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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元三十一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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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,正月,壬子朔,帝不豫,免朝贺。 癸亥,知枢密院事巴延至自军中。 庚午,帝大渐;癸酉,崩于紫檀殿。在位三十五年,寿八十。 故事,上有疾,非国人勋旧不得入卧内。博果密以谨厚,日视医药,未尝去左右;彻尔亦自湖广行省驰还京师视医药。及帝崩,博果密与御史大夫伊噜纳颜、知枢密院事巴延受遗诏,留禁中。丞相鄂勒哲至,不得入,伺伊噜纳颜、巴延出,问曰:“我年位俱在博果密上,国有大议而不与,何耶?”巴延叹息曰:“使丞相有博果密识虑,何至使吾属如是之劳哉!”鄂勒哲不能对,入言于太妃鸿吉哩氏。太妃召三人问之,伊噜纳颜曰:“臣受顾命,太妃但观臣等为之,臣若误国,即甘伏诛。宗社大事,非宫中所当预知也。”遂定大策,与亲王、诸大臣发使告哀于皇太孙,巴延总百官以听。 兵马司请日出鸣晨钟,日入鸣昏钟,以防变故,巴延呵之曰:“汝将为贼耶!其一如平日。”适有盗内府银者,宰执以其幸赦而盗,欲诛之,巴延曰:“何时无盗!今以谁命而诛之?”人皆服其有识。 乙亥,葬帝于起辇谷。 席度量恢廓,知人善任使,故能混一区宇,扩前古所未有。。惟以亟于财用,中间为阿哈玛特、卢世荣、僧格所蔽,卒能知其罪而正之。立纲陈纪,殷然欲被以文德,规模亦已弘远矣。 御史中丞崔彧得传国玺,献之。 时穆呼哩曾孙索多,已死而贫,其妻出玉玺一鬻之,或以告彧。召御史杨桓辨其文,曰:“‘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’,此历代传国玺也。”太妃出以遍示群臣,丞相以下次第上寿,庆曰:“神宝之出,实当宫车晏驾之后,此乃天意属于皇太孙也。”乃遣右丞张九思赍授之。 夏,四月,皇太孙自北边南还,执政皆迎于上都之北。皇太孙至上都,宗室诸王毕会。定策之际,伊实特穆尔谓晋王噶玛拉曰:“宫车晏驾,已逾三月,神器不可久虚,宗祧不可乏主,储闱符玺久有所归,王为宗盟之长,奚俟而不言?”噶玛拉遽曰:“皇帝践阼,当北面事之。”于是宗亲合辞劝进。伊实特穆尔曰:“大事已定,吾死且无憾。” 甲午,皇太孙即位于大安阁。诸王有违言,巴延握剑立殿陛,陈祖宗宝训,宣扬顾命,述所以立皇太孙之意,辞色俱厉,诸王股栗,趋殿下拜。 乃下诏曰:“朕惟太祖圣武皇帝,受天明命,肇造区夏,圣圣相承,光熙前绪,迨我先皇帝,体元居正,然后典章文物,灿然大备。临御三十五年,薄海内外,罔不臣属,弘规远略,厚泽深仁,有以衍皇元万世无疆之祚。我昭考早正储位,德盛功隆,天不假年,四海觖望。顾惟眇质,仰荷先皇帝殊眷,往岁之夏,亲授皇太子宝,付以抚军之任。