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淳熙七年(1)


  淳熙七年金大定二十年

  春,正月,甲寅朔,临安尹进府城内外及诸县放免牧税及用内帑等钱对补之数。帝曰:“朕于内帑无毫发妄用,苟利百姓,则不惜也。”

  戊午,金定试令史格。

  乙丑,刘焞以平李接功,擢集英殿修撰,将佐、幕属吏士进官、减磨勘年有差。

  己巳,金主如春水。

  丁丑,金以玉田县行宫之地偏林为御林,大淀泺为长春淀。

  己卯,诏:“京西州军并用铁钱及会子,民户铜钱,以铁钱或会子偿之;二月不输官,许告赏。”

  庚辰,蠲淮东民贷常平钱米。

  二月,癸未朔,知镇江府曾逮言开新河以便行舟,帝曰:“扬子江至险,不可舣舟。”赵雄言:“镇江舟船辐凑,前此纲运客船漂溺不少。”帝曰:“多开河道,诚善政也。”

  辛卯,魏王恺薨于明州,年三十五。恺宽慈,为帝深爱,虽出于外,心每念之,赐赉不绝。及薨,帝泫然曰:“向所以越次建储者,正为此子福气差薄耳。”谥惠宪。恺治邦有仁声,明州父老乞建祠立碑以纪遗爱。

  乙未,诏广西兵校五百人隶提刑司。

  乙巳,封子栋为安定郡王。

  丙午,帝谓宰臣曰:“察官迩来所察甚有补于事。”赵雄曰:“事之大者论之,小者察官察之,则吏治毕举,官邪悉去矣。”

  丁未,金主还都。

  甲申,右文殿修撰张栻卒。栻病且死,犹手疏劝帝亲君子,远小人,信任防一己之偏,好恶公天下之理。邸吏以庶僚不得上遗表,却之,帝迄不见也。

  栻勇于从义,每进对,必自盟于心,不以人主意向,辄有所随顺。帝尝言仗节死义之臣难得,栻对:“当于犯颜敢谏中求之。若平时不能犯颜敢谏,它日何望其仗节死义!”帝又言难得办事之臣,栻对:“陛下当求晓事之士,不当求办事之臣。若但求办事之臣,则它日败陛下者,未必非此人也。”帝后闻其殁,嗟悼之。

  三月,丙辰,兵部措置武举补官差注格法。帝曰:“武举本欲举将帅之才。今前名皆令从军,以七年为限,则久在军中,谙练军政,将来因军功擢为将帅,庶几得人。”

  己未,金主诏:“有罪犯被问之官,虽遇赦不得复职。”

  壬辰,诏举贤良。

  乙丑,金诏免中都、西京、河北、山东、河东、陕西路去年租税。

  庚午,驾诣德寿宫,迎太上皇、太上皇后至大内,开宴于凌虚阁下。帝再拜,捧觞上寿。从至翠寒堂,栋宇不加丹艧。帝曰:“凡此巨材,一椽已上,皆由赐畀,且莹洁无节目,所以更不彩饰。”酒数行,至堂中路石桥少憩,帝捧觞,太上、寿圣皆釂饮,帝亦满引。帝奏曰:“苑囿池沼,久已成趣,仰荷积累之勤,臣何德以甚堪之!”上皇曰:“吾儿圣孝,海内无事垂二十年,安得为无功!”

  癸酉,臣僚言:“今京西路钧、房州水陆入川商旅、军兵,附带铜钱入金州、利州甚多。金州为川口,与川商接境,旧止用交子、铁钱,今乃兼用铜钱。乞下四川总所委利路漕臣置场于金州,给以交子,兑换官私铜钱,发赴湖广总所桩管。”从之。

  丁丑,诏:“诸州招补军籍之阙,自今岁以为常。”

  己卯,帝问:“《三朝宝训》几时进读终篇?”史浩、周必大等曰:“陛下日御前后殿,大率日旰方罢朝,只日又御讲筵,恐劳圣躬。”帝曰:“朕乐闻祖宗谟训,日尽一卷,亦未为多。虽只日及休暇,亦当特坐。”自是每讲读,帝必随事咨询,率漏下十刻无倦。

  辛巳,金以图克坦克宁为右丞相,乌库论元忠为平章政事。

  克宁在相位,持正守大体,至于簿书期会,不屑屑然也。

  夏,四月,丙戌,赵雄等上《仁宗、哲宗玉牒》。

  丁亥,金定冒荫罪赏。

  己亥,金太宁宫火。

  癸卯,知南康军朱熹疏言:“天下之大务,莫大于恤民;恤民之本,又在人君正心术以立纪纲。

  “今民贫赋重,若不讨理军实,去其浮冗,则民力决不可宽。惟有选将吏,核兵籍,可以节军费;开广屯田,可以实军储;练习民兵,可以益关备。今日将帅之选,率皆膏粱子弟,厮役凡流,所得差遣,为费已是不赀,到军之日,惟事裒敛刻剥以偿债负。总馈饷之任者,亦皆倚附幽阴,交通货赂,其所驱催东南数十州之脂膏骨髓,名为供军,而辇载以输权幸之门者,不可以数计。然则欲讨军实以舒民力,必令反前所为,然后可革也。军籍既核,屯田既成,民兵既练,州县事力既舒,然后禁其苛敛,责其宽恤,庶几穷困之民,得保生业,无复流移漂荡之患也。

