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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十八 子部八


  卷九十八 子部八

  儒家類存目四

  大學辨業四卷聖經學規纂二卷論學二卷(直隸總督採進本)

  國朝李塨撰。塨有《周易傳註》,已著錄。是編發明古《大學》之法,以辨俗學之非,大旨與其《大學傳註》同。首《總論大學》,次《辨後儒所論小學大學》,次《論小學》,次《辨後儒改易大學原本》,次《大學》原文及全篇解,次《大學之道至致知格物解》,次《辨後儒格物解》,次《其本亂至此謂知之至也解》,次《申論格物》,次《所謂誠其意者至末解》,次申解全篇。其所爭在以格物為《周禮》三物。其謂孔子之時,古《大學》教法所謂六德、六行、六藝者,規矩尚存,故格物之學人人所習,不必再言。惟以明德、親民標其宗要,以誠意指其入手功夫而已。格物一傳,可不必補。其説較他家為巧,故當時學者多稱之。《聖經學規纂》二卷,則摘錄《四書》、《五經》之言學者,申明其説。《論學》二卷,則錄朋友問難之語。其凡例所謂“《辨業》意有不盡者入之《學規》,《學規》意有不盡者入之《論學》”是也。

  小學稽業五卷(直隸總督採進本)

  國朝李塨撰。其序謂朱子《小學》所載天道、性命,上達也,親迎、朝覲,年及壯强者也,以及居相1、告老諸條,皆非幼童事,且無分於《大學》。乃别輯此編。卷一為小學四字韻語,括其總綱,以便誦讀。卷二為食食,能言,六年教數、方名,七年别男女,八年入小學教讓,九年教數目,十年學幼儀諸條。卷三為《學書》。卷四為《學記》。卷五為十有五學樂、誦詩、舞勺2。大旨以禮、樂、書、數為綱。其中如引《曲禮》“履不上堂”一節,在今日並無解履之事;引《内則》“道路男子由右3,婦人由左,車從中央”一節,在今日亦跬步不可行,此虚陳古禮者也。又“誦詩”一條自造詩譜,“舞勺”一條自造舞譜,此又杜撰古樂者也。惟《學書》一篇,辨篆楷之分,極為精核。然亦非童子之所急,其郛廓正與親迎、朝覲等耳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居相”,底本作“居官”,據清光緒五年定州王氏謙德堂刻《畿輔叢書》本此書自序及殿本改。

  2.據此書目錄,卷四為“學計”,此卷所載有《九九數》、《算盤九九上下法》、《九歸歌》、《歸因總歌》、《九章算法》等,皆為計算之學。又目錄卷五作“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”,卷五卷首有:“《内則》曰:十有三年,學樂、誦詩、舞勺。”《禮記註疏》卷二十八《内則篇》曰:“十有三年,學樂、誦詩、舞勺。成童舞象,學射御。”註云:“先學勺,後學象,文武之次也。成童,十五以上”。則作“十有五學樂、誦詩、舞勺”誤。(胡露:《<四庫全書總目>子部存目補正》)

  3.“《内則》”,底本作“《王制》”,據《禮記·内則》、此書卷二原文及殿本改。“道”,殿本作“凡”,誤。

  性理纂要八卷(河南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冉覲祖撰。覲祖有《易經詳説》,已著錄。是書前四卷為《性理纂要附訓》,五卷至八卷為《性理纂要附評》。自序謂:“《附訓》者,周子《太極圖》、《通書》,張子《西銘》、《東銘》,程子《定性書》五者之訓詁。《太極圖》、《通書》、《西銘》本朱子之註,諸儒之説,《東銘》、《定性書》則雜考朱子及諸儒之説而參以己意。《附評》者,以程子之言為經,朱子之言為傳,諸儒為之羽翼,而以己意為之評。”推覲祖之意,蓋以《性理》所載《太極圖》諸書為周、張、程所手著,故尊為經典,名之曰“訓”。其“性理”諸條以下則胡廣等裒集之言,故儕諸文史,目之曰“評”。然同一先儒之言,何必分疆别界。況評中所引程子之説不一而足,何所見忽尊而訓,忽卑而評也。

  天理主敬圖一卷(河南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冉覲祖撰。其圖上標“天理”二字,明性道之重。中列存養、省察、講學、力行四項,為體道之功。下書一“敬”字,以示心法之要。蓋為姚江之學言超悟者而發。然古人著書,必言不能盡其意者乃圖以明之。若體認天理,而存養、省察、講學、力行以歸於主敬,此可以言詮者也,何必託諸繪畫乎?

