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白居易 > 白居易《制》 | 上页 下页
赠高郢官制


  故尚书右仆射高郢,立身从事,皆有本末。在乱不污,可以言忠;守官不挠,可以言直;以道佐主,可以言正;以年致仕,可以言礼。有一于此,人鲜克举,况备四者,不亦君子乎。天不慭遗,深用轸悼,宜加褒赠,以旌其风,仍俾善人,闻而知劝。可赠某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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