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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光武帝纪(30)


  建武五年[29年]

  春二月丙午,大赦天下。

  周建兄子诵以垂惠降,刘纡、周建、苏茂走下邳,建道死。

  封孔子后孔安为殷绍嘉公。

  初,彭宠征书至潞县,有火灾城中飞出城外,燔千余家,杀人甚多。宠堂上闻虾蟆声在炉火下,凿地求之,无所得。数有变怪,卜筮及望气者皆言当从中起。宠以其从弟子后、兰卿本上府所使来,故不相亲也,令将屯于外。

  ①《范书》彭宠传注引《东观记》,“炉火”作“火炉”,《袁纪》恐误倒置。

  宠奴子密等三人谋共劫宠。宠斋于便室,昼卧。三奴共缚着床,告外吏:“大王解斋,吏皆休,旦乃白事。”乃从。次呼诸奴婢,以宠教责问,便收缚,各置空室中。以宠声呼其妻,妻入室,见宠缚,惊曰:“奴反邪!”奴格妻头,击颊。宠曰:“趣为诸将军办装!”两奴将妻入取物,一奴守宠。宠谓守奴曰:“若小儿,我素所爱也,为子密逼劫耳。解我缚,出阁则活矣。用女珠妻汝,家中财物皆以与汝。”奴意解之,视户外,见子密听其语,遂不解。子密将妻入,取宠男女悉闭室中,收金珠衣物,至宠所装之,被马六匹,使妻缝缣囊。昏夜后,解宠手,令作记告城门将军:“令遣子密等至子后兰卿所,开城门出,勿稽留。”书成,断宠及妻头,置缣囊中,驰诣阙。封子密为无义侯。

  ①便室,李贤注曰:“便坐之室,非正室也。”
  ②《东观记》亦作“解斋”,唯《范书》作“斋禁”。
  ③趣,趋也。朱骏声谓假借为趋。又李贤曰:“呼奴为将军,欲其赦己也。”
  ④胡三省曰:“加马以鞍勒曰被马。”

  宠尚书韩立、高宣等共立宠子午为燕王,子后、兰卿为将军。数日,宠国师韩利斩午首诣祭遵。遵将兵诛宠支党,渔阳遂平。

  上嘉耿况之功,以其父劳于边,使光禄大夫樊密持节征况还京师,赐以大第,甚见尊重。况年老多病,天子亲数临问,征弇视疾。弇、舒并封列侯,国为射声校尉,复除二子广、举为郎。诸子侍疾,并垂青紫,当世以为荣。及薨,赠赐甚厚,谥曰烈侯。子国以当嗣,辞曰:“先侯爱少子霸。”上疏让,天子许焉。国有筹策,数言边事,天子器之,官至大司农。

  ①《范书》耿弇传注引袁山松书曰:“使光禄大夫樊宏诏况曰:‘
  惟况功大,不宜监察从事。边郡寒苦,不足久居。其诣行在所。’”又《范书》樊宏传亦作光禄大夫樊宏。他书均有樊宏,无樊密。《袁纪》作“密”,误。又《通鉴考异》曰:“宏,《袁纪》皆作密。”则宋本如此。而明本中黄本多作“密”,然纪文卷一已作‘宏’。南监本则均改作“宏”,蒋本从南监本,改卷七之“密”皆作“宏”,而本卷之“密”,偶失改耳。今亦留此“密”字,以存宋本之旧。
  ②《范书》耿弇传作“并为中郎将”。
  ③《袁纪》“烈”原误作“列”,径改之。

  三月,徙广阳王良为赵王。

  山阳人庞萌为更始冀州牧,与世祖、谢躬俱平邯郸。萌谓躬曰:“刘公不可信也。”躬以告世祖,世祖喻而安之。及上诛谢躬,而萌率众降。上夺其众,谓萌曰:“前在邯郸,知之何速邪?”萌曰:“知之久矣。”萌为人婉顺,上亲爱之,以为侍中。尝对诸将曰:“可以托六尺之孤,寄百里之命,庞萌是矣。”使萌为平狄将军,与盖延俱定梁、楚地。萌与延争权,惧延谮己,遂勒兵反。

  ①李贤曰:“六尺,谓年十五以下。”胡三省曰:“《论语》孔子之言。吕与叔曰:‘托六尺之孤,谓辅幼主;寄百里之命,谓为诸侯。’”今按此语出《论语》泰伯篇,非孔子之语,乃曾参之言也。孔安国曰:“六尺之孤,幼少之君。”所谓“寄百里之命”,孔解作“摄君之政令”。此二语实言可委托以幼君,当国摄政如周公、霍光者也,吕作“诸侯”解,非也。

  夏四月,平狄将军庞萌反,袭盖延,破楚相孙萌,自号东平王,引兵与董宪、苏茂合。上嗟叹曰:“人不可知乃如是!”下诏曰:“吾尝于众人中言萌可为社稷臣,将军等得无笑吾言?老贼当族,其〔各〕励兵马,会睢阳!”

  ①楚相,《范书》光武帝纪作“楚郡太守”。按《汉书》楚元王传及宣帝纪,地节元年,楚王延寿谋反,自杀国除。又据《范书》,至建武十五年始复建楚国。在此期间,不当有“楚相”之称。《通鉴》从《范书》,是。又《通鉴考异》曰:“《东观记》、《汉书》皆云:萌攻延,延与战,破之。诏书劳延曰:‘庞萌一夜反畔,相去不远,营壁不坚,殆令人齿欲相击,而将军有不可动之节,吾甚美之。’延传言‘仅而得免’,与彼不同,今从延传。”按考异所引《东观记》、《汉书》之文,实出《范书》延传注,且“《汉书》”上脱“续”字。《袁纪》显然未采纳此二书之说,而又不明言谁胜谁负,较为谨慎。
  ②据《全后汉文》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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