  程功錄五卷(兩江總督採進本)

  國朝楊名時撰。名時有《周易劄記》,已著錄。是編乃其講學劄記。體例全仿薛瑄《讀書錄》,然中閒頗涉雜論。第四卷中剖析鉛汞之説,尤於儒理無關。其亦鄒訢註《參同契》意耶?以大旨醇實,故仍列之儒家焉。

  嵩陽學凡六卷(副都御史黄登賢家藏本)1

  國朝景日昣撰。日昣有《嵩岳廟史》,已著錄2。是書依《大學》八條目,排纂諸家語錄。意取通俗,故言皆淺近,蓋曹端《夜行燭》之類。每門中分析子目至數百條,亦不免於蕪雜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清康熙刻本目錄、各卷卷首、版心皆作“嵩厓學凡”。(胡露:《<四庫全書總目>子部存目補正》)

  2.依《總目》體例,當作“日昣有《説嵩》,已著錄。”

  續小學六卷(浙江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葉鉁編。鉁號潛夫,嘉善人。是書成於康熙辛未。以朱子《小學》一書所採至宋淳熙而止,因續採自宋迄明諸儒言行可為師法者,仍以内、外篇目分條類敘,自為之註。其《立教第一篇》末附《幼儀》三十則,則鉁所自撰也。

  心印正説三十四卷(江蘇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吳臺碩撰。臺碩字位三,嘉定人,陸隴其之門人也。是書成於康熙壬申,以學術治功之要分立篇目,而各為論以發明之。凡三十四類,每類又各有子目。於洛、閩緒言及歷代史論多所徵引。又閒有註釋,不知何人所增入也1。其曰“心印”,當取“心心相印”之義,然二字乃佛語,非儒語也。其《説序》二篇2,則仿《序卦傳》體,述其次第,亦涉擬經。陸隴其為之作序,不一糾正,何耶?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也”,殿本無。

  2.“説序”,殿本作“説存”,疑誤。

  尊道集四卷(湖北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朱搴撰。搴字良一,黄陂人。是書成於康熙丁丑。第一卷為《聖賢前編》,自孔子至孟子事蹟,及後人論説。第二卷節取《伊洛淵源錄》。第三卷節取《伊洛淵源續錄》。第四卷為《前明五子錄》,紀薛瑄、胡居仁、羅欽順、顧憲成、高攀龍五人行誼,而兼及其言論。大指主於攻擊陸、王。

  近思續錄四卷(副都御史黄登賢家藏本)

  國朝劉源淥撰。源淥字昆石,自號直齋,安邱人。是書因朱子《近思錄》篇目,採輯朱子《或問》、《語類》、《文集》分門編輯。前有康熙辛巳其門人陳舜錫、馬恒謙二序。舜錫序稱其“每祭朱子,品物豐潔,極其誠敬”。恒謙序稱其“於朱子《文集》、《或問》、《語類》三書,沈潛反覆,撮輯纂敘。席不暇煖,手不停筆,二十餘年。凡三創草,三脱稿,乃成是書”云。

  冷語三卷(副都御史黄登賢家藏本)

  國朝劉源淥撰,其門人馬恒謙編。其書仿《語類》之體,大旨本朱子之説而衍之。其三卷中一條詆劉安世為邪人,謂其害甚於章惇、邢恕,以其與伊川不協也。然《宋史》具在,安世《盡言集》亦具在,果章惇、邢恕之不若乎?不問其人品之醇疵,但以附合道學者為正,稍相齟齬者為邪,則蔡京之薦楊時,當為北宋第一正人矣。佛家以敬信三寶與否定人之罪福,儒者不當如是也。

  讀書日記六卷(山東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劉源淥撰。凡《記疑》五卷,《冷語》一卷,皆讀書劄記之言。其《記疑》本二十四卷,《冷語》本五卷,後歸安陸師為之删定,更以今名。然《冷語》又有三卷一本。蓋天下之至易作者莫如語錄,偶逢紙筆,即可成編。故諸本錯出如是也。

