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史书 >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| 上页 下页 |
英宗朝军器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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熙宁六年六月己亥,置军器监,总内外军器之政。具所总摄,并依将作,仍以吕惠卿、曾孝宽为判监。所置官属,令逐官奏举。军器旧领于三司冑案,三司事丛,判案者又数易,至是始案唐令置监,而废冑案焉。先是,上语辅臣:“河北兵械,皆不可用。”王安石曰:“兵械非可以一朝一夕具,须预具之。”上乃议置监,设官提举。翌日,遂有是命。 七月甲寅,置内弓箭南库,储御前所制军器,仍别差官提举。 八月庚寅,判军器监吕惠卿言:“乞拨三司胄案吏赴本监及东、西八作司,广备指挥兵级,本监与提举司、将作监等同统领。”从之。仍诏广备指挥专隶军器监。 十一月丙午,诏军器监以殿前马军司所相度鞍辔样,计在京诸军马数造给。初,马军用大鞍,不便野战。是日,上始以边样皮鞔小鞍,用本鞍长缰回旋转射,得尽驰骤之技,仍选边人习骑者隶诸军后。上批:“昨降鞍样,虑数多,计置未集。闻诸军亦有私鞍,大约及新样。若能自置,即给价钱。” 十二月丁亥,诏同管勾都水监丞程昉于沿河采车材三千两,下军器监定样,制造战车。上修严武备,既采唐李靖三人队法,欲试行之,且以北边地平,可用车为营卫,因内出手诏,令三府讲求,而有是诏。壬辰,军器监言:“弓匠李文应、箭匠王成伎皆精巧。”诏补三司守阙军将,以教工匠。 七年正月,判军器监吕惠卿等上裁定中外所献枪刀样。诏送殿前马步军司定夺。又上编成弓式。初,在京及诸路造军器多杂恶,河北犹甚。至是,所制兵械皆精利。其后,遂诏赍新造军器付诸路作院为式,遣官分谕之。已而惠卿言:“朝廷必以武人习用器械故,谋及殿前马步军司。然臣体问逐司,每准朝廷送下定夺事件,只是取责军校文状同奏,非独专持旧说,不青改更。又其智虑,未必能知作器之意,故凡外人所陈,非己出者少肯言,是朝廷亦未尝考其说之当否,遂从而寝。荀卿以谓‘工精于器,而不可以为工师。有人焉,不能此技,可使治其官。惟精于道者为然。’乞从本监奏,乞就一司同议。”上由是遣管军郝质赴监定夺,皆以为便而施行焉。 二月庚辰,诏军器监除依新样造兵车外,仍巧以牛皮为行毡,木制车上蔽尘之物,临时因民车使用。 五月庚戌,诏入内供奉官卫端之追两官,免勒停;弓弩院工匠俞宗等十人黥面,配京西牢城。端之被差看验弓弩,不堪修者折剥。乃以杂色弓三十五万余张赴折剥所,内角面十二万可修,计实费钱七千余贯,犯在疏决前。上曰:“是可以弗惩乎?”特黜之。端之先以造弓弩弦省工减磨勘四年,至是坐枉费得罪。 《吕惠卿家传》:惠卿判军器监,时禁中亦置造作所。中官卫端之编排弓枪库杂色弓七十余万张,其当毁者四十九万张,已毁十七矣。惠卿遣属官李稷诣诸库覆视之,得其以良为恶而未毁者十余万,请复存之。案:端之得罪时,惠卿已执政矣。或是惠卿先发端之罪,及执政,乃行罚也。《家传》又以端之得罪后遣郝质诣军器监。前郝质诣监已附正月十三日,更须详考之。 九月丙午,内出敌楼样送军器监,颁降修制。 十一月乙未朔,上批:“累降指挥,令军器监具可用战车制度奏闻,至今未见将上。宜令速详定进呈。” 八年四月甲子,上批:“军器监初造军器,样制虽多,未应所用,朝廷间有需索,多无见在。可令计定河北三处合用名件,所阙少数制造;其无用者,毋得妄费财力。” 十月辛亥,军器监言:“造将下鞍辔五千副,乞下河东等路采买生曲材造鞍桥。”上批:“合材已自坚牢堪用,不须枉费财物,可罢采买。” 十年四月丙申,诏军器监置主簿及勾当公事官各一员,丞、主簿互差。从判监范子奇请也。 十一月丙辰,军器监言:“天下军器,今五路已编排完,其余诸路,欲令随州郡大小次第编排,以五千人至千人为额,从本监量定年限,于都作院修选,委监司或提举司官一员提举检点。”从之。 元丰元年八月甲寅,军器监奏:“请将官兵皮甲以生白丝染红,代犛牛尾为沥水。”上批:“丝可惜,宜用他毛代之。” 二年十月,诏军器监出黑木风羽、红木风羽、白木四风羽弩箭总百三十万赐开封府界、京东西将下各五万。 四年七月甲辰,泾原路经略司言:“近准朝旨修渭州城,置炮台已毕,防城战具,止有大小合蝉床子等弩。案:《武经总要》有三弓八牛床子弩,射及二百余步,用一枪三剑。箭最为利器,攻守皆可用。乞下军器监,给弩箭各三副,赴本路依样造,以备急用。”军器监言:“每座重千余斤,难运致。乞图其样付本路作院。”从之。 五年六月丁巳,军器监言:“相州都作院造防城箭二十三万,河北无竹笴,乞依定州用桦木笴。”从之。 六年八月庚子,上批:“京都所造军器动以万计,虽广求制样,尚恐未殚众善,或不适用,徒费工力。闻鄜延路经略使刘昌祚屡谙战斗,精于骑射,而留心兵仗。委走马承受霍丙、谕昌祚,令具所习用马步战器,并具系士卒御贼可用利械,入递进呈。” 九月丁巳,上批付刘昌祚:“得所进器械具悉。今于京师见作军仗,赐卿金线乌梢弓十、神臂弓二、将官甲马军甲偏挨甲各一、斧合竹马枪马军力步人刀各五、栾竹步人排刀各一、标二、透蝎尾马黄弩桩一,以备出入。卿更省阅,具便否以闻。” 十月辛卯,工部郎中范子奇言:“昨判军器监,创造床子大弓二张,强于神臂弓,独辕弩较之九牛弩尤为轻便,用人至少,射远而深,可以御敌。”诏工部、军器监管军官同比试以闻。 十二月,奉议郎、编修军器什物法制蔡硕为军器少监。上批:“硕于器械工作程式极为究心,颇臻智巧。”故有是命。 八年三月,哲宗即位。 五月庚子,专一制作军器所隶军器监(注文详见《浚汴河》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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