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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桓帝纪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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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和二年[148年] 正月甲子,皇帝加徽号①。 ①《范书》作“加元服”。按《礼记》大传曰:“圣人南面治天下,必自人道始矣。立权度量,考文章,改正朔,易服色,殊徽号,异器械,别衣服。”注曰:“徽号,旌旗之名也。”元服,《汉书》昭帝纪师古注:“元,首也。冠者,首之所著,故曰元服。”加徽号,加元服,皆新帝即位后必行之礼。 庚午,大赦天下,赐王侯已下金帛各有差。 四月丙子,立都乡侯子为平原王①。 ①《范书》桓帝纪作“帝弟硕为平原王”。皇后纪作“帝弟平原王石”,河间孝王开传同帝纪。又《通鉴》“硕”作“顾”。侯康以为“硕”是,“石”乃声近之误。按《袁纪》上卷言封帝弟名为都乡侯,此又言名子为平原王,与《范书》、《通鉴》又异,未知孰是。 五月癸丑,北宫德阳殿火。 六月,立〔经〕(径)城侯〔理〕(悝)为清河王,改清河为甘陵①。 ①据《范书》及《续汉《郡国志》》改。 七月,京师大水。 十月,长平盗贼陈景自号为皇帝子①,伏诛。 ①《范书》桓帝纪作“黄帝子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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