  性理辨義二十卷(直隸總督採進本)

  國朝王建衡撰。建衡有《讀史辨惑》,已著錄。是書分二十篇,而列目凡十有五,曰原理、原氣、原天、原生物、原性、原命、原道、原德、原倫、原學、原鬼神、原人鬼、原祭、原妖厲、雜論。其第一篇與十二篇皆題曰“原理”,自註謂:“前統論天地之理,後以在物之理言”。第二篇、第三篇皆題曰“原氣”,第四篇、第五篇、第六篇皆題曰“原天”,而不自言其所以分。推究其文,則“原氣”二篇,一言陰陽,一言五行。“原天”三篇,一言天行及日月,一言星辰及推算,一言風雨露雷諸事也。大旨皆復衍宋儒而加以膠固。其“原天”三篇,則純述歐羅巴語而諱所自來焉。

  靜用堂偶編十卷(兩江總督採進本)

  國朝涂天相撰。天相字燮菴,號存齋,一號迂叟,孝感人。康熙癸未進士,官至工部尚書。天相從熊賜履講學,所著有《謹庸齋劄記》、《守待錄》、《存齋閒話》等書,兹編又從諸書之中撮其大略1。上編為學言、政言、學辨,凡五卷。下編為家訓、幼儀、雜箴、雜銘、雜誡、古今體詩、《存齋詩話》,亦五卷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大略”,殿本作“大要”。

  廣字義三卷(浙江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黄叔璥撰。叔璥有《南征記程》,已著錄。初,宋陳普作《字義》1,凡一百五十三字,孫承澤嘗為增訂。叔璥復取陳淳《北溪字義》及程達原《字訓》,合承澤所訂,裒為一書。每條之首題“原”字者,普之舊,題“廣義”者,皆續增也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陳普”,殿本作“陳晉”,下同,誤,清乾隆四年黄氏刻本此書卷前有《〈字義〉原序》,題“宋寧德陳普石堂”,清李清馥《閩中理學淵源考》卷四十有“福寧陳石堂先生普學派”,謂其“著《字義》一卷,凡百五十三字。”

  朱子晚年全論八卷(江西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李紱編。紱字巨來,號穆堂,臨川人。康熙己丑進士,官至内閣學士,兼禮部侍郎1。朱、陸之徒,自宋代即如水火。厥後各尊所聞,轉相詬厲。於是執學問之異同,以爭門户之勝負。其最著者,王守仁作《朱子晚年定論》,引朱以合陸。至萬曆中,東莞陳建作《學蔀通辨》2,又尊朱以攻陸。程曈,朱子之鄉人也,因作《閑闢錄》以申朱子之説。紱,陸氏之鄉人也,乃又作此書以尊陸氏之學。大旨謂陳建之書與朱子之論,援據未全,且《語錄》出門人所記,不足為據。乃取朱子正、續、别三集所載,自五十歲至七十一歲與人答問及講義、題詞之類,排比編次,逐條各附考證論辨於下,以成是書3。其説甚辨。案韓愈《送王秀才序》稱:“孔子之道大而能博,學焉而各得其性之所近”,故子貢之敏悟、曾子之篤實,皆得聞一貫之旨,而當時未嘗相非。後之儒者,各明一義,理亦如斯。惟其私見不除,人人欲希孔庭之俎豆,於是始於爭名,終於分黨,遂尋仇報復而不已,實非聖賢立教之本旨。即以近代而論,陸隴其力尊程、朱之學,湯斌遠紹陸、王之緒,而蓋棺論定,均號名臣。蓋各有所得,即各足自立,亦何必强而同之,使之各失故步乎?紱此書皆以朱子悔悟為言,又舉凡朱子所稱切實近理用功者,一概歸之心學。夫“回也屢空”,焦竑以“心無罣礙,空諸所有”解之矣,顏子其果受之乎?仍各尊所聞而已矣4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依《總目》體例,當作“紱有《陸象山年譜》,已著錄”。

