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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三七


  兹仅录牧斋作品中,庚寅夏往返金华,游说马进宝之作品,并略加释证于下。《有学集》叁庚寅夏五集序云:

  岁庚寅之五月,访伏波将军于婺州。以初一日渡罗刹江,自睦之婺,憩于杭。往返将匝月,漫兴口占,得七言长句三十余首,题之曰夏五集。春秋书夏五,传疑也。疑之而曰夏五,不成乎其为月也。不成乎其为月,则亦不成乎其为诗。系诗于夏五,所以成乎其为疑也。易曰,或之者,疑之也。作诗者,其有忧患乎?

  寅恪案,此夏五集可称为第壹次游说马进宝反清复明之专集。河东君参预此活动,尤为显著。读者应特加注意也。

  “早发七里滩”云:

  欲哭西台还未忍,唳空朱噣响云端。(遵王注本此句下有牧斋自注云:“谢皋羽西台恸哭记即钓台也。其招魂之词曰:化为朱鸟兮,有噣焉食。”)

  寅恪案,“未忍”者,即未忍视明室今已亡之意。前论牧斋次韵答盛集陶见赠诗“终然商颂归玄鸟,麦秀残歌讵忍删”句及牧斋编《列朝诗集》,终于丁集事,俱详言之,兹不更赘。涵芬楼本“忍”作“得”,殊失牧斋本旨,故从遵王注本作“忍”。

  “五日钓台舟中”云:

  纬繣江山气未开。扁舟天地独沿洄。
  空哀故鬼投湘水,谁伴新魂哭钓台。
  五日缠丝仍汉缕,三年灼艾有秦灰。
  吴昌此际痴儿女,竞渡讙呶尽室回。

  寅恪案,此诗第柒第捌两句颇不易解。以恒情论,牧斋独往金华,河东君及其女应在常熟家中,殊与“吴昌”之语不合。岂河东君及其女虽不同牧斋至金华,但仅送之至苏州,留居于拙政园耶?俟考。检刘继庄献廷广阳杂记叁“涵斋又言海澄公黄梧既据海澄以降,即条陈平海五策”条,其第贰策云:

  郑氏有五大商在京师苏杭山东等处,经营财货,以济其用。当察出收拿。

  《清史列传》玖黄梧传云:

  顺治十三年七月梧斩伪总兵华栋等,率众以海澄县投诚。

  延平王户官杨英从征实录“永历十一年丁酉五月”条云:

  藩行令对居守户官郑宫傅察算,裕国库张恢,利民库林义等稽算东西二洋船本利息,并仁义礼智信,金木水火土各行出入银两。

  明清史料丁编叁“五大商曾定老等私通郑成功残揭帖”云:

  (上缺。)万两,前往苏杭二州置买绫绸湖丝洋货,将货尽交伪国姓讫。一,顺治十二年五月初三四等日,曾定老就伪国姓管库伍宇舍手内领出银五万两,商贩日本,随经算还讫。又十一月十一二等日,又就伍宇舍处领出银十万两,每两每月供利一分三厘。十三年四月内将银及湖丝缎匹等货搬运下海,折还母利银六万两,仍留四万两付定老等作本接济。

  牧斋赋此诗时,郑氏之五大商尚未被清廷察出收拿。河东君之送牧斋至苏,或与此有关。夫郑氏之兴起,虽由海盗,但其后即改为经营中国南洋日本间之物产贸易。苏杭为丝织品出产地,郑氏之设有行店,自是当然之事。况河东君以贵妇人之资格,以购买物品为名,与绸缎店肆往来,暗作通海之举,可免为外人所觉察也。此说未敢自信,姑记于此,以俟更考。

  “五日泊睦州”云:

  客子那禁节物催。孤篷欲发转徘徊。
  晨装警罢谁驱去,暮角飘残自悔来。
  千里江山殊故国,一抔天地在西台。
  遥怜弱女香闺里,解泼蒲觞祝我回。

  寅恪案,第肆句盖与第柒第捌两句相关,谓不与家人同作金华之行也。或疑“自悔来”之语,乃此行不成功之意。但据前引马逢知传,顺治七年庚寅九月,进宝奏请搬取在旗下之家口,可知进宝实已受牧斋游说之影响。然则牧斋此次婺州之行,亦不可谓无所成就矣。

