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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二十三年


  绍兴二十三年金贞元元年

  春,正月,辛卯朔,金主以弟兖殁于除夕,不视朝。

  丙午,金以中京留守高祯为御史大夫。

  己酉,降授平海军承宣使、提举台州崇道观、台州居住李显忠,复宁国军节度使,以赦叙也。

  是月,昭信军节度使士夽薨,追封安化郡王,录其子右宣教郎不䛲三人为直秘阁,它子弟选官改秩除官者七人,恤典如执政。

  二月,庚申朔,诏岳阳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、万寿观使士樽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。

  金主自中京如燕京。

  庚午,脔虔州军贼黄明等八人于市。明等据州城凡百有十二日。

  辛未,改虔州为赣州,改虔化县为宁都。

  癸未,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、忠州团练使、殿前司游奕军统制、措置盗贼、节制军马、知赣州李耕,以功为金州观察使,于是诸将刘纲等九人各迁二官,将士受赏者万三千百二十有四人。

  三月,丙午,光山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、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齐安郡王士祇薨于建州,赠太傅,追封循王,六子皆进官二等,女封郡主,诸妾受封者五人。

  辛亥,金主至燕京,备法驾。

  壬子,故武功大夫、贵州刺史杨宗闵,赐谥忠介;故敦武郎、知麟州建宁寨杨震,赐谥恭毅。二人,杨存中祖、父,皆以死事故,用存中请也。

  甲寅,金主亲选良家子百三十馀人充后宫。

  乙卯,金以迁都诏中外,改元贞元,内外文武皆进官一等。

  改燕京为大兴府,号中都,中京大定府为北京,汴京开封府为南京,而旧辽阳府为东京,大同府为西京如故。削上京之名,止称会宁府。分蕃、汉地为十四路,置总管府。名都城门十二,命近臣书之。名太庙曰衍庆宫,以奉太祖、太宗、德宗神主;又作原庙于其东,以奉太祖已上。

  旧取士无殿试,金主始复之。凡乡试三人而取一,府试四人而取一。府试分六路:河北及燕人于大兴,辽之东北于会宁,山后及河东人于大同,山东人于东平,河南人于开封,关中人于河中,通以五百人为合格,殿试又黜之,榜首即授奉直大夫、翰林应奉文字。后又罢经义、神童等科,惟以词赋、法律而已。

  金之用刑,旧有沙袋,熙宗立,始去之,金主立,又去杖脊,凡徒刑,止以荆决臀,为其近人心故也。徒刑五等,自五年至一年,皆使之杂作,满则释之。

  金主又定车盖之式,后妃车饰以金,三品以上饰以银;自后妃至五品皆朱轮,六品以下,黑、绿而已。旧亲王、宰执用紫盖,金主使削之,惟太子用红,诸妃用紫,三品以上用青,皆以罗;四品、五品用青,皆以绢;馀不得用。

  丙辰,金以司徒图克坦恭为太保、领三省事,平章政事萧裕为尚书右丞相兼中书令,右丞张浩、左丞张通古为平章政事,参知政事张中孚为左丞,肃玉为右丞,平章政事李德固为司空,左宣徽使刘萼为参知政事,枢密副使昂为枢密使,工部尚书布萨思恭为枢密副使。

  夏,四月,戊寅,金皇太后大氏崩。

  大氏病笃,以不得一见图克坦太后为恨,临终,谓金主曰:“汝以我之故,不令永寿宫偕来中都。我死,必迎致之,事永寿宫当如我。”金主不听。

  辛巳,诏:“诸州编管、羁管人,在法止许月赴长吏呈验。闻比来囚禁锁闭,甚于配隶,可令遵守成宪。如走失捉获人,即具名申尚书省别遣。”

  五月,庚子,右朝奉郎、就权利州东路安抚司主管书写机宜文字杨庭言:“兴元府褒斜谷有古六堰,溉民田甚广。兵火后,修不以时,水至辄坏。若全以食水户修葺,恐民力重困,请每遇夏月水泛,于见屯将兵内,差不入队兵卒并手修葺。”

  兴元自兵乱以来,城内生荆棘,官民皆茅屋,而帑藏寓僧舍。自太尉杨政再为帅,以次缮治,至是一新,户口浸盛,如承平时矣。

  政尝葺学舍,府学教授青神唐迪请增学田以广养士,政从之。时有欲以学田馈军,迪言:“大军岁费四千万,而欲取学田以当贼,何啻九牛一毛,又岂爱礼存羊之意邪?”论者乃止。

  辛亥,金国贺生辰使副中奉大夫、秘书监兼右谏议大夫赫舍哩大雅,广威将军、尚书兵部郎中兼四方馆副使萧简,见于紫宸殿。

  金主以其弟衮名声彰著,忌之。兖不自安,尝召日者问休咎;家奴希旨,乃上急变,言衮召日者问天命。金主使高祯等就鞫之,无状。金主怒,械衮至中都,不复究问,斩于市,牵连者皆磔之。

