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史书 > 续资治通鉴 | 上页 下页
淳熙六年(2)


  秋,七月,癸亥,籍郴州降寇隶荆、鄂军。

  荆、鄂副都统郭杲奏:“唐、邓自来积谷不多,襄阳自汉江以北,四向美田,民多蓄积。请密行措置,于秋成收储,以备缓急。”诏周嗣武、刘邦翰广行收籴,其合用仓廒,相度措置。

  辛未,金有司奏拟赵王子实古纳人从,金主不许,谓宰相曰:“儿辈尚幼,若奉承太过,使侈心滋大,卒难节抑,此不可长。诸儿入侍,当其语笑娱乐之际,朕必渊默,莅之以严,庶其知朕教诫之意,常畏惧而寡过也。”

  中书舍人郑丙言:“近来卿监丞、簿,悉除史官、馆职,学馆、书局,员数颇多;监司、郡守差至三政,参议、通判添差相踵,归正、使臣养老将息,填满诸郡。东宫彻章,秘书省进书、讲官、宫僚及预修官吏,赏之可也,下至杂流厮役、监门逻卒,亦皆沾赏,曰就龙日久,曰应奉有劳;开一河道,修一闸堰,横被醲赏。欲行裁抑。”诏曰:“丙子言是也。赏行除授,积累既多,不即以闻,岂所望于忠益耶!可札付给、舍。”给事中王希吕、兼权中书舍人李本等皆以失职待罪,帝曰:“谓无罪则不可,放罪则丙不自安,今依旧供职。”

  金密州民许通等谋反,伏诛。

  甲申,臣僚言:“旧制,凡内外官登对者,许用札,其馀则前宰职、大两省官以上许用札,以下并用奏状。近年它司内郡应用奏状者,或以札子上尘乙览,其间往往诋讦前政,陈说己能,不知大体。请申严有司,应帅、漕、郡守、主兵官,如事涉兵机,许用札子;其馀若不如式,则令退还。并稽考臣僚章奏,如于公事之外辄以私事渎听者,略赐施行,则人知儆畏,各安其分。”从之。

  是月,赵雄等上《会要》。

  沿海制置司参议官王日休进《九丘总要》,送秘书省看详;言其间郡邑之废置,地理之远近,人物所聚,古迹所在,物产所宜,莫不详备。诏特迁一官。

  八月,戊子,重修敕令所言旧时驮马、舟船契书收税,帝曰:“此等不可删,删之,恐后世有算及舟车之害。”

  庚寅,罢诸路监司、帅守便宜行事。

  壬辰,金右丞相石琚致仕。诏以一孙为閤门祗候。琚即命驾归乡里。久之,金主谓宰臣曰:“知人最为难事。近来左选多不得人,惟石琚为相时,往往举能其官;左丞伊喇道,参政钮祜禄额特勒,举右选颇得之。朕常以不能遍识人材为不足,此宰相事也。左右近侍虽常有言,朕未尝轻信。”

  先是湖南漕臣辛弃疾,奏官吏贪求,民去为盗,乞先申饬,续具案奏,帝手诏付弃疾曰:“凡所言在已病之后而不能防于未然之前,其原盖有三焉:官吏贪求而帅臣、监司不能按察,一也;方盗贼窃发,其初甚微,而帅臣、监司漫不知之,坐待猖獗,二也;当无事时,武备不修,务为因循,兵卒例皆占破,一闻啸聚,而帅臣、监司仓皇失措,三也。国家张官置吏,当如是乎!且官吏贪求,自有常宪,无贤不肖皆共知之,岂特喋喋申谕耶!今已除卿帅湖南,宜体此意,行其所知,无惮豪强之吏,当具以闻。朕言不再,第有诛赏而已。”

  戊戌,金以大观钱当五用。

  辛丑,敕令所言绝户之家财,许给继绝者以三千贯,如及二万贯奏裁,帝命删之,曰:“国家财赋,取于民有制。今若立法,于继绝之家,其财产及二万贯者裁奏,则是有心利其财物也。”

  壬寅,以知楚州翟畋过淮生事,夺五官,筠州居住。

  丙午,金济南民刘溪忠谋反,伏诛。

  九月,庚申,徐存乞宫观,帝曰:“徐存胸中狭隘,不耐官职。向因轮对,尝识其人,可与宫观。”赵雄等曰:“陛下知人之明,臣下经奏对者,辄知其为人,一字褒贬,无不曲尽。”帝曰:“立功业,耐官职,须有才德福厚者能之。荀卿曰:‘相形不如论心,论心不如择术。’朕每于臣下,观其形以知其命,听其言以察其心。相形论心,盖兼用之。”