  “桐庐道中”云:

  涉江无事但寻花。(自注:“兰溪载花盈舟,越人笑之。”)

  寅恪案,此句并自注可参下引“东归漫兴”六首之五。牧斋此行明是有事,而曰“无事”,与尺二书中“一宿无话”之“无话”,遣辞用意正复相同,可发一笑也。

  “留题湖舫”(自注:“舫名不系园。”)二首之二云:

  湖上堤边舣棹时。菱花镜里去迟迟。
  分将小艇迎桃叶,徧采新歌谱竹枝。(江左三大家诗画合卷芝麓所写“新”作“长”。)
  杨柳风流烟草在,杜鹃春恨夕阳知。
  凭阑莫漫多回首,水色山光自古悲。

  寅恪案,此题二首,第肆章已全引。第贰首第贰联亦特加论释。兹复迻录第贰首全文,藉见牧斋此时之情感。今江左三大家诗画合卷,除牧斋“西湖杂感”二十首及梅村所绘图外,并有芝麓所书此诗,末署:

  癸卯三月十又二日芝麓弟龚鼎孳拜题。

  据此,孝升题字乃在牧斋卒前一年。若非赝作,则龚氏深赏牧斋此诗,可以想见也。

  “西湖杂感”序(此题序及诗皆依江左三大家诗画合卷牧斋自写本。其他诸本间有不同,而意义亦佳者,并附注于下,以供参考。)云:

  浪迹山东,系舟湖上。漏天半雨,夏月如秋。登登版筑,地断吴根。攘攘烟尘,天分越角。岳于双表,绿字犹存。南北两峰,青霞如削。想湖山之繁华,数都会之佳丽。旧梦依然,新吾安在。况复彼都人士,痛绝黍禾。今此下民,甘忘桑椹。侮食相矜,左言若性。何以谓之,嘻其甚矣。昔者南渡行都,慭遗南士。(“士”涵芬楼本及注本作“市”。)西湖隐迹,返抗西山。(涵芬楼本及注本“返”作“追”。)嗟地是而人非,忍凭今而吊古。丛残长句,凄绝短章,酒阑灯灺,隔江唱越女之歌。风急雨淋,度峡落巴人之泪。敬告同人,勿遗下体,敢附采风,聊资剪烛云尔。庚寅夏五憩湖舫凡六日,得诗二十首。(诸本此句下有“是月晦日,记于塘栖道中”十字。)特倩梅村祭酒作图以为缘起,今并录之。

  寅恪案,此序中“侮食相矜,左言若性”之句,出文选肆陆王元长“三月三日曲水诗序”。遵王已引,不待更释。牧斋用此典以骂当日降清之老汉奸辈,虽己身亦不免在其中,然尚肯明白言之,是天良犹存,殊可哀矣。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壹柒叁别集类朱鹤龄愚庵小集条云:

  [鹤龄]与钱谦益为同郡,初亦以其词场宿老,颇与倡酬。既而见其首鼠两端,居心反复,薄其为人,遂与之绝。所作元裕之集后一篇,称裕之举金进士,历官左司员外郎,及金亡不仕,隐居秀容,诗文无一语指斥者。裕之于元,既足践其土,口茹其毛,即无反詈之理。非独免咎,亦谊当然。乃今之讪辞诋语,曾不少避,若欲掩其失身之事,以诳国人者,非徒誖也,其愚亦甚云云。其言盖指谦益辈而发,尤可谓能知大义者矣。

  寅恪案,牧斋之降清,乃其一生污点。但亦由其素性怯懦,迫于事势所使然。若谓其必须始终心悦诚服,则甚不近情理。夫牧斋所践之土,乃禹贡九州相承之土,所茹之毛,非女真八部所种之毛。馆臣阿媚世主之言,抑何可笑。回忆五六十年前,清廷公文,往往有“食毛践土,具有天良”之语。今读提要,又不胜桑海之感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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