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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鑑釋文辯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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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鑑卷五十五
八年 楊秉奏曰:「昔懿公刑邴歜之父,奪閻職之妻,而使二人參乘,卒有竹中之難。」
史炤《釋文》曰:參或作驂,三馬曰驂乘。余按楊秉明言使二人參乘,而史炤乃以三馬曰驂乘爲說,文義乖剌。齊懿公事見《左傳》。《左傳》言使邴歜僕,閻職參乘。此言使二人參乘者,言懿公與二人者同車,三人共載,是參乘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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