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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顺帝纪(7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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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嘉二年〔公元133年〕 夏四月丁丑,封虎贲中郎将冀为襄邑侯。执金吾商上书陈让,辞意恻至,书十余上,上遂听许。 爵阿母宋娥为山阳君。尚书左雄谏曰:“臣闻高祖约,非刘氏不王,非功臣不封。孝安皇帝封江京、王圣等,皆有地震之异。永建二年,封阴谋之功,又有日蚀之变。通道术之士,或归于封爵不时之咎。方今青、徐饥馑,盗贼未息,陛下乾乾劳思以济民,宜清净无为,以求天意。诚不应追录小恩,以亏大典。”上不从。 雄复谏曰:“臣闻君莫不好忠正,恶谗谀;而臣莫不以忠得罪,以谗得幸。盖忠言难入,谗言顺耳易从也。夫刑罪,人情之所甚恶也。是以世俗为忠者少,而习谀者多。故令人主数闻其美,稀知其过,迷而不悟,至于危亡。臣伏见尚书故事,无乳母赐爵之制。唯先帝时阿母王圣为野王君,造生残贼废立之祸,生则为天下所咀嚼,死则为海内所共快。桀、纣贵为天子,而庸仆恶以为比,以其富而无义也。夷、齐贱于匹夫,而王侯争与为类,以其贫而有德也。今阿母躬蹈俭约,以身率下,群僚蒸庶,莫不向风。而与王氏并同爵号,惧违本操,失其常愿。愚以为人心不相远,其所不安,远近一也。王圣之祸,未绝于口,倾覆之势,危于垒卵。臣请岁以钱千万给阿母,内可以尽恩爱之亲,外可以不为吏民之所怪也。”上卒不从。 雄字伯豪,南阳郡涅阳人也。居贫好学经,常以“服勤不足,学足。学者懈怠,宜崇经术,缮治太学”。既为尚书而陈之,帝从其言,更增弟子科,除儒者为郎百余人。 雄上言曰:“郡国孝廉,古之贡士,出则宰民,宣协风教。若其面墙,无以施化,招灾致祸,为害不细。孔子曰:‘四十而不惑。’礼:‘四十强而仕。’请自今孝廉不满四十不得察举,皆先诣公府,诸生试家法,文吏试笺奏,覆之端门,练其虚实,以观异能,以美风俗;有不承科,正其罪法。”帝从之。诏“郡国孝廉年四十已上,考德行,试其经。奏其茂才异行如颜渊、子奇,不拘年齿”。 今举孝廉徐淑年未满限,台郎诘之,对曰:“诏书有‘颜渊、子奇,不拘年齿’,是以本郡以臣充选。郎不能屈。雄诘之曰:“昔颜渊、子奇问一知十,孝廉问一知几邪?”淑无以对。乃却归,郡守坐免。时郡国守相坐举者百余人。 初,明帝时,政严事峻,九卿皆鞭杖。雄上言曰:“九卿位亚三事,班在大臣,行有佩玉之节,动有庠序之仪,加以鞭杖,诚非古典。”上即除之。 袁宏曰:夫谋事作制令,以经世训物,使必可为也。古者四十而仕,非谓弹冠之会,必将是年也。以为可仕之时,在于强盛,故举大限,以为民表。且颜渊、子奇,旷代一有,而欲以斯为格,岂不偏乎! 己亥,京都地震。 五月庚子,诏曰:“朕以不德,统奉洪业,无以承顺乾坤,协和阴阳,灾眚屡见,咎征仍彰。群公卿士将何以匡辅朕之不逮,奉答灾异?灾异不空设,必有所应,其各举敦朴之士一人,直言厥咎,靡有所讳。” 汉中李固对曰: 愚以为天不言,以灾异为谴告。政之治乱,主之得失,皆上帝所伺,而应以灾祥者也。王者父天母地,体具山川。今日蚀地动,山崩昼晦,主将安立?物将安寄?昔江京之奸,祸及骨肉,至令陛下幽废,亲履艰难。天诱其衷,陛下龙兴,海内莫不忻悦。实有沛然改图,抑退权臣,询求善政,以顺天意。夜而得之,坐而待旦。今则不然,政令纷纭,以复仿蹈前轨矣。臣伏在草泽,痛心疾首。诚以陛下圣德应朝,实当嘉会,反衰弊之政,弘中兴之美,其功甚易,譬犹指掌。 臣闻善罚不如善政,善赏不如善教,善教之道,宜从内起。昔周宣、孝文,中兴之主也,皆改华服,霈然易规,乃能移风易俗,反之于古。今封阿母,恩赏太过,常侍近臣,威权太重。臣案图书,灾异之发,亦以为然。今宜斥退邪佞,投之四裔,引纳方直,令在左右。陛下亲发德音,以招群俊,临御座,见公卿,言有称意,实时施行,显拔其人,以旌忠善。则陛下日有所闻,忠臣日有所献,君臣相体,上下交泰。阿保虽有大功,勤劳之恩,可赐以货贿,传之子孙,列土分爵,实非天意。汉兴以来,贤君相继,岂无保乳之养?非不宠贵之。然上畏天威,俯察经典,不可,故不封也。 梁氏子弟群从,征为列侯,永平、建初故事,殆不如此。