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曹叡 > 曹叡文集 | 上页 下页
减鞭杖之制诏


  (青龙二年二月乙未)

  鞭作官刑,所以纠慢怠也。而顷多以无辜死,其减鞭杖之制,著于令。

  〈《魏志·明帝纪》〉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