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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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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与同郡谢玄懿,俱在内府教胄子。今年正月十一日之夜,启梦与玄懿晨候午门,若将趋朝者。有揖余二人言曰:“二君当迁。”且顾国子祭酒梁公曰:“诸生尽以属公。”余愕曰:“得无有远调乎?”曰:“不然,烦傅开平王尔。”既寤,明日以告玄懿,私相与识之。 越三日,既望,故事当率诸生入觐。方叙立右顺门内,梁公传旨下曰:“敕诸生出受业太学,二君俟后命。”言既,引诸生去,启亦随出。明旦将朝,中使急召启二人曰:“有旨命开平王二子侍学东宫,俾尔授之经,宜趋入。”玄懿顾余笑,共叹其梦之神也。 二月二十日之夜,玄懿梦与启同被召至上所,上授以一纸若告身者。玄懿受而忘拜,窃视其文,有“翰林院”三字焉。继授启,启拜受之。明日以告启,亦私相与识之。越六日,上御奉天门,宰执并侍,小黄门召启等升。上顾中书右丞汪公曰:“诸儒在学久,且皆有文行,而令以布衣游吾门,可乎?汝亟以翰林之职处之。”因趣谢。时玄懿以事出,独不得拜焉。明日,遂各授职有差,而启与玄懿皆得编修官云。于是益共叹其梦之神也。 七月十五日之夜,玄懿母夫人林氏,梦中使舁二橱授两家,发各有白金在焉。其家捧视,则化为炭。间以告吾妇,余与玄懿闻之,窃怪其说稍隐,不若向二梦之著,又不知玄懿所得独化为炭何也。然亦私相与识之。至二十八日暮,出院还舍,有挫马驰召余二人,上御阙楼俟焉。既见,奖谕良久,面拜启户部侍郎,玄懿吏部郎中。启以年少未习理财,且不敢骤膺重任,辞去。玄懿亦辞。上即俞允,各赐内帑白金,命左丞相宣国公给牒放还于乡。既出都门,与玄懿家共舟而东。其二弟为余言:累重多负,赐金已尽费,况归无旧业。相共叹谘,尤其兄之早辞。余因话兹梦以解之,乃始悟橱为除,炭为叹,愈共叹其梦之神也。 夫自周官六梦之职废,学者莫能通其说。前史所载梦之符于事者甚众,余尝疑其诬焉。今是三梦者,不由因思而生,得于恍惚啽艺之间,而可征灼灼如此,知未至若既往,无少忒焉。其事之偶然者欤?将人之祸福将至,有司之者,或预以相告欤?抑精神灵爽有所感通,而特兆于是欤?何其神也!是知凡得丧之数,固皆定于冥冥,而无能逃焉者矣。 夫以吾二人一官之迁,一命之授,与区区之进退犹然,而况其大者乎?然则士之生也,唯当自尽其所宜为,外者一委命顺于数而无所容心焉可也。而世之惑者,犹将役其智力,骛驰于轧敚排狠之场,欣戚胶扰,至死而不之察,岂非昧哉?余欲书此以觉之,惧有诮夫诞也,乃私识之,且贻玄懿,聊相与自警焉。今年洪武庚戌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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