  “所谓其本在于正心术以立纪纲者,盖天下之纪纲不能以自立,必人主之心术公平正大,无偏党反侧之私,然后纪纲有所系而立;君心不能以自正,必亲贤臣,远小人,讲明义理之归,闭塞私邪之路,然后乃可得而正。今宰相、台、省、师傅、宾友、谏诤之臣,皆失其职,而陛下所与亲密谋议者,不过一二近习之臣。此一二小臣者,上则蛊惑陛下之心志,使陛下不信先王之大道而说于功利之卑说,不乐庄士之谠言而安于私亵之鄙态;下则招集天下士大夫之嗜利无耻者,文武汇分,各入其门,所喜则阴为引援,擢置清显,所恶则密行訾毁,公肆挤排。交通货赂,则所盗者皆陛下之财;命卿置将,则所窃者皆陛下之柄;陛下所谓卿、相、师傅、宾友、谏诤之臣,或反出入其门墙,承望其风旨。其幸能自立者,亦不过龌龊自守,而未尝敢一言斥之;其甚畏公议者,乃略能警逐其徒党之一二,既不能深有所伤,而终亦不敢明言以捣其囊橐窟穴之所在。执成威立,中外靡然向之,使陛下之号令黜陟,不复出于朝廷,而出于此一二人之门;名为陛下之独断,而实此一二人者阴执其柄。盖其所坏,非独坏陛下之纪纲,乃并为陛下所以立纪纲者而坏之,则民又安可得而恤,财又安可得而理,军政何自而复,宗庙之仇又何时而可雪耶!”

  帝读之,大怒,谕赵雄令分晰。雄言于帝曰:“士之好名者,陛下疾之愈甚,则人之誉之者愈众,无乃适所以高之!不若因其长而用之,彼渐当事任,能否自见矣。”帝以为然,乃置不问。

  甲辰,黎州五部蛮犯盘陀砦,兵马都监高晃以绵、潼大军与战,败走。蛮人深入,大掠而去。

  乙巳,金主谓侍臣曰:“女直官多谓朕食用太俭,朕谓不然。夫一食多费,岂为美事!贵为天子,能自节约,正自不恶也。朕服御或旧,常使浣濯,至于破碎,方用更易。向时帐幕长用涂金为饰,今则不尔。但使足用,何事纷华也!”

  己酉,芮辉言:“吏部选法,小使臣遭丧不解官,给假百日。请除沿边职任及杂流出身人仍依旧限,此外如荫补子弟,宜守家法;取应宗室、武举出身之数,皆自科举中来,合遵三年之制。”帝从之,曰:“小使臣多是从军或杂流出身及沿边职任,所以不以礼法责之。其荫补子弟、取应宗室、武举人,岂可不遵三年之制!”

  庚戌,金主如金莲川。

  五月,丙寅,金中都地震,生黑白毛。

  戊辰,以吏部尚书周必大参知政事,刑部尚书谢廓然签书枢密院事。

  帝谓必大曰:“执政于宰相,固当和而不同,前此宰相议事,执政更无语,何也?”必大对曰:“大臣自应互相可否。自秦桧当国,执政不敢措一词,后遂以为当然。陛下虚心无我,人臣乃欲自是乎!惟小事不敢有隐,则大事何由蔽欺!”帝深然之。

  己卯,申饬书坊擅刻书籍之禁。

  六月,壬辰,五部落再犯黎州,制置司钤辖成光延战败,官军死者甚众,提点刑狱、权州事折知常弃城遁。甲午,制置司益兵,遣都大提举茶马吴总任平之。

  诏:“监司、郡守,所属官或身有显过而政害于民者,即依公按刺;或才不胜其任而民受其弊者,亦详其不能之状,俾改祠禄,不得务从姑息。至有民讼方行按劾,若廉察素明而的知其兴讼不当者,则当为别白是否,以明正其妄诉之罪,不得一例文具举觉。”从太府丞钱象祖请也。

  乙未,帝谕赵雄等曰:“大臣能持公道,思其艰,图其易,斯尽善矣。”雄等曰:“居常以尽公相告戒,若曲徇亲旧之情,不过得其面誉,安能胜众人之毁也!”帝曰:“曲徇于人,所悦者寡,不悦者众,及招人言,亲旧虽能致力,不惟无益于国,亦殊不利于身。岂若一意奉公,保无后患!较其利害,孰得孰失耶?”

  壬寅,秘书郎李巘言:“太平兴国元年,诏学究兼习律令而废明法科,至雍熙二年,复设明法科,以三小经附,则知祖宗之意,未尝不使经生明法,亦未尝不使法吏通经也。宜略仿祖宗旧制,使试大法者,兼习一经及小经义共三道为一场。”帝曰:“古之儒者,以经术决疑狱,若从俗吏,必流于深刻,宜如所奏。然刑与礼相为用,且事涉科举,可令礼部条具来上。”既而礼部请第四场经义,大经一,小经二,从之。

  丁未,三省言:“去岁丰稔,今岁米贱,所在和籴告办,仓廪盈溢。其江东诸路上供米,初令就近赴金陵、镇江仓,今两处守臣,皆云无可盛贮,乞依旧发赴行在丰储西仓。”帝曰:“丰年蒙天祐,惟当增修德政耳。”

  是月,秘书郎赵彦中疏言:“士风之盛衰,风俗之枢机系焉。且以科举之文言之,儒宗文师,成式具在;今乃祖性理之说,以浮言游词相高。士之信道自守,以《六经》、圣贤为师可矣,今乃别为洛学,饰怪惊愚,外假诚敬之名,内济虚伪之实,士风日敝,人材日偷。望诏执事,使明知圣朝好恶所在,以变士风。”从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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