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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安帝纪(1)


  永初元年〔公元107年〕

  春正月癸酉,大赦天下。

  青、兖、豫、徐、冀、并六州民饥。

  三月癸酉,日有食之。诏公卿举贤良方正、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。

  夏四月,太傅张禹为安乡侯,太尉徐防为龙乡侯,司空尹勤为傅亭侯,车骑将军邓骘为上蔡侯,城门校尉悝为叶侯,虎贲中郎将弘为西平侯,黄门郎阊为西华侯,食邑各万户。骘奉节亲迎,增封三千户。骘逃避使者,诣阙上书固辞,乃许。

  五月戊寅,荧惑逆行守心。本志以为后周章谋废帝之应也。

  立寿光侯并为北海王。

  甲戌,长乐卫尉鲁恭为司徒。

  是时诏书令麦秋得案验薄罪。恭上疏谏曰:“诏书忧万民,而郡国托言劳来贫民,多为烦扰,逮证一人,有疑罪,延及良人数十人,上逆时气,妨废农功。案易消息,四月干卦用事,经曰‘干以美利利天下’。又曰‘时乘六龙以御天’。五月姤卦用事,经曰‘后以施命诰四方’。君以夏至之日,止四方行者,助阴气也。况于逮召考掠,扰百姓哉!月令‘孟夏断薄刑’,谓正罪,不欲令久系,不谓可考正罪法也。故出轻系,明不欲拘之也。月令周世所造,而所据皆夏之时也,所变者唯正朔、衣裳、牺牲、徽号、器械而已。易曰‘潜龙勿用’,言十一月、十二月也。又曰‘驯致其道,至坚冰也’,言五月微阴起,至十一月坚冰至也。十一月中孚曰:‘君子以议狱缓死。’可令疑罪皆详议其法,大辟之罪,极尽冬月乃断其狱。其立春在十二月中者,勿以报囚。”诏从之。

  爵太后邓氏母新野君。

  西羌叛,车骑将军邓骘率师击之。

  是时水雨屡降,灾虐并生,百姓饥馑,盗贼群起。于是策免太尉防、司空勤。太傅禹称疾告退。

  丙戌,死罪以下及亡命赎罪各有差。

  庚寅,太傅张禹为太尉,太常周章为司空。

  十月,倭国遣使奉献。

  初,上立,非大臣意也。司空周章谋诛邓骘兄弟,废太后及上,立平原王为帝。事发觉。

  十一月丁亥,司空周章有罪自杀。颍川太守张敏为司空。

  十二月,郡国十八地震。李固曰:“地者阴也,法当安静。今乃越阴之职,专阳之政,故应以震动。”太后摄政之应也。

  骑都尉王仁将兵迎慬将吏还入塞,遂弃西域。都护任尚抵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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