今春宫车远驭,奄弃臣民,乃有宗藩昆弟之贤,戚畹宫僚之旧,谓祖训不可以违,神器不可以旷,体承先皇帝夙昔托付之意,合辞推戴,诚切意坚。朕勉徇所请,于四月十四日即皇帝位。可大赦天下。尚念先朝庶政,悉有成规,惟慎奉行,罔敢失坠。更赖宗亲勋戚、左右忠良,各尽乃诚,以辅台德。布告远迩,咸使闻知。”诏:“除大都、上都两路差税一年,其馀减丁地税粮十分之三,系官逋欠,一切蠲免。民户逃亡者,差税皆除之。” 追尊皇考曰“文惠明考皇帝”,庙号裕宗,祔于太庙;尊太母元妃鸿吉哩氏曰皇太后。改所居旧太子府为“隆福宫”。 丙午,中书右司员外郎王约,上疏言二十二事,曰实京师,放差税,开猎禁,蠲逋负,赈穷独,停冗役,禁鹰房,振风宪,除宿蠹,慰远方,却贡献,询利病,利农民,励学校,立义仓,核税户,重名爵,明赏罚,择守令,汰官属,定律令,革两司;又请中书去烦文,一取信于行省,一责成于六部;帝嘉纳之,调兵部郎中。 五月,壬子,始开醮祠于寿宁宫,祭太阳、太岁、火、土等星于司天台。 戊午,上“圣德神功文武皇帝”尊谥,庙号世祖,国语尊称曰:“色辰皇帝”。是日,并上先皇后鸿吉哩氏尊谥曰“昭睿顺圣皇后”。 庚申,祭紫微星于云仙台。 伊实特穆尔进秩太师,赐以上方玉带、宝服,还镇北边。 己巳,诏各处转运司官,欺隐奸诈为人所讼者,听廉访司即时追问,其案牍仍旧例于岁终检之。 壬申,御史台言:“内外官府增置愈多,在京食禄者万人,在外尤众,理宜减并。”命与中书议之。 诏议增官吏禄。 乙亥,以札萨克知枢密院事。 戊寅,封皇姑高丽王王昛妃为安平公主。 以伊啰勒为太师,巴延为太傅,伊彻察喇为太保。 禁诸司豪夺盐船递运官物,僧道、权势之家私匿盐贩。 六月,庚辰朔,日有食之。 辛巳,御史台言:“名分之重,无逾宰相,惟事业显著者可以当之,不可轻授。廉访司官,岁以五月分按所属,次年正月还司。职官犯赃,敕授者听总司议宜授者上闻,其本司声迹不佳者代之,受赂者,依旧例比诸人加重。”帝曰:“其与中书同议。” 壬辰,以特穆尔复为平章政事。 诸王阿济奇部玉速福屡叛,伏诛。 乙未,以世祖、皇后、裕宗谥号播告天下,免所在本年包银俸钞及内郡地税,江、淮以南夏税之半。 己亥,以乳保劳,封完颜巴延为冀国公,妻何氏为冀国夫人。 初,宋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家铉翁来使,世祖欲官之,不受。遂安置河间,以《春秋》教授弟子,数为诸生谈及宋兴亡之故,辄流涕太息。至是年逾八十,辛丑,诏赐号“处士”,放还乡里。锡予金币,皆不受。寻卒。 甲辰,诏翰林国史院修《世祖实录》。以鄂勒哲监修国史。 初,世祖不豫,命翰林学士承旨董文用以其诸子入见,文用辞曰:“臣蒙国厚恩,死无以报,臣之子何能为!”命至再三,终不以见,及崩,太后命文用从帝于上都。既即位,巡狩萨布喇之地,文用曰:“先帝新弃天下,陛下巡狩不以时还,无以慰安元元,宜趋还京师。且臣闻人君犹北辰然,居其所而众星拱之,不在勤远略也。”帝可其奏。 帝每召文用入帐中,问先朝故事,文用亦盛言先帝虚心纳贤、开国经世之务,谈说或至夜半。至是修先帝《实录》,诏除文用知制诰、监修国史。文用于祖宗世系、功德、近戚、将相家世、勋绩,皆记忆贯穿,史馆有所考究、质问,文用应之无遗失焉。 