  2.《學蔀通辨》卷首有陳建自序,署“嘉靖戊申”,即嘉靖二十七年。道光《廣東通志》卷二七九陳建傳載,建閱七載著成《學蔀通辨》,復著《古今至鑒》等書,莆田林潤修宗藩條例,多採其説。考《明史·林潤傳》,潤論宗藩在嘉靖四十三年以前,而潤本人亦卒於隆慶三年。《總目》“萬曆”當為“嘉靖”之誤。(楊武泉:《四庫全書總目辨誤》)

  3.李紱在《書孫承澤考正〈朱子晚年全論〉後》中曾語:“余嘗盡錄朱子五十一歲至七十一歲論學之語,見於文字者一字不遺,共得三百七十餘篇,名曰《朱子晚年全論》。”(楊朝亮、張德偉:《李紱生平學行考》)

  4.“惟其私見不除”至“仍各尊所聞而已矣”,殿本作“何必引而同之使各失故步乎”。

  陸子學譜二十卷(江西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李紱撰。是編發明陸九淵之學。首列八目,曰辨志,曰求放心,曰講明,曰踐履,曰定宗仰,曰闢異學,曰讀書,曰為政。次為友教,次為家學,次為弟子,次為門人,次為私淑,而終之以附錄。考陸氏學派之端委,蓋莫備於是書。惟其必欲牽朱入陸,以就其《晚年全論》之説。所列弟子如吕祖儉之類,亦不免有所假借。是則終為鄉曲之私耳1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以就其《晚年全論》之説”至“是則終為鄉曲之私耳”,殿本作“則可以不必耳”。

  學舫無卷數(山東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吳雲撰。雲有《雲谷寺志》,已著錄。是編每條標目,各載門人某述。而玩其文辭,乃出一手。大抵雲有所講論,輒筆於書,特分署門人之名,以摹仿程、朱語錄體例耳。其議論頗多迂誕。如論河圖,謂:“嬰兒首有髮漩,為人之河圖;黄河居中,衆水分流,為地之河圖;三垣五行,日月列宿,為天之河圖”,未免穿鑿。論《周易》大旨,謂:“‘易’字從日從月,日月往來即易。聖人非作《易》,乃鈔《易》耳”。陰取《參同契》之説,又未免剿襲。至“詩學”一條,謂:“詩必以《賡歌》、《擊壤》為歸”,尤萬不可行之高論也。

  白鹿洞規條目二十卷(江蘇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王澍撰。澍有《禹貢譜》,已著錄。是編取朱子《白鹿洞規》為綱,而分類條析,證以經史百家之語。自序云:“始自戊寅四月,迄癸未十月,中更六年,凡三易稿”云。

  集程朱格物法一卷集朱子讀書法一卷(兩江總督採進本)

  國朝王澍撰。陸、王之學主於靜悟,故以讀書為粗蹟。而所謂“格物”者,亦以為格去物欲,還虚明之本體。故澍取程、朱格物之要語與朱子讀書章程,排比聯絡,融會其意,各為一篇,以救其弊。其詞澍所自撰,其理則洛、閩之緒言,故皆謂之“集”焉。

  經書性理類輯精要錄六卷(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)

  國朝王士陵撰。士陵有《易經纂言》,已著錄。是編採《五經》、《四書》與《性理大全》之文,分類編次。凡道體一卷,為學一卷,為政二卷,實履一卷,聖賢一卷。别為子目四十三,子目之中又别為子目二十。各雜採坊本講章之文,而附以己見。

  謀道續錄二卷(江西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譚旭撰。旭字東白,新建人。康熙丁酉副榜貢生。是書末有其門人吕步青跋,稱旭先有《謀道錄》,故此稱《續錄》。其學恪守程、朱,持論甚正,而不免於好辨。每爭競於一字一句之閒,其細已甚。又朋友以書相質1,詳為批閱是也,所見不合,兩存以待論定亦可也。乃往往註其人已改,而仍載其原本之疵謬,以見駁正之功。此近於暴己之長,形人之短矣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朋友”,殿本作“友朋”。

