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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机·五等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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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陆士衡 夫体国经野,先王所慎;创制垂基,思隆后叶。 然而经略不同,长世异术,五等之制,始於黄唐;郡县之治,创自秦汉。 得失成败,备在典谟,是以其详可得而言。 夫先王知帝业至重,天下至旷。 旷不可以偏制,重不可以独任,任重必於借力,制旷终乎因人。故设官分职,所以轻其任也。 并建五长,所以弘其制也。 於是乎立其封疆之典,财其亲疏之宜。 使万国相维,以成盘石之固;宗庶杂居,而定维城之业。 又有以见绥世之长御,识人情之大方。 知其为人不如厚己,利物不如图身。 安上在於悦下,为己在乎利人。 故《易》曰:"说以使民,民忘其劳。 《孙卿》曰:不利而利之,不如利而后利之之利也。 是以分天下以厚乐,而己得与之同忧;飨天下以丰利,而我得与之共害。 利博则恩笃,乐远则忧深。 故诸侯享食土之实,万国受世及之祚矣。 夫然,则南面之君,各务其治。 九服之民,知有定主。 上之子爱,於是乎生,下之体信,於是乎结。 世治足以敦风,道衰足以御暴。故强毅之国,不能擅一时之势;雄俊之士,无所寄霸王之志。 然后国安由万邦之思治,主尊赖群后之图身。 譬犹众目营方,则天网自昶;四体辞难,而心膂获乂。 三代所以直道,四王所以垂业也。 夫盛衰隆弊,理所固有,教之废兴,系乎其人。 愿法期於必凉,明道有时而闇。 故世及之制,毙于强御,厚下之典,漏于末折。 侵弱之舋,遘自三季;陵夷之祸,终于七雄。 昔者成汤亲照夏后之鉴,公旦目涉商人之戒,文质相济,损益有物。 故五等之礼,不革于时,封畛之制,有隆焉尔者,岂玩二王之祸,而暗经世之算乎? 因知百世非可悬御,善制不能无毙,而侵弱之辱,愈于殄祀,土崩之困,痛于陵夷也。 是以经始权其多福,虑终取其少祸。 非谓侯伯无可乱之符,郡县非致治之具也。故国忧赖其释位,主弱凭其翼戴。 及承微积毙,王室遂卑,犹保名位,祚垂后嗣,皇统幽而不辍,神器否而必存者,岂非置势使之然与? 降及亡秦,弃道任术,惩周之失,自矜其得。 寻斧始於所庇,制国昧於弱下,国庆独飨其利,主忧莫与共害。 虽速亡趋乱,不必一道。 颠沛之衅,实由孤立。 是盖思五等之小怨,忘万国之大德。 知陵夷之可患,闇土崩之为痛也。周之不竞,有自来矣。 国乏令主,十有馀世,然片言勤王,诸侯必应,一朝振矜,远国先叛。 故彊晋收其请隧之图,暴楚顿其观鼎之志,岂刘、项之能窥关,胜、广之敢号泽哉? 借使秦人因循周制,虽则无道,有与共毙,覆灭之祸,岂在曩日? 汉矫秦枉,大启侯王。 境土逾溢,不遵旧典。 故买生忧其危,朝错痛其乱,是以诸侯阻其国家之富,凭其士民之力,势足者反疾,土狭者逆迟。六臣犯其弱纲,七子衢其漏网。 皇祖夷於黥徒,西京病於东帝。 是盖过正之灾,而非建侯之累也。 然吕氏之难,朝士外顾;宋昌策汉,必称诸侯。 逮至中叶,忌其失节,割削宗子,有名无实,天下旷然,复袭亡秦之轨矣。 是以五侯作威,不忌万邦,新都袭汉,易於拾遗也。 光武中兴,纂隆皇统,而犹遵覆车之遗辙,养丧家之宿疾。 仅及数世,奸轨充斥,卒有彊臣专朝,则天下风靡。 一夫纵衡,则城池自夷,岂不危哉! 在周之襄,难兴王室,放命者七臣,干位者三子。 嗣王委其九鼎,凶族据其天邑,钲鼙震於阃宇,锋镝流乎绛阙。 然祸止畿甸,害不覃及。 天下晏然,以治待乱。 是以宣王兴於共和,襄惠振於晋郑。 岂若二汉,阶闼蹔扰,而四海已沸,孽臣朝入,而九服夕乱哉。 远惟王莽篡逆之事,近览董卓擅权之际,亿兆悼心,愚智同痛。 然周以之存,汉以之亡,夫何故哉?岂世乏曩时之臣,士无匡合之志欤? 盖远绩屈於时异,雄心挫於卑势耳。 故烈士扼腕,终委寇雠之手;中人变节,以助虐国之桀。 虽复时有鸠合同志,以谋王室,然上非奥主,下皆市人,师旅无先定之班,君臣无相保之志。是以义兵云合,无救劫弑之祸;民望未改,而已见大汉之灭矣。 或以诸侯世位,不必常全,昏主暴君,有时比迹,故五等所以多乱。 今之牧守,皆以官方庸能,虽或失之,其得固多,故郡县易以为治。夫德之休明,黜陟日用,长率连属,咸述其职,而淫昏之君,无所容过,何则其不治哉?故先代有以之兴矣。苟或衰陵,百度自悖,鬻官之吏,以货准才,则贪残之萌,皆如群后也。安在其不乱哉?故后王有以之废矣。且要而言之,王等之君,为已思治;郡县之长,为利图物。 何以徵之?盖企及进取,仕子之常志;修己安民,良士之所希及。 夫进取之情锐,而安民之誉迟。 是故侵百姓以利己者,在位所不惮;损实事以养名者,官长所夙夜也。 君无卒岁之图,臣挟一时之志。五等则不然,知国为已土,众皆我民,民安已受其利,国伤家婴其病。 故前人欲以垂后,后嗣思其堂构,为上无苟且之心,群下知胶固之义。 使其并贤居治,则功有厚薄;两愚处乱,则过有深浅。 然则八代之制,几可以一理贯;秦汉之典,殆可以一言蔽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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