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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六七


  今检《变雅堂诗集·九·龚宗伯座中赠优人扮虞姬》【绝句】云:

  年少当场秋思深,座中楚客最知音。
  八千子弟封侯去,惟有虞兮不负心。

  据《清史稿·一八六·部院大臣年表·二·上》“礼部汉尚书”栏载:

  康熙八年己酉五月乙未,龚鼎孳礼部尚书。康熙十二年癸丑,龚鼎孳九月戊辰乞休。

  故于皇此诗题中之“宗伯”乃龚鼎孳非钱谦益。世人习知牧斋称“宗伯”,而不知芝麓亦曾任礼部尚书,可称“宗伯”,遂至混淆也。至于皇此诗,究是何年所作,尚待详考。因龚氏之为礼部尚书,虽在康熙八年五月以后,但如《板桥杂记·中·丽品门》“顾媚”条云:

  岁丁酉【合肥龚】尚书挈【顾】夫人重游金陵。

  据《清史稿·一八五·部院大臣年表·一·下》“都察院承政汉左都御史”栏载:

  顺治十一年甲午五月丙午,龚鼎孳左都御史。

  顺治十二年乙未,龚鼎孳十一月戊子降。

  同书一八六《大臣年表·二·上》“刑部汉尚书”栏载:

  康熙三年甲辰,十一月癸丑龚鼎孳刑部尚书。

  康熙五年丙午,龚鼎孳九月丙申迁。

  同书同卷同表“兵部汉尚书”栏载:

  康熙五年丙午九月丙申,龚鼎孳兵部尚书。

  然则顺治十四年丁酉,龚、顾同在金陵时,芝麓尚未任尚书之职,而澹心竟以尚书称之者,足证《板桥杂记》乃后来追记之文也。惟于皇赋此诗时是否在康熙八年五月以后,其诗题中之“龚宗伯”乃是芝麓现职,抑或与《板桥杂记》同为追述之辞,未敢遽决。至黄书所引杜氏之诗必非原作,盖茶村当日赋诗,固不依平水韵,然亦不致近体诗廿八字内,真、庚、侵三部同用也。

  复次,《蘼芜纪闻·上》引冯见龙《绅志略》云:

  龚鼎孳娶顾媚,钱谦益娶柳如是,皆名妓也。龚以兵科给事中降闯贼,受伪直指使。每谓人曰:“我原欲死,奈小妾不肯何?”小妾者,即顾媚也。

  夫芝麓既不能死,转委过于眉生以自解,其人品犹不及牧斋。于皇于芝麓座上赋诗,绝不能以虞姬比眉生,更不便借此诮芝麓。黄氏之说,殊失考矣。

  又《蘼芜纪闻·上》引钮琇《临野堂集》云:

  牧斋与合肥龚芝麓,俱前朝遗老。遇国变,芝麓将死之,顾夫人力阻而止。牧斋则河东君劝之死,而不死。城国可倾,佳人难得,盖情深则义不能胜也。二公可谓深于情矣。及牧斋殁,河东君死之。呜呼!河东君其情深而义至者哉!

  钮氏谓眉生劝芝麓不死,河东君劝牧斋死,两人适相反。假定钮氏所记为事实者,则于皇亦不便于芝麓座中赋诗以讥诮之。鄙意于皇盖以“虞姬”自比,“八千子弟”乃目其他楚人,如严正矩辈耳。妄陋之见,未敢自信,谨以质诸论世知人之君子。第十七首注谓“苍略挟所著史论,游滁和间”。牧斋此时适自淮甸访蔡士英,归涂中久住金陵,即使苍略与蔡氏无关,但牧斋必有取于绍凯文中论兵复明之旨也。

  检《有学集·八·金陵杂题绝句二十五首》之十一云:

  水榭新诗替戒香,横陈嚼蜡见清凉。
  五陵年少多情思,错比横刀浪子肠。【自注:“杜苍略和诗有‘只断横刀浪子肠’之句。”寅恪案:杜氏原诗见下引。】

  及同书三八《答杜苍略论文书》《再答苍略书》并同书四九《题杜苍略自评诗文》等,可见绍凯与牧斋之关系矣。

  其十八云:

  掩户经旬春蚤齐,盈箱傍架自编题。
  卞家坟上浇花了,闲听东城说斗鸡。【自注:“胡静夫好闭关。”】

  寅恪案:此首为胡澂而作。《吾炙集》“旧京胡澂静夫”条选胡诗三题。其第三题《虞山桧歌上大宗伯牧斋夫子(七古)》云:

  【上略。】
  七年遥隔杜鹃梦,二月重逢杨柳丝。
  花雾霏微旧陵阙,白头乔木两含悲。

  同集“侯官许友有介”条云:

  又题【有介诗】曰:“数篇重咀嚼,不愧老夫知。本自倾苏涣,何嫌说项斯。解嘲应有作,欲杀岂无词。周处台前月,长悬卞令祠。”余时寓清溪水阁,介周台卞祠之间,故落句云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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