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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 武帝纪(1)


  孝武皇帝,景帝中子也,母曰王美人。年四岁立为胶东王。七岁为皇太子,母为皇后。十六岁,后三年正月,景帝崩。甲子,太子即皇帝位,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,皇后曰皇太后。三月,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、胜皆为列侯。

  建元元年冬十月,诏丞相、御史、列侯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。丞相绾奏:“所举贤良,或治申、商、韩非、苏秦、张仪之言,乱国政,请皆罢。”奏可。

  春二月,赦天下。赐民爵一级。年八十复二算,九十复甲卒。行三铢钱。

  夏四月己已,诏曰:“古之立孝,乡里以齿,朝廷以爵,扶世导民,莫善于德。然即于乡里先耆艾,奉高年,古之道也。今天下孝子、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,外迫公事,内乏资财,是以孝心阙焉,朕甚哀之。民年九十以上,已有受鬻法,为复子若孙,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。”

  五月,诏曰:“河海润千里。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,为岁事,曲加礼。”

  赦吴、楚七国帑输在官者。

  秋七月,诏曰:“卫士转置送迎二万人,其省万人。罢苑马,以赐贫民。”

  议立明堂。遣使者安车蒲轮,束帛加璧,征鲁申公。

  二年冬十月,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,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,自杀。丞相婴、太尉蚡免。

  春二月丙戌朔,日有蚀之。

  夏四月戊申,有如日夜出。

  初置茂陵邑。

  三年春,河水溢于平原,大饥,人相食。

  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,田二顷。初作便门桥。

  秋七月,有星孛于西北。

  济川王明坐杀太傅、中傅废迁防陵。

  闽越围东瓯,东瓯告急。遣中大夫严助持节发会稽兵,浮海救之。未至,闽越走,兵还。

  九月丙子晦,日有蚀之。

  四年夏,有风赤如血。六月,旱。秋九月,有星孛于东北。

  五年春,罢三铢钱,行半两钱。

  置《五经》博士。

  夏四月,平原君薨。

  五月,大蝗。

  秋八月,广川王越、清河王乘皆薨。

  六年春二月乙未,辽东高庙灾。

  夏四月壬子,高园便殿火。上素服五日。

  五月丁亥,太皇太后崩。

  秋八月,有星孛于东方,长竟天。

  闽越王郢攻南越。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、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,未至,越人杀郢降,兵还。

 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,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。

  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屯云中,中尉程不识为车骑将军屯雁门,六月罢。

  夏四月,赦天下,赐民长子爵一级。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。

  五月,诏贤良曰:“朕闻昔在唐、虞,画像而民不犯,日月所烛,莫不率俾。周之成、康,刑错不用,德及鸟兽,教通四海,海外肃慎,北发渠搜,氐羌徠服;星辰不孛,日月不蚀,山陵不崩,川谷不塞;麟、凤在郊薮,河、洛出图书。呜乎,何施而臻此与!今朕获奉宗庙,夙兴以求,夜寐以思,若涉渊水,未知所济。猗与伟与!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业休德,上参尧、舜,下配三王!朕之不敏,不能远德,此子大夫之所睹闻也,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,受策察问,咸以书对,著之于篇,朕亲览焉。”于是董仲舒、公孙弘等出焉。

  秋七月癸未,日有蚀之。

  二年冬十月,行幸雍,祠五畤。

  春,诏问公卿曰:“朕饰子女以配单于,金币文绣赂之甚厚,单于待命加嫚,侵盗亡已。边境被害,朕甚闵之。今欲举兵攻之,何如?”大行王恢建议宜击。

  夏六月,御史大夫韩安国为护军将军,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,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,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,太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,将三十万众屯马邑谷中,诱致单于,欲袭击之。单于入塞,觉之,走出。六月,军罢。将军王恢坐首谋不进,下狱死。

  秋九月,令民大酺五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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