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史书 > 续资治通鉴长编 | 上页 下页 |
天禧三年九月 |
|
九月乙卯,供备库使侍其旭言:“广州多蕃汉大商,无城池郛郭,虽有海上巡检,又往复不常,或有剽劫,则乏御备。请徙广、恩州海上巡检一员,廨于广州市舶亭南,所冀便于防遏。”从之。 庚申,三司假内藏金二千七百两。 壬戌,命吏部郎中、直史馆、兼太子左谕德崔遵度为契丹生辰国信使,西京左藏库使王应昌副之;三司盐铁判官、监察御史刘平为正旦使,供奉官、閤门祗候张元普副之。 是日重阳,赐宴苑中,宰臣向敏中暮归,暴中风眩,亟命中使挟太医诊问。 乙丑,诏徐州民僦居官舍者,免其直。 赐大理寺丞王质进士及第。质,旦之犹子,献文召试故也。 诏割澶州公用钱百万,分给卫州、通利军,俟河平日仍旧。时转运使以河流注溢,澶州路绝,使军皆由二州军,故有是诏。 庚午,以沧州乐陵县尉郭上行为本县令,赐绯,旌捕贼之劳也。 三司使李士衡言:“京师每岁所用材植,并令陕西州军给钱配买,农民重费,逋欠尤多。请自今听民采斫入中,官置场纳之,给以文引。”诏可,仍悉蠲所逋欠。 甲戌,以河北转运使、户部郎中段晔为太常少卿、知广州,寻加右谏议大夫。晔颇精吏事,素与丁谓善,故谓亟用之。及归自南海,而谓已败,故亦不复处要剧云。 诏自今应犯赃注广南、川峡幕职、州县官,委逐路转运使常加纠察,再犯赃罪者,永不录用。时司勋员外郎梁象言:“川峡幕职、州县官,曾坐赃左降者,多复恣贪,踰以扰远民。请自今犯赃者,不注川峡官,并除广南远恶州军。”上以广南亦吾民也,且非自新之道,故特有是诏。 丙子,诏宗室、辅臣、学士、三司使副、尚书丞郎、给谏、舍人、待制直龙图阁于清景殿观御制赐皇太子元良述、六艺箴、承华要略十卷、授时要略十二卷,又以国史、两朝实录、太宗文集并御集、御览群书赐皇太子,遂宴从官。 辛巳,给事中、参知政事、兼太子宾客李迪言:“昨日东宫赐宴,臣获陪侍,皇太子举动由礼,言不轻发,视伶官杂戏,未尝妄笑。左右瞻仰,无不恭肃。”上曰:“常日居内庭,亦未尝妄言也。”寇准曰:“皇太子天赋仁德,严重温裕,复禀圣训,勤道力学,实邦家之庆也。” 登州言高丽遣礼宾卿崔元信来贡。元信至秦王水口,遭风覆舟,漂失贡物,人多溺死。诏遣中使存抚之,又令登州,凡使人物色,官给脚乘,津遣赴京。 壬午,徐州张旻言:“伏睹辛亥制书,罪无轻重,咸赦除之。又睹近诏,官典犯赃者奏裁。伏以涣汗之恩,出则不复,丝纶之命,审乃惟行,弛而复张,民不为信。愿守一成之法,免烦三尺之科。”诏从之。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