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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仁宗皇祐二年


  庚寅皇祐二年

  春正月。自庆历八年河北行四税法,盐居其一,而并边刍粟皆虚估至数倍,券至京师,反为富贾所抑,盐八百斤,旧售钱十万,至是止六万。商人以贱估券取盐,不复入钱,京师帑藏益乏。于是诏三司详定。王尧臣、王守忠、陈旭请复入钱京师法,视旧入钱数稍增予盐,而并边入中先得券受盐者,河东、陕西入刍粟直钱十万,止给盐直七万,河北又损为六万三千。且令入钱十万于京师,乃得兼给,谓之“对贴”,自是入钱京师稍复矣。先是,宋庠建议,以今年当郊而日至在晦,用建隆故事,宜有所避,因请季秋大享于明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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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月戊子朔,诏罢今年冬至亲祠南郊之礼,以九月择日有事于明堂。上谓辅臣曰:“明堂者,布政之宫,天子路寝,乃大庆殿是也。况明道初,合祀天地于此。”

  己丑,诏以大庆殿为明堂。

  戊戌,诏群臣毋得上尊号。文彦博等伏奏至于三四,上固拒之。诏祠明堂宜尽物以遵典礼,自乘舆服御诸物,务令有司裁简之。诏两浙流民男女不能自存者,听人收养后不得复取。

  丙辰,宋祁上《明堂通议》二篇,祁自序略曰:“上薄三代,旁搜汉、唐,礼之过者折之,说之缪者正之,以合开宝一王之典,聊佐乙夜观书之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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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夏四月乙丑,内出手诏:“祖宗以来,三岁一亲郊,即遍祭天地,而百神靡不从祀。今祀明堂,而礼官所定止祭昊天五帝,不及地祇;配坐不及祖宗,未合三朝之制。况比年水旱地震,稼穑不登,移郊为大享,盖亦为民祈福。宜合祭皇地祇,奉太祖、太宗、真宗并配,而五帝、神州亦亲献,日月、河海诸神悉如圜丘从祀。”因谓文彦博曰:“礼非天降地出,缘人情尔。礼官习拘儒之旧传,舍三朝之成法,非朕所以昭孝息民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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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月己酉,内出明堂乐曲及二舞名,文舞曰《右文化俗》,武舞曰《成功睿德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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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六月己未,内出御撰明堂乐八曲。以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配属五音,凡二十声为一曲。

  丁卯,以御撰黄钟五音五曲凡五十七声下太常隶习之。

  辛巳,屯田员外郎吕公著同判事部南曹。公著,夷简之子也,尝召试馆职,不就,于是上谕曰:“知卿有恬退之节。”因赐五品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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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秋七月戊子,出御选明堂无射宫乐曲谱三,皆五十七字,五音一曲,奉俎用之;二变七律一曲,饮福用之;七律相生一曲,退文舞、迎武舞及亚献彻豆用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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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辛亥,大享天地于明堂,以太祖、太宗、真宗配,从祀如圜丘。大赦。文武职官、致仕官并特与转官,不为永例。诏内降指挥:“百司执奏毋辄行,敢因缘干请者,谏官、御史察举之。”初议肆赦,上谓辅臣曰:“比有贵戚近习寅缘请托,以图内降。可于赦文中严切禁止。”辅臣对曰:“载之赦条,恐未尽圣意。”乃别为手诏,与赦同降。先是,彭思永入为侍御史,极论内降之弊。及祀明堂前一日,有传赦书语百官迁官者。时参知政事缺员,张尧佐朝暮待命,而王守忠亦求为节度使,思永遂奏:“陛下覃此缪恩,无意孤寒,独为尧佐、守忠尔。”且言外戚秉政、宦官用事,皆非宗社之福。疏入,上震怒,诏诘思永安从得此?谏官吴奎言:“御史许风闻。若必穷主名,则后无敢以事告御史者,是朝廷自蔽耳目也。”上寤,不复致诘。思永寻罢侍御史,知宣州,而尧佐、守忠之议遂格。入内都知麦允言卒,赠司徒、武安节度使。又诏允言有军功,特给卤簿。同知礼院司马光言:“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,卫人使之繁缨以朝。孔子曰:‘惜也。不如多与之邑。惟器与名,不可以假人。”夫爵位尊卑之谓名,车服等威之谓器,二者人主所以保畜其臣而安治其国家,不可忽也。今允言近习之臣,赠以三公之官,给以一品卤簿,其为繁缨,不亦大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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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冬十月,初议覃恩,高若讷谓文彦博曰:“官滥巳久,未有以节止,今又启之,何也?”彦博不听。

