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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回 许优待全院集议 允退位民国造成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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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看到第八款,没有一人赞成,议决作废。看官!你道原稿第八款,是写着什么?乃是: 第八款,大清皇帝有大典礼,国民得以称庆。 依情理上论来,清帝已经退位,中国人民,不服清帝管辖,所有清室典礼,与国民何涉?应该将此款删去。到了第九款,大众又抗论起来,但见原稿上写着: 第九款,禁卫军名额俸饷,仍如其旧。 原来禁卫军是保护清宫,因有此制。清帝退位后,须移居颐和园,禁卫军理应裁去。但从前这班军人,靠着军饷过活,此时遽议裁汰,恐他游骑无归,转成寇盗。当经各议员裁酌,改为:“原有之禁卫军,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,其额数俸饷,仍如其旧。” 统计甲种九款,改为八款,下文是: (乙)关于皇族待遇之条件。 第一款,王公世爵,概仍其旧,并得传袭。其袭封时,仍用大清皇帝册宝,凡大清皇帝赠封爵位,亦用大清皇帝册宝。 大众议决,皇族的皇字,改作“清”字。条文中只用首二语,以下尽行删去。第二款云: 第二款,皇族对于国家之公权,与国民同等。 这条经大众增改,定为:“清皇族对于中华民国国家之公权及其私权,与国民同等。” 再看下文第三四款。 第三款,皇族私产,一体保护。 第四款,皇族免兵役之义务。 这两条不加删改,惟于皇族上各加一“清”字。统计乙种共四款,下文为丙种条件,共计七款,原文云: (丙)关于满、蒙、回、藏各族待遇之条件。 (一)与汉人平等;(二)保护其原有之私产;(三)王公世袭,概存其旧;(四)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,应设法拨给官产,作为世业,以资补助;(五)先筹八旗生计,于未筹定之前,八旗官兵俸饷,仍旧支放;(六)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,一律蠲除,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;(七)满、蒙、回、藏原有之宗教,听其信仰自由。 七款均不必更改,但就第四款中删一“应”字,第五款中,改“官兵”为“官弁”。条件已终,全体议决,再由主稿员依次誊正。惟末文尚有结尾数语,又由各议员修正通过,原文为:“以上条件,列于正式公文,照会各国,或电达驻荷华使,知会海牙万国平和会存案。” 改正为:“以上条件,除丙款各条另行宣布外,余均列于正式公文,由中华民国政府,照会各国驻北京公使。” 全文俱已缮清,即咨照临时政府,转交伍代表电达北京。袁总理瞧阅一周,便呈入隆裕太后。隆裕后又召见各近支王公及各国务大臣,咨询优待条件事宜。应召的人,很是寥寥,惟醇王载沣等到来。会议多时,或谓:“皇室经费,必须四百万两,分文不能短少。” ——这是夺利。 或谓:“皇帝尊号相承不替数字,定须增入。” ——这是争名。 或谓:“各种条件,统应增损。” 恼动了隆裕太后,不觉唏嘘道:“大事已去,只争了一些小节,亦属无益。咳!我列祖列宗创造经营,得了中国一统江山,煞是艰苦,不意传到我辈子孙,无材无力,轻轻的让与别人,教我如何对得住先人呢?” 说毕,哽咽不已,载沣等亦愧悔交集,各带惨容。始终以一哭了之。隆裕后又道:“庆亲王到哪里去了?为何此时尚不见来?” 正忆念间,忽见老庆伛偻趋入,脸上尚带烟容。想是大吸阿芙蓉膏,因此来迟。当由隆裕后与他商议,老庆细阅优待条件,亦没甚异议,不过于相承不替一语,亦主张加入。隆裕后乃转嘱袁总理,令他致电南京政府,争此四字。怎奈南方回电,坚不承认。袁总理入宫面复,请太后自行定夺。隆裕后道:“为这四字,决裂和议,倘或宗庙震惊,生灵涂炭,不更令我增罪吗?依他便了。” 【这却是仁人之言。】 袁总理道:“且再与近支王公熟商。” 隆裕后不待说毕,便道:“他们多半不在京师,就是留着,也是不中用的人物,你不妨作主办理,日后必无异言。” 袁总理唯唯退出,即欲拟旨,只因逊位的“逊”字,有碍清帝体面,且会议时候,皇族中亦有异论,乃酌改一“辞”字,与南方电议允洽,敦请老袁出山,【总算争得此一字。】便草定懿旨三道,呈入宫中,请隆裕太后及宣统帝盖用御宝。宣统帝不识不知,当然由太后作主,含泪钤印,统共盖讫,就于清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,即中华民国元年二月十二日,颁布天下。谕云: 朕钦奉隆裕太后懿旨,前因民军起事,各省响应,九夏沸腾,生灵涂炭,特命袁世凯遣员,与民军代表,讨论大局,议开国会,公决政体。两月以来,尚无确当办法。南北暌隔,彼此相持,商辍于途,士露于野,徒以国体一日不决,故民生一日不安。今全国人民心理,多倾向共和,南中各省,既倡议于前,北方各将,亦主张于后,人心所向,天命可知,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荣,拂兆民之好恶,是用外观大势,内审舆情,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归诸全国,定为共和立宪国体,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,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。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,为总理大臣,当兹新旧代谢之际,宜有南北统一之方,即由袁世凯组织临时政府,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,总期人民安堵,海内安,仍合汉、满、蒙、回、藏五族完全领土,为一大中华民国,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,优游岁月,长受国民之优礼,亲见郅治之告成,岂不懿欤?钦此! 还有两道谕旨,一道是颁布优待条件,一道是饬文武官吏,各循职守,毋生异论。是日北京遍悬五色旗,民国南北统一,二百六十八年的清室,已成过去的历史。临时大总统孙文,复提出最后的协议五条,交伍代表转达北京,条款列着: (一)清帝退位,由袁同时咨照驻京各国公使,请转知民国政府,现在清帝已经退位,或转饬旅沪领事转达亦可。 (二)同时袁须宣布政见,绝对赞同共和主义。 (三)文接到外交团或领事团通知清帝布告后,即行辞职。 (四)由参议院举袁为临时总统。 (五)袁被举为临时总统后,誓守参议院所定之宪法,乃能授受事权。 伍代表即日发电,由袁世凯接着,已是满意,自然没有意外的争执了。小子有诗咏道: 帝运告终清祚覆,中华一统共和成。 如何尚逐中原鹿,攫得全权始撤兵? 欲知老袁答复的电文,且从下回接阅。 *==*==* 此回为化板为活文字,优待清室等条件,已见《清史演义》,而此书亦万不能不录。经作者一番熔化,觉得各条文字,煞费磋磨;且于清室提出原稿,亦曾载及,愈见当时改正,不可谓非参议员之功。至叙及临时政府,与参议院之关系,是为南京组织政府三月内之举动,亦可留作一段话柄,固非漫无抉择,随笔铺叙已也。后文述及隆裕后盖印,以及孙总统提出协议,无非为老袁属笔,总结一诗,具见大意。皮里阳秋,可于此书证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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