  癸亥,金主秋猎。

  丙寅,敕令所言捕盗不获,应决而愿罚钱者听,帝曰:“捕盗不获,许令罚钱而不加之罪,是使之纵盗受财也。”

  丁卯,进监司及知、通纳无额上供钱赏格。帝曰:“祖宗时,取于民止二税而已。今有和买及经总制等钱,又有无额上供钱,既无名额,则是白取于民也。又立赏以诱之,使之多取于民,朕诚不忍,可悉删去。”帝又曰:“朕不忘恢复,欲混一四海,效唐太宗为府兵之制,国用既省,则科敷民间诸色钱务,可悉蠲免,止收二税以宽民力耳。”

  辛未,大飨明堂,复奏太祖、太宗配。自乾道以后,议者以德寿宫为嫌,止行郊礼。至是用李焘等议,复行明堂之祭,遂并侑焉。从祀百神,并依南郊礼例。

  先是礼部奏:“前礼部侍郎李焘请行明堂礼,并录进典故一,熙宁五年,神宗问王安石曰:‘宗祀明堂如何?’安石曰:‘以古言之,太宗当宗祀,今太祖、太宗共一世,若迭配明堂,于事体为当。’神宗曰:‘今明堂乃祀英宗,如何?’安石曰:‘此乃误引严父之道故也。若言宗祀,则自前代已有此礼。’神宗曰:‘周公宗祀,乃在成王之世。成王以文王为祖,则明堂非以考配,明矣。’一,治平元年,知制诰钱公辅、知谏院司马光、吕诲之议曰:‘《孝经》曰:“严父莫大于配天,则周公其人也。”孔子以周公有圣人之德,成太平之业,制礼作乐,而文王适其父也,故引以证圣人之德莫大于孝,以答曾子之问;非谓夫凡为天子,皆当以其父配,然后为孝也。近世祀明堂者,皆以其父配五帝,此乃误认《孝经》之意而违先王之礼,不可为法也。’一,天章阁待制兼侍读李受,天章阁侍讲傅卞言:‘臣等以为严父者,非专谓考也。《孝经》曰:“严父莫大于配天,则周公其人也。”下乃曰:“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。”夫所谓天者,谓郊祀配天也;夫所谓帝者,谓五帝之神也;故上云“严父配天”,下乃云“郊祀后稷以配天”,则父者,专谓后稷也。且先儒谓祖为王父,则知父者不专谓乎考也。’一,乾道六年,李焘为秘书少监兼权侍立官,奏:‘昊天四祭,在春曰祈谷,在夏曰大雩,在秋曰明堂,在冬曰圜丘,名虽不同,其实一也。太祖尝行大雩之礼于开宝,太宗再行祈谷之礼于淳化、至道,其礼并于圜丘。独明堂之制,皇祐二年,仁宗始创行之,嘉祐、熙宁、元丰、元祐、绍圣、大观、政和又继行之。太上建炎二年,既祀圜丘,绍兴元年,即祀明堂,以太祖、太宗并配,天地神祗并飨,统祚绵永。陛下临御之三年,既亲祈谷,七年祀圜丘。窃谓明堂之礼,合宜复行,远稽祖宗故事,近遵太上慈训,实为当务之急。’淳熙三年三月,焘因转对,又申前请。”是岁,遂诏礼官、太常群议而举行之。

  癸未,诏:“福建、二广卖盐,毋擅增旧额。”

  金主还都。

  冬,十月,乙酉朔,蠲连州被寇民租。

  安南国王李龙,加食邑封、功臣号。

  辛卯,金西南路招讨使哲典,以赃罪伏诛。

  庚子,四川行当二大钱。再蠲四川盐课十七万馀缗。

  辛丑,除绍兴府逋赋五万馀缗。

  戊申,广西妖贼平。

  十一月,乙卯朔,帝制《用人论》,深原用人之弊及诛赏之法,赵雄等乞宣示,帝曰:“此论欲戒饬臣下趋事赴功而已,岂为卿等设耶!”

