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葛邲传


  葛邲,字楚辅,其先居丹阳,后徙吴兴。世以儒学名家,高祖密邲五世登科第,大父胜仲至邲三世掌词命。邲少警敏,叶梦得、陈与义一见称为国器。

  以荫授建康府上元丞。会金人犯江,上元当敌冲,调度百出,邲不扰而办,留守张浚、王纶皆器重之。登进士第。萧之敏为御史,荐其才,除国子博士。轮对,论州县受纳及鬻爵之弊,孝宗奖谕曰:“观所奏,知卿材。”除著作郎兼学士院权直。

  除正言,首疏言:“盈虚之理,隐于未然;治乱之分,生于所忽。宜专以畏天爱民为先。”又论:“征榷岁增之害,如辇下都税务,绍兴间所趁茶盐岁以一千三百万缗为额,乾道六年后增至二千四百万缗。成都府一务,初额四万八千缗,今至四十余万缗,通四川酒额遂至五百余万缗,民力重困。至若租税有定数,而暗耗日增,折帛益多,民安得不穷乎?愿明诏有司,茶盐酒税比原额已增至一倍者,毋更立新额,官吏不增赏,庶少苏疲甿。”上特召,复令条陈,邲以六事对,皆切中时病。除侍御史,论救荒三事,累迁中书舍人。

  岁旱,诏求初政得失,邲应诏,大略谓:“虞允文制国用,南库之积日以厚,户部之入日以削,故近年以来,常有不足之忧。罢兵以来,诸将皆以赂得升,其势必至于掊刻取偿,益精其选。”迁给事中。张嶷以说之子除知阁,裴良琮以显仁之侄女夫落阶官,邲皆缴奏。广西议更盐法,邲言:“钞法之行,漕臣尝绐群商,没入其赀。楮币行之二广,民必疑虑,且有后悔。”除刑部尚书。

  邲为东宫僚属八年,孝宗书“安遇”字以赐,又出《梅花诗》命邲属和,眷遇甚渥。光宗受禅,除参知政事。邲劝上专法孝宗,正风俗,节财用,振士气,执中道,恤民力,选将帅,收人才,择监司,明法令,手疏历言之,上嘉纳。除知枢密院事。绍熙四年,拜左丞相,专守祖宗法度,荐进人物,博采公论,惟恐其不闻之。未期年,除观文殿大学士、知建康府。改隆兴,请祠。

  宁宗即位,邲上疏言:“今日之事莫先于修身齐家,结人心,定规模。”判绍兴府,简稽期会,钱谷刑狱必亲。或谓大臣均佚有体,邲曰:“崇大体而简细务,吾不为也。”尝曰:“十二时中,莫欺自己。”其实践如此。

  改判福州,道行感疾,除少保,致仕。薨,年六十六。赠少师,谥文定,配飨光宗庙庭。有文集二百卷、《词业》五十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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