  讀周子劄記無卷數(江蘇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崔紀撰。紀有《成均課講周易》,已著錄。是書以《中庸》之旨發明《太極圖説》、《通書》之理。大意謂太極即《中庸》“上天之載”,其陰中有陽者,是太極之靜,而“中”即《中庸》所謂人心未發之中;陽中有陰者,是太極之動,而“和”即《中庸》所謂人心已發之和。其變四象而言五行,用意尤在於土,以明太極即不貳之誠。蓋本明薛瑄之説而益推衍之。紀所解《中庸》以主靜為主,亦此意也。

  知非錄一卷(山東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鄧鍾岳撰。鍾岳字東長,號悔廬,聊城人。康熙辛丑進士第一,官至禮部左侍郎。是編蓋其晚年講學所記,故取蘧伯玉事為名,猶其自號“悔廬”之意也。

  餘山遺書十卷(浙江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勞史撰。史字麟書,號餘山,餘姚人。是書謂:“《易》之為道,細無不該,遠無不屆。”故多本《易》理以推人物之性,其説亦或偶似近理。然如推“飛禽上升屬陽,陽象圓,圓者徑一而圍三。故鳥足三爪,為圍三,除去上一旱爪為徑一1。本乎地者為植物,故走獸不能飛,屬陰。陰象方,為坤,坤為牛。牛之蹄爪四,四合而二偶,故除去上二小旱爪,惟大爪著地,是兩地而為二。”萬物衆矣,恐不能一一準數而生也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為圍三,除去上一旱爪為徑一”,殿本作“而圍三,除去上一旱爪為徑下”,誤,據清乾隆三十年須友堂刻本此書卷二“圓圖餘説”條原文。

  虚谷遺書三卷(江西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何國材撰。國材字維楚,江西新城人。是編凡分四種,祖陸九淵求放心之説而為《心學釋疑》,本王守仁致良知之説而為《格物質疑》,採魏伯陽《參同契》之説而著《易圖測》,仿岳元聲《研幾私乘》之説而為《研幾錄》。大旨堅護陸、王,為門户而著書1,非為學問而著書也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大旨堅護陸王為門户而著書”,殿本作“大旨為堅護陸王門户而著書”。

  筆記二卷(湖北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程大純撰。大純字漢舒,孝感人。康熙中由貢生官黄岡縣教諭。是書皆講學之語。其謂:“陸、王之學雖矯枉過正,然用以救口耳之學,不為無功”,所見頗為平允。若以程子配孔子,朱子配孟子,則聖賢之於大儒,自有分際,未必二子所敢居矣。

  日省編一卷(浙江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馮昌臨撰。昌臨有《易學參記》,已著錄1。是書取《太極圖説》、《西銘》及劉宗周《人極圖》三篇,以為體道修身之本。後有《玩〈日省編〉附語》,取先儒舊説,閒以己意附釋焉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《總目》卷九著錄馮昌臨撰《易學參説》二卷,今存清刻本。

  聖學輯要一卷(兩江總督採進本)

  國朝潘繼善撰。繼善有《音律節略考》,已著錄。是書為目凡六,論致知力行存養慎獨為一篇,論誠一篇,論仁義禮智為一篇,論學思知行為一篇,論主敬存省為一篇,論生質氣象為一篇。前有江永序,稱其學以敬為主。蓋新安為朱子之鄉,無不宗法洛、閩者,繼善亦隨其土俗云。

  載道集六十卷(浙江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許焞編。焞字純也,海寧人。雍正癸卯進士,官翰林院編修。此編錄歷代之文,大旨以道學諸儒為主,而其餘類及焉。冠以《大學》“聖經”一章,《中庸·哀公問政》一章。次以《家語》三章。次為孔子弟子門人、子思、孟子、孟母、樂克、東周賢士之言。又次為東周論著。自漢至唐,大體分王言、臣言、論著三類,而隋則增“王門弟子之言”一類,尊王通也。宋、元、明則論著之外增“言行”一類,以有講學諸儒也。終以張履祥之書。其凡例謂:“千古之聖人,莫尊於洙泗;有明之儒者,莫醇於楊園。以孔子始,以張子終,垂希聖希賢之則也”。然於百世之下,尊一人與孔子相終始,談何容易乎?

