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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安石变法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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仁宗嘉祐五年五月己酉,召王安石为三司度支判官。安石,临川人,好读书,善属文。曾巩携其所撰以示欧阳修,修为之延誉。擢进士上第,授淮南判官。故事,秩满,许献文求试馆职,安石独不求试,调知鄞县。起堤堰,决陂塘,为水陆之利。贷谷与民,出息以偿,俾新陈相易,邑人便之。寻通判舒州。文彦博荐安石恬退,乞不次进用,以激奔竞之风。召试馆职,不就。欧阳修荐为谏官,安石以祖母年高辞。修以其须禄养,复言于朝,用为群牧判官,又辞。恳求外补,知常州,移提点江东刑狱。与周敦颐相遇,语连日夜,安石退而精思,至忘寝食。先是,馆阁之命屡下,安石辄辞不起,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,恨不识其面。朝廷每欲授以美官,唯患其不就也。先是,为度支判官,闻者莫不喜悦。安石果于自用,于是上“万言书”,大要以为“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,风俗日以衰坏,患在不知法度,不法先王之政故也。法先王之政者,法其意而已。法其意,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,嚣天下之口,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。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,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。自古治世,未尝以财不足为患也,患在治财无其道耳。在位之人才既不足用,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,社稷之托,封疆之守,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,而无一旦之忧乎。愿监苟且因循之弊,明诏大臣,为之以渐,期合于当世之变。臣之所称,流俗之所不讲,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者也。”上览而置之。 吕祖谦曰:安石变法之蕴,亦略见于此书。特其学不用于嘉祐,而尽用于熙宁,世道升降之机,盖有在也。 时有诏,舍人院无得申请改除文字,安石争之曰:“审如是,则舍人不得复行其职,而一听大臣所为。今大臣之弱者不敢为陛下守法,而强者则挟上旨以造令,谏官御史无敢逆其意者,臣实惧焉。”语皆侵执政,执政者不悦。会以母丧,遂去职。 英宗治平四年闰月癸卯,以王安石知江宁府。终英宗之世,安石被召未尝起,韩维、吕公著兄弟更称扬之。神宗在颍邸,维为记室,每讲说见称,辄曰:“此非维之说,维友王安石之说也。”维迁庶子,又荐安石自代,帝由是想见其人。及即位,召之,安石不至。帝谓辅臣曰:“安石历先帝朝,召不赴,或以为不恭,今又不至,果病邪。有所要邪。”曾公亮曰:“安石真辅相材,必不欺罔。”吴奎曰:“臣尝与安石同领群牧,见其护前自用,所为迂阔,万一用之,必紊纲纪。”帝不听,乃有江宁之命。众谓安石必辞,及诏至,即起视事。 九月,以王安石为翰林学士,时,宰相韩琦执政三朝,或言其专,曾公亮因力荐王安石,觊以间琦。琦求去益力,帝不得已,从之,以司徒兼侍中,判相州。入对,帝泣曰:“侍中必欲去,今日已降制矣。然卿去谁可属国者。王安石何如。”琦对曰:“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,处辅弼之地则不可。”帝不答。 神宗熙宁元年夏四月乙巳,王安石始至京师,时受翰林学士之命已七越月矣。诏安石越次入对。帝问为治所先,安石对曰:“择术为先。”