  六月,己卯,潼川大水,涪江涨。

  庚辰,沅江武陵涨水坏城,人争保城西牛头山,山趾大溪桥坏,水大至,平地丈五尺,死者甚众。

  金主以京城多隙地,夏间以赐朝官及卫士等,秋,七月,戊子朔,仍命征钱有差。

  庚寅,右正言兼崇政殿说书史才试右谏议大夫。

  戊申,将作监主簿孙寿祖言:“湖、广、夔、峡,多杀人以祭鬼,近又浸行于它路,浙路有杀人而祭海神,川路有杀人而祭盐井者,请饬监司、州县严行禁止,犯者乡保连坐,仍毁巫鬼淫祠以绝永害。”从之。

  是月,少保、昭化军节度使、醴泉观使、驸马都尉、和国公潘正夫薨于婺州,赠太傅,官给葬事。

  八月,壬戌,金司空李德固卒。

  金禁中都路捕射獐、兔。

  乙丑,岳阳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、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樽薨,赠太傅,追封韶王。其弟降授郢州防御使士嵰,特复潭州观察使;诸子迁官除职者九人。后谥恭靖。

  丙寅,左宣教郎王孝廉,谋据成都以叛,伏诛。

  初,孝廉之父辅,以左朝请大夫守合州,所为不法,左朝奉大夫史聿,时为潼川府路转运判官,置狱遂宁府,穷治之,孝廉与其兄弟忠俱就逮,辅忧惧死,聿移夔州路转运判官,狱遂不竟。孝廉兄弟知不免,阴怀异志,即归所寓成都府,破产招集亡命,多市弓剑,离军使臣之无赖者,靡然从之。会敷文阁待制、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曹筠,当以是夕诣府学斋宿,孝忠与其徒谋夜袭杀筠,然后举事。忠训郎王立知其谋,与孝忠家婢潜以告本路兵马钤辖、左武大夫、英州刺史柳佾,佾率兵,以素队往捕,孝忠与其徒相拒敌,官军死者三人,佾走趋府治。筠卧阁不出,都钤辖司干办公事张行成排闼入告,始授甲讨之。孝忠等徐步至府门纵火,人皆惊散。孝忠等驰出衙西门,官军蹑其后,孝忠、孝廉登楼自刎死。孝忠子大正与其党樊常等五人为官军所杀,馀党二十八人走郫县,后四日,皆伏诛。诏劾孝忠反状,馀者悉原之。官军以次受赏,凡为钱万七千馀缗。

  戊寅,金赐营建宫室工匠及役夫帛。

  己卯,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、武安军承宣使、充福建路马步军副都总管王贵卒。

  甲申,武功大夫、吉州团练使、新江南西路马步军副总管丁禩,移江南东路副总管,建康府驻劄。

  九月,甲午,帝谓大臣曰:“闻潼川路水灾,可令转运、常平司将被灾州县检放赈济。”

  冬,十月,丁巳,金主猎于良乡,封料石冈神为灵应王。金主自言曩时尝过此祠,持杯珓祷曰:“使吾有天命,当得吉卜。”投之。吉。又褥曰:“果如所卜,它日当有报,否则毁尔祠。”投之,又吉,故封之。金主托言神道,欲掩其弑逆也。戊午,还京。

  以御史施钜为大金贺正旦使,带御器械冀彦明副之。行尚书左司郎中吴为贺生辰使,閤门宣赞舍人张彦攸副之。

  壬戌,金有司言太后园陵未毕,合停冬享及袷祭,从之。

  戊辰,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宋朴罢。

  右谏议大夫史才,论朴执政无状,朴闻,求去;章四上,诏以本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。才言:“朴为士而不自爱,乃从道罔俗,与丐者为伍,其欺诞罔俗,罪不在少正卯之下,请重行窜逐。”诏朴落职。

  壬申,右谏议大夫兼侍讲史才充端明殿学士兼签书枢密院事。

  安远军承宣使、同知大宗正事士街,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。

  丙子,金诏:“内外官闻大功以上丧,止给当日假;若父母丧,听给假三月。著为令。”

  丁丑,侍御史兼崇政殿说书魏师逊试御史中丞。

  十一月,丙戌朔,定州献嘉禾,金主命自今不得复进。

  己丑,金瑶池殿成。

  戊戌,金左丞相温都思忠致仕。

  壬寅,诏为张叔夜立庙于信州永丰县墓侧,赐名旌忠。叔夜之死也,其家葬衣冠于县境,至是乃请建词焉。

  乙巳,以经筵彻章,赐宰执、讲读、说书、修注官御筵于秘书省,自是以为故事。

  庚戌,金以枢密使昂为左丞相,以枢密副使布萨思恭为枢密使。

  十二月,戊午,金主特赐贵妃唐古鼎格家奴孙梅进士及第。

  壬戌,金以签书枢密院事宁萨为枢密副使。

  癸亥,太傅、昭庆军节度使、万寿观使、平乐郡王韦渊薨,赠太师,命睿思殿祗候王晋行护丧事。

  辛未,金主封所纳皇叔曹国王宗敏之妃阿兰为昭妃。既而大臣奏宗敏属近行尊,不可,乃令出宫。

  丙子,金贵妃唐古鼎格坐与旧奴奸,赐死。

  癸未,禁民车服逾制。

  闰月,癸巳,金定社稷制度。

  丙申,命检正都司官详定郡守所上利病以闻。

  癸卯,金以太保、领三省事图克坦恭为太师,领三省如故。命西京路统军达兰、西北路招讨使萧怀忠等巡边。

  庚戌,金使宣奉大夫、尚书左丞蔡松年等来贺正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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