  恥亭遺書十卷(浙江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周宗濂撰。宗濂字簡菴,華亭人。雍正癸卯拔貢生,官潛山縣教諭。是書於《易》、《書》、《詩》、《春秋》、《禮記》、《周禮》、《儀禮》偶有所得,皆隨筆記錄,末附《日省錄》一卷。其説經諸條,多講章習見之語。至斥《禮記·祭法》“王立七廟”凡有六謬,《祭義》“天子巡狩先見百年”於理難通,尤為臆見。惟《日省錄》語多切實,蓋疏於考古而熟於講學者也。

  棉陽學準五卷(江西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藍鼎元撰。鼎元有《平臺紀略》,已著錄。雍正戊申鼎元以普寧縣知縣署理潮陽。因經理其學校,作是編以訓士。卷一曰《同人規約》,卷二曰《講學禮儀》1、《丁祭禮儀》,《書田志》,卷三、卷四曰《閑存錄》,卷五曰《道學源流》、《太極要義》、《西銘要義》。棉陽者,潮陽古地名也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據《鹿洲全集》本此書目錄及卷二正文,“講學禮儀”乃“講學規儀”之誤。

  女學六卷(福建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藍鼎元編。鼎元以《周禮·天官》有九嬪掌婦學之法,謂婦人不可不學。然自班氏《女誡》以外,若劉向《列女傳》,擇而不精,鄭氏《女孝經》,精而不詳,至《女訓》、《女史》、《閨範》、《女範》等書,尤為鄙陋淺率。因採經傳格言,參摭史傳,分為德、言、容、功四篇1,章區類别,閒綴論斷,其體例皆本之朱子《小學》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功”,殿本作“工”,誤。《鹿洲全集》本此書卷六為《婦功篇》。

  張子淵源錄十卷(山東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張鏐編。鏐號紫峯,樂陵人。雍正壬子舉人1。是書以儀封張伯行所刻《張子全書》不無譌謬2,因仿《近思》、《淵源》二錄之遺意,擇張子粹言,以程、朱論定者彙為一集。閒有删節,皆從程、朱所辨,而張子晚年所未及改者也。凡《西銘》一卷,《正蒙》二卷,《經學理窟》二卷,語錄、文集一卷,遺文一卷,拾遺文一卷,遺事一卷,弟子一卷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底本此句後有“官内閣中書”一句,據殿本删。清光緒《山東通志》卷百七十五《人物志第十一》“青州府”有“張鏐,字紫峯,樂陵人,乾隆九年舉人,官臨清州學正……為《張子淵源錄》十卷”。壬子為雍正十年,然李桓《國朝耆獻類徵初稿》卷二五四賈聲槐《張鏐傳》云:“二十一歲中雍正丙午(按即四年)鄉試副榜第二十二名,不及充貢。乾隆辛酉(按即六年)選拔貢成均。甲子(按即乾隆九年)舉於鄉。年將四十;屢上春官未售,就教職,七十選臨清州學正。踰三年告休,以乾隆壬寅(按即四十七年)二月十四日卒於家,壽七十有七。”《清史列傳》卷六七《閻循觀傳附張鏐傳》亦云:“張鏐,字紫峯,山東樂陵人,乾隆九年舉人,官臨清州學正,以告歸……四十七年卒,年七十七。”可知“雍正壬子舉人”誤,應為“乾隆甲子舉人”。(楊武泉:《四庫全書總目辨誤》)

  2.“譌謬”,殿本作“譌誤”。

  女教經傳通纂二卷(江蘇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任啟運撰。啟運有《周易洗心》,已著錄。是編仿朱子《小學》之例1,採諸經傳及《女誡》、《女訓》、《女史箴》等書,分十三類。曰立教,曰敬身,曰笄禮,曰昏禮,曰事父母舅姑,曰謹夫婦,曰辨内外,曰逮妾媵,曰生子,曰勤職,曰祭禮,曰喪禮,曰貞節。其子翔為之註。末有其門人傅洛等跋,稱尚有《女教史傳通纂》一書,仿《小學》外篇之意,今未之見。據翔所附記,此書“立教”等十一門,乃啟運之妻所輯,“笄禮”、“喪禮”二門乃其妻没後啟運所補。然啟運序中不及之,且其妻名氏翔亦未著,故仍以啟運之名著錄焉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殿本“朱”上有“宋”字。

