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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中祥符三年闰二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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闰二月壬子,迁左右街僧官。旧例,僧职迁补,止委开封而滥选者众。至是,命知制诰利瓦伊等宿中书,出经题考试,而后序迁焉。道官寻亦用此例。(道官用此例在四月壬戌,今并书。) 甲寅,冬官正韩显符造铜候仪成,并上所著经十卷,其制则本唐李淳风及一行之遗法云。 先是,孙正辞等兵入溪峒,多焚其积聚。帝曰:“彼虽蛮貊,亦吾民也,不可使乏食。”乙卯,诏转运使贷以口粮。 丙辰,诏:“如闻诸处捕获逃亡兵士,或以铁烙其腕及碎胫骨,方始斩决。西北缘边,军兴以来,军民有罪,情重者断支体而戮,其罪不至死,亦鞭之过数。自今无得法外行刑。” 初,群臣出使,陈乞赐马,实时裁遣,多不均,乃令枢密院定其条制。 僧尼、道士、女官犯公罪者听赎。 戊午,遣官葺舒州灵仙观、常州宜兴洞灵观。 己未,河北转运使李士衡言:“本路诸军,岁给帛七十万。当春时,民多匮乏,常假贷于豪右,方纳税租,又偿逋负,以故工机之利愈薄。请官预给帛钱,俾及期输送,民既获利,官亦足用。”诏从之,仍令优与其直。其后,遂推其法于天下。(咸平二年五月丁酉,马元方事与此相关,已在彼详注。) 太宗及秦王、许王之为开封尹,皆在南衙视事。至道初,上始复居府廨,太宗命府东建堂习射。于是,权知府事周起奏曰:“陛下常所听事,臣不敢居,遂空之。”丁卯,上幸射堂宴射,又至西堂阅太宗御书、图画。上作诗,群臣皆赋,赐开封府将吏器币。 戊辰,德音降东京畿内死罪以下囚,将吏逮事太宗藩府者并赐物,赤县父老令本府宴犒,年九十者授摄官,赐粟帛终身,八十者爵一级。 甲戌,增葺射堂为继照堂,设帟张乐,许士民游观三日。 学士院旧例,赦书、德音不锁院。及是,宰相召晁迥等问之,迥等言:“除南郊赦书,缘车驾在外,并合预先进入,降付中书,难以锁院外,自余赦书、德音,请自今依降麻例锁院。”从之。 龟兹国王遣使来贡方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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