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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献帝纪(2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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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安三年[198年] 春正月,破傕,斩之,夷三族。郭汜为其将伍习所杀,李乐病死,胡才为怨家所杀,张阳为其将睦固所杀①。马腾、韩遂叙州自相攻击。 ①《三国志》张杨传曰:“其将杨丑,杀杨以应太祖。杨将眭固杀丑,将其众,欲北合袁绍。”又《范书》系此事于冬十一月,《三国志·武帝纪》作“建安四年春二月”,均与《袁纪》异。另《袁纪》“眭”作“睦”,恐误,下卷同。 五月,韩暹、杨奉死。 秋七月,曹操征张绣,破之。荀彧说曹操曰:“不先取吕布,河北未易图也。”操曰:“若袁绍侵扰关中,西羌南诱蜀汉,是我独以兖州抗天下,五分之一也①,为之奈何?”彧曰:“关中将帅以十数,莫能久相一,唯韩〔遂〕(暹)、马腾最强②。彼见山东之败,必各拥众自保全,若抚以恩德,使连和相推,虽不能久〔安〕(要)③,公定山东,足以不动。钟繇可属以西事,公无忧也。”操从之。 ①《三国志》荀彧传作“抗天下六分之五”。 ②暹已死,此系“遂”之误,故正之。 ③据《三国志》荀彧传改。 九月,曹操征吕布。 是岁袁术自立为天子。 术与杨彪婚亲也①,操忌彪忠正,收彪付狱,将杀之。孔融闻之,不及朝服,往见操曰:“杨彪累世清德,四叶重光。周书:‘ 父子兄弟,罪不相及。’②况袁氏之罪乎?易称‘积善余庆’,③但欺人耳。”操曰:“国家之意也。”融曰:“假使成王欲杀召公,则周公可得言不知邪?今天下缨緌搢绅之士④,所以仰瞻明公者,以辅相汉室,举直措枉,致之雍熙也。今横杀无辜,则海内观听,谁不解体?孔融,鲁国之男子⑤,明日便当拂衣而去,不复朝也。”操意解,乃免彪。彪睹汉祚将微,自以累世公辅,耻事异姓,遂称疾不行。 ①惠栋曰:“古文苑载曹公卞夫人与杨太尉夫人袁氏书,又杨夫人答书称‘彪袁氏顿首’是也。” ②僖公三十三年《左传》载臼季曰:“康诰曰:‘父不慈,子不祗,兄不友,弟不共,不相及也。’”又昭公二十年苑何忌曰:“在康诰曰,父子兄弟,罪不相及,况在群臣?”今本尚书康诰脱此二文。 ③易坤文言曰:“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。” ④李贤曰:“说文曰:‘缨,冠索也。’郑玄注《礼记》曰:‘緌,冠饰也。绅,带也。搢,插也,插笏于绅也。’或作‘缙’者,浅赤,言带之色。”按黄本作“缙”。 ⑤李贤曰:“若以非罪杀彪,融则还为鲁国一男子,不复更来朝也。”杨树达曰:“案前书萧望之传:‘萧育杜陵男子,何诣曹也?’颜注与李略同。今按凡云‘某某男子’者,皆自豪壮之辞,颜李注并误。”杨说是,然义犹未尽。汉代地方名姓,往往以郡望自诩,所谓“某某男子”,则是某某地方名姓大族之意也,非一般平民所能自言。 征郑玄为大司农,不至。 玄字康成,北海高密人也。为啬夫,隐恤孤苦,闾里安之。家贫,虽得休假,常诣校官诵经。太守杜密异之,为除吏录,使得极学。玄之右扶风,事南郡太守马融。融门徒甚盛,弟子以次相授,至三年不得见。玄讲习弥笃,昼夜不倦。融见奇之,引与相见,自篇籍之奥,无不精研,叹曰:“诗书礼乐,皆以东矣!”①会党事起,而玄教授不辍,弟子数百人。中平初,悉解禁固,玄已六十余矣,始为王公辟命,一无所就者。 ①世说新语文学篇:“郑玄在马融门下,三年不得相见,高足弟子传授而已。尝算浑天,不合,诸弟子莫能解。或言玄能者,融召令算,一转便决,众咸骇服。及玄业成辞归,既而融有礼乐皆东之叹。”注引玄别传曰:“年二十一,博极群书,精历数图纬之言,兼精算术。”又曰:“时涿郡卢子干为门人冠首。季长又不解剖裂七事,玄思得五,子干得三。季长谓子干曰:‘吾与汝皆弗如也。’季长临别执玄手曰:‘大道东矣,子勉之。’”季长,融之字。子干,卢植之字也。 玄身长八尺,秀眉朗目,造次颠沛,非礼不动。黄巾贼数万人经玄庐,皆为之拜,高密一县,不被抄掠。袁绍尝遇玄而不礼也。赵融闻之曰:“贤人者,君子之望也。不礼贤,是失君子之望。夫有为之君,不失万民之欢心,况于君子乎?失君子之望,难乎有为也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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