  辛未,诏宰臣文彦博、宋庠、参知政事高若讷、史馆检讨王洙编修《大享明堂记》。十一月乙酉,召太子中舍致仕胡瑗赴太乐所,同定钟磬制度。

  戊子,命中丞郭劝、知谏院包拯放天下欠负。

  壬辰,赐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、金部员外郎许元进士出身。上尝谓执政曰:“发运使总领六路八十八州军之广,宜得其人而久任之。今许元累上章求解,朕思之,不若奖励,以尽其才。”故特有是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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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闰十一月丙辰,出内藏库缗钱四十万、绸绢六十万下河北便籴粮草。先是,河北沿边水灾,朝廷蠲民税几尽。至秋禾稼将登,而镇、定复大水,沿边尤被其害。上忧军储不给,故特出内府钱帛以助之。

  丁巳,手诏:“宜委中书门下、集贤院及太堂礼乐官,将天地五方、神州日月、宗庙社?祭享所用登歌、宫县审定声律是非,按古今调谱中和,使经久可用,以发祖宗之功德。”于是中书门下集两制、太常官置局于秘阁,详定太乐。承旨王尧臣等言待制赵师民博通古今,愿令预详定,及乞借参知政事高若讷所校十五等古尺。并从之。已未,三司使、户部侍郎张尧佐为宣徽南院使、淮康节度使、景灵宫使。是日,诏后妃之家无得除二府职位。

  庚申,又加张尧佐同群牧制置使。

  辛酉,赐贵妃张氏从弟希甫、及甫并进士出身,尧佐之子也。是夜,秀州地震,有声如雷,自西北起。

  癸亥,知谏院包拯等言:“陛下即位仅三十年,未有失道败德之事。乃五六年,超擢张尧佐,群臣皆窃议其过皆不在陛下,在女谒、近习及执政大臣也。盖女谒、近习知陛下继嗣未立而有所私,莫不潜有趋向而附结之。执政大臣不思规陛下以大谊,乃从谀顺指,高官要职,惟恐尧佐不满其意。况下制之日,阳精暗塞,氛雾继起。伏望陛下断以大义,稍割爱情,必不得已,宣徽、节度使择与其一。如此则仰合天意,俯顺人情,而重光盛德矣。”初,执政希上旨,一日除尧佐四使,又以王举正重厚寡言,同日授御史中丞。

  甲子,举正上殿,力言擢用尧佐不当。疏入,不报。

  戊辰,朝退,举正留百官班廷争,复帅殿中侍御史张择行、唐介及谏官包拯、吴奎、陈旭,吴奎于上前极言,且于殿庑切责宰相。上闻之,遣中使谕旨,百官乃退。

  己巳,诏:“近台谏官累乞罢张尧佐三司使,及言不可用为执政之臣。若优与官爵,于体差便。遂除宣徽使。兼已指挥,自今后妃之家毋得除两府职任。今台谏官重有章疏,其言反覆,在法当黜。朝廷特示含容。”时上怒未解,枢密副使梁适独进曰:“台谏官盖有言责,然宠尧佐太厚,恐非所以全之。”是日,尧佐亦奏辞宣徽使、景灵宫使。乃诏学士院贴麻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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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二月甲申朔,诏班三品以上家庙之制,凡得立庙者,许嫡子孙袭爵,世降一等。其后终以有庙者之子孙或官微不可以承祭,又朝廷难尽推袭爵之恩,遂不果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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