戊申,诏:“宗藩内外官吏人等,咸听丞相鄂勒哲约束。”时巴延以太傅录军国重事,依前知枢密院事,鄂勒哲忌之。巴延语鄂勒哲曰:“幸送我两罂美酒,与诸王饮于宫前,馀非所知也。 秋,七月,壬戌,诏中外崇奉孔子。 癸亥,行枢密院页特密实、程鹏飞各加平章政事。中书省言枢密之臣不宜重与相衔,帝命以军职尊崇者授之。 辛未,中书省言:“向御史台劾右丞阿尔尝与阿哈玛特同恶,论罪抵死,幸得原免,不当任以执政。臣谓阿尔得罪之后,能自警省,乞令执政如故。”从之。 癸酉,诏新除御史陕西行省平章博果密仍为中书平章政事。初,世祖崩时,博果密以中书平章得预顾命;丞相鄂勒哲以其年位在下,深忌之,帝知其故,慰劳之曰:“卿先朝腹心,惟朝夕启沃,匡朕不逮,庶无负先皇帝付托之重。”廷议大事,多采其言。太后亦以博果密先朝旧臣,礼貌甚至。 河东守臣献嘉禾,博果密语之曰:“汝部内所产尽然耶?惟此数茎耶?”曰:“惟此数茎尔。”博果密曰:“若如此,既无益于民,又何足为瑞!”遂罢遣之。 西僧为佛事,请释罪人祈福,谓之“秃鲁麻”。豪民犯法者,皆贿赂之以求免。有杀主、杀夫者,西僧请披以帝后御服,乘黄犊出宫门释之,云可得福。博果密曰:“人伦者,王政之本,风化之基,岂可容其乱法如是!”帝责丞相曰:“朕戒汝毋使博果密知,今闻其言,朕甚愧之。”使人谓博果密曰:“卿且休矣,朕今从卿言。”然自是以为故事。有奴告主者,主被诛,诏即以其所居官与之。博果密言:“若此,必大坏天下之风俗,使人情愈薄,无复上下之分矣。”帝悟,为追废前命。 丞相以下多不合,奏以为陕西行省平章政事。太后闻之,使谓帝曰:“博果密朝廷正人,先皇帝所付托,岂可出之于外耶!”帝复留之。竟以同列多异议,称疾不出。 甲戌,紥噜噶齐言:“诸王之下,有罪者不闻于朝,辄自决遣。”诏禁治之。 八月,戊子,初祀社稷,用堂上乐,岁以为常。 己丑,浚通惠河。 拨军士屯守淀山湖。 太湖为浙西巨浸,上受杭、湖诸山之水潴蓄之,分汇为淀山湖,东流于海。世祖末年,江浙行省参政梁温都尔言:“此湖在宋时,委官差军守之,湖旁馀地,不许侵占,常疏其壅塞,以泄水势。今既无人管领,遂为势豪绝水筑堤,绕湖为田,湖狭不足潴蓄,每遇霖潦,泛溢为害。昨本省官蒙古岱等兴言疏治,因受曹总管金而止。张参议、潘应武等相继建言,臣等议此事可行无疑。”世祖曰:“利益美事,举行已晚,其行之。”既而平章特尔格言:“委官相视,计用夫十二万,百日可毕。昨奏军民共役,今民丁数多,不须调军。”世祖曰:“有损有益,咸令均齐,毋自疑惑,其均科之。”至是特尔格言:“太湖、淀山湖,昨尝奏过先帝,差倩民夫二十万,疏决已毕。今诸港日受两潮,渐致沙涨,若不依宋旧例令军屯守,必致坐隳成功。臣等议淀山湖围田,赋粮二万石,就以募民夫四千,调军士四千,与同屯守。立都水防田使司,职掌收捕海贼,修治河渠围田。”诏巴延彻尔暨枢密院议奏。于是枢密院言:“今与殿帅范文虎及朱清、张瑄辈及省官集议、清、瑄俱云:‘宋时屯守河道,用手号军,大处千人,小处不下三四百,隶巡检司管领。’文虎谓‘差夫四千,非动摇四十万户不可。若令五千军屯守,就委万户一员提调,事属可行。’请立都水巡防万户职名,俾隶行院。”从之。 九月,壬子,圣诞节,帝驻跸三部落,受诸王、百官贺。 丁巳,太白经天。 