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宇文篡西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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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后周) 梁武帝中大通六年。魏孝武帝闺门无礼,从妹不嫁者三人,皆封公主。平原公主明月,南阳王宝炬之同产也,从帝入关,丞相泰使元氏诸王取明月杀之。帝不悦,或时弯弓,或时椎桉,由是复与泰有隙。冬闰十二月癸巳,帝饮酒,遇鸩而殂。泰与群臣议所立,多举广平王赞。赞,孝武帝之兄子也。侍中濮阳王顺于别室垂涕谓泰曰:“高欢逼逐先帝,立幼主以专权,明公宜反其所为。广平冲幼,不如立长君而奉之。”泰乃奉太宰南阳王宝炬而立之。顺,素之曾孙也。殡孝武帝于草堂佛寺,谏议大夫宋球恸哭呕血,浆粒不入口者数日,泰以其名儒,不之罪也。 大同八年。魏丞相泰妻冯翊公主生子觉。太清二年夏五月,魏以丞相泰为太师。 元帝承圣二年春二月,魏太师泰去丞相、大行台,为都督中外诸军事。冬十一月,魏尚书元烈谋杀宇文泰,事泄,泰杀之。 三年。魏主自元烈之死,有怨言,密谋诛太师泰。临淮王育、广平王赞垂涕切谏,不听。泰诸子皆幼,兄子章武公导、中山公护皆出镇,唯以诸婿为心膂,大都督清河公李基、义城公李晖、常山公于翼俱为武卫将军,分掌禁兵。基,远之子。晖,弼之子。翼,谨之子也。由是魏主谋泄,泰废魏主,置之雍州,立其弟齐王廓,去年号,称元年,复姓拓跋氏,九十九姓改为单者,皆复其旧。魏初统国三十六,大姓九十九,后多灭绝。泰乃以诸将功高者为三十六国,次者为九十九姓,所将士卒亦改从其姓。 夏四月庚戌,魏太师泰鸩杀废帝。 敬帝绍泰元年。魏宇文泰讽淮安王育上表,请如古制,降爵为公,于是宗室诸王皆降为公。太平元年春正月丁丑,魏初建六官,以宇文泰为太师、大冢宰。 夏四月,魏太师泰尚孝武妹冯翊公主,生略阳公觉,姚夫人生宁都公毓。毓于诸子最长,娶大司马独孤信女。泰将立嗣,谓公卿曰:“孤欲立子以嫡,恐大司马有疑,如何。”众默然,未有言者。尚书左仆射李远曰:“夫立子以嫡不以长。略阳公为世子,公何所疑。若以信为嫌,请先斩之。”遂拔刀而起,泰亦起曰:“何至于是。”信又自陈解,远乃止。于是群公并从远议。远出外,拜谢信曰:“临大事,不得不尔。”信亦谢远曰:“今日赖公决此大议。”遂立觉为世子。 太师泰北巡。秋八月,泰北渡河。 冬十月,魏安定文公宇文泰还至牵屯山而病,驿召中山公护。护至泾州,见泰,泰谓护曰:“吾诸子皆幼,外寇方强,天下之事,属之于汝,宜努力以成吾志。”乙亥,卒于云阳。护还长安,发丧。泰能驾御英豪,得其力用,性好质素,不尚虚饰,明达政事,崇儒好古,凡所施设,皆依仿三代而为之。丙子,世子觉嗣位,为太师、柱国、大冢宰,出镇同州,时年十五。 中山公护名位素卑,虽为泰所属,而群公各图执政,莫肯服从。护问计于大司寇于谨,谨曰:“谨早蒙先公非常之知,恩深骨肉,今日之事,必以死争之。若对众定策,公必不得让。”明日,群公会议,谨曰:“昔帝室倾危,非安定公无复今日。今公一旦违世,嗣子虽幼,中山公亲其兄子,兼受顾托,军国之事理须归之。”辞色抗厉,众皆悚动。护曰:“此乃家事,护虽庸昧,何敢有辞。”谨素与泰等夷,护常拜之。至是,谨起而言曰:“公若统理军国,谨等皆有所依。”遂再拜,群公迫于谨,亦再拜,于是众议始定。护纲纪内外,抚循文武,人心遂安。 十二月,魏封世子觉为周公。 魏宇文护以周公幼弱,欲早使正位,以定人心。庚子,以魏恭帝诏禅位于周,使大宗伯赵贵持节奉册,济北公迪致皇帝玺绶。恭帝出居大司马府。 陈高祖永定元年春正月辛丑,周公即天王位,柴燎告天,朝百官于露门,追尊王考文公为文王,妣为文后,大赦。封魏恭帝为宋公。以木德承魏水,行夏之时,服色尚黑。以李弼为太师,赵贵为太傅,独孤信为太保中山公护为大司马。 二月,周人杀魏恭帝。 秋八月,晋公护废周王为略阳公,迎立岐州刺史宁都公毓。后月馀,护弑略阳公。事见《宇文护逆节》。二年秋九月甲申,周封少师元罗为韩国公,以绍魏后。 三年秋八月,周御正中大夫崔猷建议,以为“圣人沿革,因时制宜。今天子称王,不足以威天下,请遵秦、汉旧制称皇帝,建年号。”己亥,周王始称皇帝,追尊文王曰文皇帝,改元武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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