等物二百数十件”。则何尝有禁给商馆食物之事。故谓禁给食物者,外人因恶林之故,而故甚其词,刘氏不察,据为史实。)林为什么采用这种强迫手段?因为英商闻知林钦差将到,恐怕他将派兵来搜索他们的船舶,因将所有贮藏鸦片之趸船,开往伶仃岛以外。

  林欲将各趸船所存之鸦片销除净尽,又无法使各趸船回受检查。“因思船之存贮虽在外洋,而贩卖之奸夷多在省馆,虽不必遽绳以法,不可不喻以理而怵以威。”(见林氏奏语)他以为把他们围禁于商馆之内,他们没有方法,不能不自己将鸦片缴出来了。这就是他消灭已到广东的鸦片的手段。围禁后数日,英商呈缴鸦片一千〇三十七箱,林氏查知贮存鸦片之趸船二十余艘,每艘所贮约千箱,共约二万余箱,区区千余箱,仅得实数二十分之一,拒不收受。当下令围禁商馆时,英商务监督义律方在澳门;他于下令后来广州(阳历三月二十四日)。

  林氏正欲得一英商之主脑者,使之负责,故义律于围禁后得入商馆无阻;但他一入商馆时,见商馆所有中国仆佣、买办,无一人留者,而一入之后,即不能复出。于是以函向林钦差要求英人全体通行券;林答以鸦片未缴清时,不能照准。义律始通令英商将所存鸦片缴出,并通知林钦差承认英商所有鸦片,共得二万二百八十三箱,愿悉缴出,请指定地点交割(三月二十七日)。因贮存鸦片之趸船散在各处,且数量如此之多,一一调集点交,很费时日,约经两个月工夫(至五月二一日),始完全缴清(缴清后奉旨就地销毁)。在陆续缴呈期内,商馆的围禁,虽未完全撤消,实际上买办、仆役,皆已陆续回馆,稽查亦不如前此之严,不过外商尚不能离去广州罢了。

  义律所以甘愿令英商将鸦片缴出,一则迫于无可如何,二则欲以坐实中国当局剥夺英人财产生命自由的强暴责任,以促起英政府的愤怒,向中国开始武力行动。鸦片缴出,林则徐消灭现存毒物的目的算是达到了,但还有一个断绝毒物来源的问题未能解决,因为他所要求外商出具甘结的一点,义律坚不承认。义律以为,查出带有鸦片,不经审判证确,货即没官,人即正法,是一种非常的强暴行为,与英人法律观念万不相容,故绝对不肯出具这种甘结。义律于鸦片缴清、商馆解围后,即令英商全体退去广州,移居澳门;自此,留居广州商馆的仅有美国商人数十名。

  林则徐于谕令缴出鸦片时曾再三声明,只要将鸦片缴出,出具不再带鸦片入口的甘结,便可如旧通商。英商颇有一部分愿意具结的,但其主务监督义律不许。义律早已想打开新局面,不过此时尚未得到英政府的明白训令,已经派来的军舰也尚不过三两艘,兵力极单弱,而他所受于政府的权限也尚极微薄,不便立即决裂。故他退去广州移住澳门时,想暂时假澳门为维持英商目前的地位,曾请林钦差派员赴澳会议善后办法,旋在澳又函达林钦差,谓在未奉到英政府训令以前,请准在澳门起卸货物。林氏对于派员赴澳会议一层,即委佛山同知刘开城往澳,惟对于在澳门起卸货物一层,则绝对不允;因为他恐怕陆续新来的英国商船,假澳门为囤积鸦片的处所。他的办法,凡船舶苟非携带鸦片者,必进口至黄埔报验,装卸货物;既不进口报验,即须离粤回国;若不进口报验,又逗留海口不去,显系装载鸦片,私图秘卖;若准在澳门装卸货物,则适堕其计中;不知义律的计划尚不在此。及刘开城到澳门,义律便不理会,诘其前请派员赴澳会议的理由,答以既不许在澳门装卸货物,便无可会议。此后,林氏有公文与义律,他也不接受了。(刘彦《帝国主义压迫中国史》谓:“义律请则徐派员至澳会议,则徐斥不许。”与事实全然不符。)到五月二十七日(阳历七月七日),又发生林维喜被英国水夫殴毙的事件,遂成为战争的直接导火线。

  林维喜是香港附近尖沙村的居民,英国水夫多人,因为买酒不得,对于该地的人民,加以暴行,林维喜无故被殴致死。义律也知道是由英国水夫殴毙,因在海上组织海军裁判,义律为裁判官;起诉杀害者为英国水夫长,水夫五人与有关系,审判时对于杀害最初之起诉,付之不问,由水夫五人自承有罪;于是判决三人处二十镑罚金,监禁六个月,二人处五十镑罚金,监禁三个月,并声明此监禁须在英国监狱执行。当义律组织裁判时,曾通告中国当局,谓如中国派遣高级官吏出席观审时,当以相当之敬礼待遇之。但中国当局以犯罪之地点在中国领土内,不承认英国有裁判权,要求将凶犯交出,由中国审判。

  义律对于此要求,概以未得主要凶犯延抗之。迁延一个多月,不得结果,林则徐因沿照嘉庆时抵制英人先例,禁止供给英人柴米食物,放逐英人于澳门之外。

  (此事据林奏语,在阴历七月初八九开始施行。林氏奏称:谕令义律交出凶夷,照例办理,将及两月,延不肯交。臣等给与谕函,亦竟始终不接。恭查嘉庆十三年英国兵头都路厘等在澳门违犯禁令,钦奉谕旨,即实行禁绝柴米,不准买办食物等因。钦此。此时义律与各奸夷均住澳门……种种顽抗,自应遵照嘉庆十三年之例,禁绝英夷柴米食物,撤其买办、工人……查例载夷商消货后不得在澳逗留等语,今该夷既不进口贸易,又不销货,即不当住澳,应与奉逐奸夷均照例不准羁留。臣等谕饬之后,澳内西洋夷目[指葡萄牙人]亦即遵谕一同驱逐,自七月初九日至十九日,一旬之内,义律率其家眷并澳内英夷共五十七家,悉行迁避出澳,悉住尖沙嘴。)

  继命香山县发出布告,其要点:一、未带鸦片之船准入口报关验货,开舱营商,不入口之船须即退出,不得在口外逗留;二、杀害林维喜之犯人,即与断绝关系,庇护犯人者同之。自此所有英人,悉拘促于船中,漂泊于香港附近各处。义律曾向九龙中国官吏提出抗议,并以武装船数艘向中国水师船开炮示威,且欲封锁珠江;但终以兵力微弱,封港之举未实行。此时英商中有因逼迫难受,请向中国出具甘结,入口通商者,义律心中不愿,但不能阻止,因在阳历十月中旬,有英国商船二艘,具结入口。林则徐以为英人可以渐就屈服,但以多数英国商船仍不肯具结入口,必由义律把持,或携带鸦片,图谋秘卖的原故,一面令水师及珠江各处炮台严密防范,一面严催义律交出杀人犯,及各船入口报验,否则实行驱逐。

  到十一月初(阴历九月底),义律与新到军舰舰长斯密斯协议,率舰数艘进至穿鼻,向中国当局要求解除压迫英人的行动。水师提督关天培,见英国军舰渐次逼近,严阵以待;英舰首先开炮,关天培应战,彼此交换炮火,结果中国炮船被击沉三艘。林则徐以数月来办理的经过及穿鼻海战情形,陆续上奏;未几(阴历十一月,阳历次年一月初),由上谕正式宣告停止英国通商,两国的战端从此开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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