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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顺帝纪(1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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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安二年[143年] 冬十月辛丑,令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犯大逆以下出缣赎罪,禁吏民无沽酒①。 ①汉世吏民酤酒,时禁时弛。酒禁多因灾害频仍,禾稼多伤而立。汉文帝后元年,诏曰:“以口量地,其于古犹有余,而食之甚不足者,其咎安在?无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与?”故景帝中三年夏,旱,即禁酤酒。中兴后,和帝永元十六年二月己未,诏兖、豫、徐、冀四州比年雨多伤稼,禁沽酒。顺帝于此复禁,恐亦此意。后桓帝永兴二年,复以旱蝗,禁郡国不得卖酒。然此等禁令,乃官样文章,并无多大实效。 十二月辛丑①,死罪不能入赎者遣诣临羌居二岁。 ①《范书》作“十月辛丑”诏之文。钮永建曰:“按‘十二月辛丑’五字衍文。”疑此条恐系补下之诏文,未必是《袁纪》之衍文。 匈奴中郎将马寔有功于边,诏书褒奖,赐钱十万①。 ①时寔遣人刺杀南匈奴叛首句龙王吾斯。 寔字伯骞,扶风茂陵人也。昼诵经书,夜习弓兵,希慕名流,交结豪杰,荷担徒走,不远千里。山阳王畅知名当时,寔慕其名,故往之。畅欲观其举措,不即见,敕门曰:“行经日未还。”寔留住弥日,而故云未还。寔谓从者曰:“夫孝子事亲,行不逾日而至①。今不归,非孝子也。”畅闻之,即引俱入,知其异士也。既入见其母,结好而退。寔临退,执畅手曰:“太上立德,其次立功。幸俱生盛明之世,当垂名千载,不可徒存天壤之间,各遇当仁之功,勿相忘也。”归举孝廉,补尚书郎。西羌之难,王畅荐寔于执事,由是为匈奴中郎将。 ①《论语》里仁曰:“子曰:父母在,不远游,游必有方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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