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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云传


  ▼吴尚书传(李应祯)

  尚书吴公云,字友云,宜兴清泉乡人。世业儒。父仲杰,仕元湖南财赋提举。公少有文行,为国子生,同辈皆推重之。

  国朝洪武元年,太祖高皇帝遣魏国徐公北定元都,魏国以礼敦遣公赴京。是年九月,除弘文馆校书郎。二年,改陕西渭南县丞。四年,召还,擢刑部郎中,寻迁磨勘司令。五年,拜刑部尚书。六年,出为湖广行中书省参知政事。

  八年,坐事被逮至,上重其才,即释之。时以元梁王据云南,尚未下,特命公往使,谕之曰:“今天下混一,四夷宾服,独云南一隅未奉正朔,杀我使臣。朕欲以兵取之,恐劳师费财,且伤远人,卿能为朕作陆贾乎?”

  公对曰:“天命所在。谁敢违之。第彼恃险远故阻声教。臣奉陛下威德。往告以大义。谕以祸福。彼必附顺。若冥顽不从。兴师未晚。”上然之、遂遣公行。

  会梁王使其铁知院等二十余人使漠北,为大军所获,械送京师。上欲以恩怀之。令与云偕行至云南之沙塘口。铁知院等谋曰:“吾属奉使不达,中道被执而还。罪必不免。”于是说公改易制书,共给梁王,公不从,欲杀之。适梁王亦遣人来劝降,逼令变服改装往见。公曰:“朝廷念云南一方生灵不忍加兵,特遣使持敕招降汝辈。今反欲胁使臣以降邪?吾以死自誓,终不为汝屈。”遂被害。既而梁王壮其节,命收其骸骨,送蜀给孤寺藏之。

  后云南竟入版图,朝廷始知公之死。适其子黻亦以其事来白,乃命驰驿奉衬归葬,而许黻为国子生。黻贫不能还乡,以公尝仕湖广,即葬江夏县金口镇,岁久,遂占籍江夏。

  公四子,其季衮,永乐初由岁贡生除交址安远县知县。今曾孙曰志高,玄孙曰凤翔,家益贫不振。

  应祯往来宜兴,知公之名久矣。及官南京兵部,以公事过湖,访其子孙得之。至金口,将谒公墓,已犂为田,居人莫肯言者。盖其家益贫,故不祭扫者已久,莫能辨识。于是求其地契,则与家藏诰命及遗书俱毁于火矣,为之叹息不已。独尝考论公之为人,于学士大夫及乡之故老,得公使事为详,重其伏节死,又可以为世道之劝,辄书而为传,后必有白其事于朝者,则公之名当与金华王忠文公并传于世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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