冬,十月,戊寅,帝至自上都。 辛巳,江浙行省言:“陛下即位之初,诏蠲今岁田租十分之三。然江南与江北异,贫者佃富人之田,岁输其租,今所蠲特及田主,其佃民输租如故,则是恩及富室而不被于贫民也。宜令佃民当输田主者,亦如所蠲之数。”从之。 辽阳行省所属九处大水,民饥,或起为盗贼,命贼恤之。 江西行省言银场岁办万一千两而未尝及数,民不能堪,诏:“自今从实办之,不为额。” 朱清、张瑄从海道岁运粮百万石,乙未,以京畿所储充足,诏止运三十万石。 辛丑,帝谕右丞阿尔、参知政事梁德珪曰:“中书职务,卿等皆怀怠心。朕在上都,令还实迪穆苏已没财产,任莽赉布哈,皆至今未行;又不约束吏曹,使选人留滞。僧格虽奸邪,然僚属惮其威,政事无不立决。卿等其束吏曹,有不事事者笞之。仍以朕意谕右丞相鄂勒哲。” 时议裁久任官,枢密院奏“洪君祥在枢密十六年,为最久”,帝曰:“君祥始终一心,可勿迁也。” 壬寅,缅国遣使贡驯象十。 初,黔中诸蛮酋既内附,复叛。又,巴洞何世雄犯澧州,泊崖洞田万顷、楠木洞孟再师犯辰州;朝廷尝讨降之,升泊崖为施溶州,以万顷知州事,已而复叛,攻之不能下。帝即位,大赦,并赦万顷等,亦不降。乃命湖广行枢密副使刘国杰率兵讨之。国杰驰至辰州,进攻明溪,贼鲁万丑拥众自上流而下,千户崔忠、百户马孙儿战死。是月,进兵桑木溪,万丑复以千人拒战,击却之。明日,万丑倍众来攻,国杰鼓之,百户李旺率死士陷阵,众军齐奋,贼败,遂破其巢,焚之。进攻施溶,部将田荣祖请曰:“施溶,万顷之腹心。石农坎、三羊峰,其左右臂也。宜先断其臂,而后腹心乃可攻。”国杰曰:“甚善!”麾诸军攻石农坎,贼不能支,弃寨遁,遂拔施溶,禽万顷,斩之。复穷捕其党,攀崖缘木而进,凡千馀里。 十一月,丁未朔,帝朝皇太后于隆福宫,上玉册玉宝。 京师犯赃罪者三百人。戊辰,命事无疑者,准世祖所定十三等例决之。 辛亥,中书省言:“国赋岁有常数。先帝尝曰:‘凡赐与,虽有朕命,中书其斟酌之。’由是岁务节约,常有盈馀。今诸王、藩戚,费耗繁重,存钞止一百十六万二千馀锭,而来会诸王尚多,恐无以给。宜俟其还部,臣等斟酌定拟以闻。”从之。 湖广、江西及江淮行省,以军民不相统一,屡请罢行枢密院。帝以问巴延,时以属疾,张目对曰:“内而省院各置为宜,外而军民分隶不便。”壬子,诏罢三处行枢密院,以其事归行省。 丁巳,以巴延彻尔参议中书省事。其兄巴延言曰:“臣叨平章政事,兄弟宜相避嫌。”帝曰:“兄平章于上,弟参议于下,何所嫌也!” 甲子,以湖南道宣慰使何玮为中书参知政事。时省臣凡十一人。玮言于帝曰:“古者一相,专任贤也。今宰执员冗,政出多门,转相猜忌,请损之。”不从。 罢海北海南市舶提举司。 癸酉,诏改明年为元贞元年。 十二月,太傅、知枢密院事巴延薨。巴延深沈有谋略,善断,将二十万众伐宋,如将一人,诸将仰之若神明。事毕还朝,归装惟衣被而已,未尝言功。及殁,赠太师,追封淮安王,谥忠武。 戊戌,禁侵扰农桑者。 庚子,用帝师奏,释京师大辟三十人,杖以下百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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