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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律伯坚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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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律伯坚,字寿之,桓州人。用荐举,入官为工部主事,至元九年,转保定路清苑县尹。 初,安肃州苦徐水之害,诉于大司农司,欲夺水故道,导水使东。东则清苑境也,地势不利,水必反故道,伯坚陈其形势,要大司农司官及郡守行视可否,事遂得已。 县西有塘水,溉民田甚广,势家据为硙,民以失利来诉。伯坚命毁硙,决其水而注之田,以溉田余月,得堰水置硙。仍以其事闻于省部,著为定制。 县居南北之冲,岁为亲王大官治庐帐于县西,限以十月成,至明年,复撤而新之,史藉以侵渔,其费不资。伯坚命筑公馆以代帐,其弊遂绝。凡郡府赋役,于县有重于他县者,辄曰:“宁得罪于上,不可得罪于下。”必诣府力争之。在清苑四年,民载之如父母。擢恩州同知。卒。 同时,陈楚仙,邹平尹,役均而事集,去任,父老请留之,诏允其请,升秩以旌其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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