  辛酉,裁宗子试法。

  壬戌,金改葬昭德皇后于坤厚陵,诸妃祔焉。

  初,金主自济南改西京留守,过良乡,使鲁国公主葬后于宛平县之土鲁原。至是改葬大房山,太子允恭徒行挽灵车。是日,大赦。

  癸亥,帝曰:“义仓米专备水旱以济民,今连岁丰稔,常平米正当趁时收籴。可严行,以先降指挥催诸路以常平钱尽数籴米。”时诸路未尽申到故也。

  壬申,金主如河间冬猎。

  癸酉,帝谕曰:“近蒙太上赐到倭松,真如象齿,已于选德殿侧盖成一堂。”赵雄等曰:“陛下不因太上赐到良材,亦未必建此堂也。”帝曰:“朕岂能办此!木植乃太上之赐,近尝谢太上,因奏来春和暖,欲邀请此奉觞,太上已许临幸。”雄曰:“陛下平时,一椽、一瓦未尝兴作;及蒙太上皇帝赐到木植,即建此堂,此谓俭而孝矣。”

  戊寅,右正言黄洽论赏罚必欲当理,帝曰:“赏罚自是欲当。然朕有一言:夫矫枉而过直,则复归枉矣;故矫枉至于直可也,过于直亦不正也。猛本所以济宽,然过于猛则不可,盖过于猛则人无所措手足;济宽而过于猛,犹矫枉而过其直也。惟立表亦然,所立正则其影直,所立过中则影亦随之。朕守此甚久,一赏一罚,决不使之过。”赵雄等曰:“执其两端,用其中于民,此舜事也。”帝曰:“中者,朕朝夕所常行。譬之置器适当,乃合于中,若置之失宜,则非中矣。朕之于臣下,初无喜怒好恶。尝于禁中宣谕左右曰:‘朕本自无赏罚,随时而应,不得不赏罚耳,初无毫发之私也。’又常守‘爱而知其恶,憎而知其善’两语,故虽平日所甚亲信,苟有过失,必面戒之。而疏远小臣,或有小善寸长,则称奖之。”雄曰:“雨露之所生成,雪霜之所肃杀,天岂有心于其间哉!”

  壬午,诏:“宗室有出身人,得考试及注教授官。”

  癸未,金主还都。

  十二月,丙戌,颁《重修敕令格式》。

  己亥,刑部尚书谢廓然奏:“二广缘去朝廷既远,旧多烟瘴,又见摄官官差之文,县或有阙,监司、守臣辄差校、副尉摄,参军、助教权摄。”帝曰:“远方用此曹权县,细民何负!可令按劾。”

  诏:“自今鞫赃吏,后虽原贷,毋以失入坐狱官。”

  辛亥,蠲临安征税百千万缗。

  知舒州赵子濛,奏本州支使邹如愚、司理赵善劬荒废职事,帝曰:“官无高卑,皆当勤于职事。”又曰:“朕于机务之暇,只好读书。惟读书则开发智虑,物来能名,事至不惑,观前古之兴衰,考当时之得失,善者从之,不善者以为戒。每见叔世之君,所为不善,使人汗下,几代其羞。且如唐季诸君,以破朋党、去宦官为难,以朕思之,殊不难也。凡事只举偏补弊,防微杜渐,销患于冥冥,若待显著而后治之,则难矣。”

  是月,臣僚请会计财用之数为《会计录》,帝曰:“向者欲为此录,缘户部取于州县为经总制钱者,色目太多,取民太重。若遽蠲则妨经费,须它日恢复之后,使民间只输二税,其馀名色乃可尽除之。”

  赵雄荐太学正安阳刘光祖试馆职。光祖对策,论科场取士之道,帝批其后,略曰:“用人之弊,患君不能择相而相不能择人,每除一人,则曰此人中高第,真佳士也,终不考其才行。国朝以来,过于忠厚,宰相而误国,大将而败军,未尝诛戮。要在君心审择相,相必为官得人,懋赏立乎前,严诛设于后,人才不出,吾不信也。”

  御笔既出,中外大耸,议者谓曾觌视草,为光祖甲科及第发也。帝遣觌持示史浩,浩曰:“唐、虞之世,四凶止于流窜,而三考之法,不过黜陟幽明。诛戮大臣,乃秦、汉法耳。太祖制治以仁,待臣下以礼,迨仁宗而德化隆洽,此祖宗良法也。圣训则曰‘过于忠厚’,夫忠厚岂有过哉!臣恐议者以陛下颁行刻薄之政,归过祖宗,不可以不审也。”赵雄亦为帝言:“帝相如司马光,恐非懋赏能诱,严诛能胁。”帝悔之,乃改削其词,宣付史馆。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