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胡三省 > 通鉴释文辩误 | 上页 下页 |
通鉴卷十二 |
|
八年 上撃韩王信余寇于东垣。 史照《释文》曰:高帝十一年,更名眞定国。余按高帝十一年击陈豨,豨将赵利守东垣,帝攻之,卒骂帝。旣东垣,卒骂者斩之,不骂者原之,因改东垣曰眞定。是改东垣县为眞定县也。至武帝元鼎四年,始置眞定国;高帝曷尝置眞定国哉! 十二年 汉别将撃英布军洮水南、北,皆大破之。 史照《释文》曰:洮,音兆,在淮南。〈海陵本同。〉苏林曰:洮,音兆。徐广曰:洮,音道,在江、淮间。余谓史照引用苏音,而所谓在淮南者,因英布王淮南,遂簒取徐广之说,以为洮水在淮南,意之也。按《通鉴》上文,布军旣败走江南,高祖令别将追之,别将撃布军于洮水南、北,皆大破之。则洮水在江南明矣。罗含《湘中记》,零陵有洮水。《水经注》:洮水出洮阳县西南,东流注于湘水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,洮阳属零陵郡。如淳《注》:洮,音韬。盖英布旧与长沙王婚,旣败走,往从之,而洮水时属长沙国境内,英布之军,实大败于此也。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