帝曰:“唐太宗何如。”曰:“陛下当法尧、舜,何以太宗为哉。尧、舜之道至简而不烦,至要而不迂,至易而不难,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,以为高不可及耳。”帝曰:“卿可谓责难于君,朕自视眇躬,恐无以副卿此意。可悉意辅朕,庶同跻此道。”一日讲席,群臣退,帝留安石坐,曰:“有欲与卿从容论议者。”因言:“唐太宗必得魏徵,汉昭烈必得诸葛亮,然后可以有为,二子诚不世出之人也。”安石曰:“陛下诚能为尧、舜,则必有皋、夔、稷、契。诚能为高宗,则必有傅说。彼二子皆有道者所羞,何足道哉。以天下之大,人民之众,百年承平,学者不为不多,然常患无人可以助治者,以陛下择术未明,推诚未至,虽有皋、夔、稷、契、傅说之贤,亦将为小人所蔽,卷怀而去耳。”帝曰:“何世无小人,虽尧、舜之时,不能无四凶。”安石曰:“惟能辨四凶而诛之,此其所以为尧、舜也,若使四凶得肆其谗慝,则皋、夔、稷、契亦安肯苟食其禄以终身乎?” 十一月,郊。执政以河朔旱伤,国用不足,乞南郊勿赐金帛。诏学士议。司马光曰:“救灾节用,当自贵近始,可听也。”王安石曰:“常衮辞堂馔,时以为衮自知不能,当辞职,不当辞禄。且国用不足者,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。”光曰:“善理财者,不过头会箕敛耳。”安石曰:“不然,善理财者,不加赋而国用足。”光曰:“天下安有此理。天地所生财货百物,不在民,则在官,彼设法夺民,其害乃甚于加赋。此盖桑弘羊欺武帝之言,司马迁书之以见其不明耳。”争议不已。帝曰:“朕意与光同,然姑以不允答之。”会安石草制,引常衮事责两府,两府不敢复辞。 二年二月庚子,以王安石参知政事。初,帝欲用安石,曾公亮力荐之,唐介言安石难大任,帝曰:“文学不可任邪。经术不可任邪。吏事不可任邪。”介对曰:“安石好学而泥古,故议论迂阔,若使为政,必多所更变。”介退,谓曾公亮曰:“安石果大用,天下必困扰。诸公当自知之。”帝问侍读孙固曰:“安石可相否。”固对曰:“安石文行甚高,处侍从献纳之职可矣。宰相自有度,安石狷狭少容。必欲求贤相,吕公著、司马光、韩维其人也。”帝不以为然,竟以安石参知政事,谓之曰:“人皆不能知卿,以卿但知经术,不晓世务。”安石对曰:“经术正所以经世务。”帝曰:“卿所施设,以何为先。”安石对曰:“末世风俗,贤者不得行道,不肖者得行无道,贱者不得行礼,贵者得行无礼。变风俗,立法度,正方今之所急也。”帝深纳之。 甲子,议行新法,王安石言:“周置泉府之官,以榷制兼并,均济贫乏,变通天下之财,后世唯桑弘羊、刘晏粗合此意。学者不能推明先王法意,更以为人主不当与民争利。今欲理财,则当修泉府之法,以收利权。”帝纳其说。安石乃复言:“人才难得,亦难知。今使十人理财,其中容有一二败事,则异论乘之而起。尧与群臣共择一人治水,尚不能无败事,况所择而使非一人,岂能无失。要当计利害多少,不为异论所惑。”帝曰:“有一人败事而遂废所图,此所以少成事也。”乃立制置三司条例司,掌经画邦计,议变旧法,以通天下之利,命陈升之、王安石领其事。初,泉人吕惠卿,自真州推官秩满入都,与安石论经义多合,遂定交。因言于帝曰:“惠卿之贤,虽前世儒者未易比也。学先王之道而能用者,独惠卿而已。”遂以惠卿及苏辙并为检详文字,事无大小,安石必与惠卿谋之。凡所建请章奏,多惠卿笔也。又以章惇为三司条例官,曾布检正中书五房公事。凡有奏请,朝臣以为不便者,布必上疏条析,以坚帝意,使专任安石,以威胁众,俾毋敢言。由是安石信任布,亚于惠卿。而农田、水利、青苗、均输、保甲、免役、市易、保马、方田诸役,相继并兴,号为新法,颁行天下。安石与刘恕友善,欲引寘三司条例,恕以不习金谷为辞,且曰:“天子方属公以大政,宜恢张尧、舜之道以佐明主,不应以利为先。”安石曰:“利以和义,善用之,尧、舜之道也。”时争新法,庙堂诸大臣议论多不协,安石曰:“公辈坐不读书耳。”赵抃曰:“君言失矣,皋、夔、稷、契之时,何书可读。”安石不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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