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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祐六年闰八月


  闰八月乙酉,复以成都府为剑南西川节度。

  己丑,遣官祈晴。

  户部郎中、知制诰张瓌为契丹国母生辰使,如京使朱克明副之;度支判官、刑部员外郎、集贤校理宋敏求为契丹生辰使,西染院副使、閤门通事舍人张山甫副之;司封郎中杨佐为契丹国母正旦使,供备库副使李宗副之;盐铁判官、度支员外郎、集贤校理王益柔为契丹正旦使,内殿崇班、閤门祗候王渊副之。

  辛卯,诏定州修北岳庙。

  壬辰,以久雨,赐诸军班特支柴薪。

  甲午,翰林学士胡宿、龙图阁直学士杨畋、御史中丞王畴、侍御史知杂事王绰同考校诸路转运使副、提点刑狱课绩。

  丁酉,遣官谢晴。

  降龙图阁直学士、右谏议大夫、知瀛州王贽为吏部郎中、知池州,坐失保任也。

  徙知亳州、刑部郎中、直史馆李徽之为淮南、江、浙、荆湖制置发运使。既而台官言徽之前为制置发运使,坐事罢去,不当复除,即改命徽之直龙图阁、知河阳。河北转运使、司勋郎中、直史馆李肃之为制置发运使。

  庚子,工部尚书、平章事、集贤殿大学士韩琦加昭文馆大学士、监修国史,枢密使、礼部侍郎曾公亮为吏部侍郎、平章事、集贤殿大学士,右谏议大夫、参知政事张瓌为工部侍郎,加检校太傅,充枢密使。

  上既许富弼终丧,乃迁琦首相。或谓琦曰:“富公服除,当还旧物,公独不可辞昭文以待富公耶?”琦曰:“此位安可长保!比富公服除,琦在何所矣。若辞昭文以待富公,是琦欲长保此位也,使琦何辞以白上?”闻者亦是琦言。此段据记闻,或移见富弼拜枢密使时。

  辛丑,参知政事孙抃,枢密副使欧阳修、赵槩、包拯并进官一等,仍改修参知政事。翰林学士兼端明殿学士、翰林侍读学士、左司郎中、知制诰、史馆修撰胡宿为左谏议大夫、枢密副使。

  宿既谨静,及当重任,尤顾惜大体。群臣方建利害,多更张庶事以革宿弊,宿独厌之,曰:“变法古人所难,不务守祖宗成法而徒纷纷,无益于治也。”

  甲辰,参知政事孙抃、欧阳修,枢密副使赵槩、包拯并上表辞所除官,从之。

  乙巳,诏给前宰相富弼月俸之半,弼固辞不受。

  丙午,皇第十三女薨,赠楚国公主,其生才六十一日云。

  丁未,司马光奏:“臣昔通判并州,曾三上章乞陛下早定继嗣,以遏乱源。当是时,臣疏远在外,犹不敢隐忠爱死,数陈社稷至计,况今日侍陛下左右,官以谏诤为名!切惟国家至大至急之务,莫先于此,若舍而不言,专以宂细之事,烦浼圣听,厌塞职业,是臣怀奸以事陛下,罪不容于葅醢。伏望陛下取臣所上三章,少加省察,或有可取,则断自圣志,早赐施行。如此则天地神祇、宗庙社稷、群臣百姓并受其福,惟在陛下一言而已。”

  光既具札子,复面请之。上时简默不言,虽执政奏事,首肯而已。闻光言,沉思良久,曰:“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?此忠臣之言,但人不敢及尔。”光曰:“臣言此自谓必死,不意陛下开纳。”上曰:“此何害!古今皆有之。”因令光以所言付中书。光曰:“不可,愿陛下自以意谕宰相。”是日,光复言江淮盐贼事,诣中书白之。宰相韩琦问光:“今日复何所言?”光默计,此大计,不可不使琦知,思所以广上意者,即曰:“所言宗庙社稷大计也。”琦喻意,不复言。

  诏转运使副、提点刑狱:“每岁终,定部下知州军一人能否尤著者为优劣。如连二考俱在优劣等,即具以闻,当议特行赏罚。”此据会要治平四年十二月十八日考课院言,追附六年闰八月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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