妃后之家,所以少有存全者,非天性皆然,但坐权宠太过,天道恶盈也。 天有北斗,所以斟酌元气;帝有尚书,所以出纳王命。若赋役平均,则百姓以安;万机不治,则天下以乱。今陛下所共治天下者,外则公卿、尚书,内则常侍、黄门,譬犹一门之内,一家之事,安则共其福,危则同其祸。由是观之,权柄不可不慎,号令不可不详。 夫人君之有政,犹水之有堤防,堤防完全,虽遭雨水霖潦,不能为变。政教一立,暂遭凶年,不足为忧。诚令堤防穿漏,万夫同力,不复能救。政教一坏,贤智驰骛,不能复还。今堤防虽坚,渐有孔穴。譬之一人之身,本朝者,心腹也;州郡者,四支也。心腹痛则四支不举,故臣所忧,在腹心之疾,非四支之患。臣以为坚堤防,务政教,先安心腹,厘理本朝,虽有寇贼、水旱之变,不足介意也。诚令堤防坏漏,心腹有疾,虽无水旱之灾,天下固不可不忧矣。 臣父故司徒臣合,受先帝厚恩,子孙不敢自比于余隶,故敢图书,悉心以对,不敢虚进。 扶风马融独对曰: 臣闻“立天之道曰阴与阳,立地之道曰柔与刚”。夫阴阳刚柔,天地所以立也。取仁于阳,资义于阴,柔以施德,刚以行刑,各顺时月,以厚群生。帝王之法,天地设位,四时代序。王者奉顺,则风雨时至,嘉禾繁植;天失其度,则咎征并至,饥馑荐臻。今科条品制,四时禁令,所以承天顺民者,备矣,悉矣,不可加矣。然而天犹有不平之效,民犹有咨嗟之怨者,百姓屡闻恩泽之声,而未见惠和之实也。 今从政者变忽法度,以杀戮威刑为能贤。问其国守、相及令、长何如?其称之也曰“太急”,其毁之也曰“太缓”。夫急致寒,缓致燠,二者罪同,而论者许急,此阴阳所以不和也。复之之道,审察缓急之谤誉,钧同寒燠之罪罚,以崇王政,则阴阳和也。好恶既明,则宰官之吏,知所避就。又正身以先之,严以莅之,不变则刑罚之。夫知为善之必利,为恶之必害,孰能不化?则官良矣。 臣闻洪范八政,以食为首;周礼九职,以农为本。民失耕桑,饥寒并至,盗贼之原所由起也。古之足民,仰足以养父母,府足以畜妻子。然后敦五教,宣三德,则休嘉之化可致也。夫足者,非能家给而人足,量其财用,为其制度。故嫁娶之礼俭,则昏姻以时矣;丧制之礼约,则终者掩藏矣;不夺其时,则农夫不失矣。夫妻子以累其心,产业以重其志,舍此而为非者,虽有必不多矣。今则不然,此盗贼所以不息。诚使制度必行,禁令必止,则士者不滥法式之外,百工不作无用之器,商贾不通难得之货,农夫不失三时之务,各安所业,则盗贼消除,灾害不起矣。 太史张卫对曰: 臣闻政善则休祥降,政恶则咎征见。苟非圣人,或有失误。昔成王疑周公而大风拔树木,开金縢而反风至,天人之应,速于影响。故诗称曰:“无曰高高在上,陟降厥士,日监在兹。”间者,京师地震,雷电赫怒。夫动静无常,变改正道,则有奔雷土裂之异。 自初举孝廉,迄今二百岁矣,皆先孝行,行有余力,始及文法。辛卯诏以能宣章句奏案为限,虽有至孝,犹不应科,此弃本而就末曾子长于孝,然实鲁钝,文学不若游、夏,政事不若冉、季。今欲使一人兼之,苟外可观,内必有阙,则违选举孝廉之制矣。且郡国守相,割符宁境,为国大臣,一旦免黜十有余人,吏民罢于送迎之役,新故交际,公私放滥,或临政莅民,为百姓取便,而以小过免之,是为夺人父母使嗟号也。 又察选举,一任三府,台阁秘密,振暴于外,货赂多行,人事流通。今真伪浑淆,昏乱清朝,此为上陵下替,分威共德,灾异之兴,不亦宜乎? 易不远复,论不惮改,朋友交接且不宿过,况于帝王,承天理物,以天下为公者乎!中间以来,妖星见于上,震裂著于下,天诫详矣,可为寒心。明者消祸于未萌,今既见矣,修政恐惧,则转祸为福矣。 上览众对,以李固对为第一,诸常侍悉叩头谢罪,朝廷肃然。 拜固为议郎,权臣皆切齿于固,将加之罪。朝中名臣黄琼等救解之。岁中,梁商请为从事中郎。商以后父辅政,柔和自守,内竖乱政,不能有所裁。固奏记于商曰:“今四海云扰,背义趋利,父劝其子,兄勉其弟,皆先论价而后定位。夫致一贤则国赖其功,招一恶则天下被其害。数年已来,妖怪屡起,宫省之中,必有阴谋。将军位尊势重,诚令王政一整,必享不朽之福。”商不能用。 戊午,太尉庞参、司空王龚以灾异免。 六月,太常孔扶为司空。 丁丑,洛阳宣德亭地坼八十五丈。本志称李固曰:“阴类专恣,将有分坼之象。”其后中常侍专权忿争之应也。 八月己巳,大鸿胪施延为太尉。 冬十月,初随月律作应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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