  躬行實踐錄十五卷(浙江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桑調元撰。調元有《論語説》,已著錄。調元初以文章馳驟一時,晚乃講學,作為語錄。其門人沈世煒及其姪經邦編而次之,以成是書。本名《夜炳錄》1,大旨以程、朱為宗,言敬言仁,闢仙闢佛。持論極為醇正,而大抵皆先儒所已言2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本名夜炳錄”,殿本無。

  2.“言敬言仁闢仙闢佛持論極為醇正而大抵皆先儒所已言”,殿本無。

  朱子為學考三卷(福建巡撫採進本)1

  國朝童能靈撰。能靈有《周易剩義》,已著錄。是編考朱子為學之次第,分年記載,而於講學諸書,各加案語以推闡辨論之,蓋繼《學蔀通辨》而作也。同時寶應朱澤澐亦有是書2,大致皆互相出入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殿本此條與下《理學疑問》條置於卷九七《朱子聖學考略》條之後,與《總目》依作者時代先後排序的體例不符。

  2.“同時寶應朱澤澐亦有是書”,殿本作“與朱澤澐書”。

  理學疑問四卷(福建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童能靈撰。首卷言心,二卷言性,三卷言仁,四卷言情。其論心曰:“氣之精爽為神明,神明之渣滓為氣,氣之渣滓為形,心其精,而形氣其渣滓也。”其論性,謂:“氣質中亦有義理”。其論仁,謂:“仁先須理會愛之理,未發之愛是為愛之本體,而得名之曰仁”。其論情,謂:“思慮是心之用,而情行其中”。又以《孟子》四端為逆觸吾性而發者1,其情屬陰;《中庸》喜怒哀樂為順吾性而發者,其情屬陽。自序謂:“專心於聖賢先儒之旨,閱十餘年日用體驗,閒有所見,輒自劄記而成是編”。然多師心臆説,不能一一愜理也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發”,殿本作“出”,下同。

  讀書小記三十一卷(山西巡撫採進本)1

  國朝范爾梅撰。爾梅字梅臣,號雪菴,洪洞人。雍正中貢生。是編乃其隨筆劄記,教授生徒者。其弟爾楫顏之曰《讀書小記》2。其目為《大學》、《中庸》、《論語》、《孟子劄記》者,凡六卷,為《周易劄記》、《易論》、《易卦考》者,凡七卷3。為《尚書劄記》者,一卷。為《毛詩劄記》者,二卷。為《春秋劄記》者,五卷。為《禮記》、《周禮劄記》者,三卷。又《樂律考》一卷,《琴律考》一卷,語錄一卷,《明儒考》一卷,詩文三卷。據卷首凡例,謂《易》、《尚書》、《詩》為完書,《春秋》、《禮記》、《周禮》等皆有殘佚重複,蓋其書非手訂,故多闕略。其所為諸經劄記,皆隨意綴語,初非依經立訓。《易論》、《易卦考》則專主圖書卦變之義,《樂律》、《琴律考》則採自明鄭世子載堉《樂書》,無他發明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三十一卷”,殿本作“三十卷”,誤,據清雍正七年敬恕堂刻本此書。(杜澤遜:《四庫存目標注》)

  2.“爾楫”,殿本作“爾輯”,誤,敬恕堂刻本此書卷前有其弟序,署“胞弟爾楫謹識”。

  3.敬恕堂刻本此書目錄及正文皆作“易輪”,版心題“婁山易輪”。有《易輪引》,云:“易輪者,羲易之變也。羲易極天下之至變而周易反變,實以發明羲易之變,有非漢唐以下諸子所能盡其變者。愚嘗思而衍之十餘年,乃為此圖。其法止於一闢一闔而惟變所適足以撥轉六十四卦,使之周流六虚,往來不窮,而旋轉如輪……”可知作《易論》誤。(胡露:《<四庫全書總目>子部存目補正》)

  南阿集二卷(陝西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康吕賜撰。吕賜有《讀大學中庸日錄》,已著錄。是編以集為名,實則劄記。一為《論易問答》,一為《慎獨齋日錄》,皆題曰“卷一”。據雍正壬子王心敬序,稱問答語錄凡十册,則非全書矣。

  淑艾錄十四卷(江西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祝洤撰。洤字人齋,原名游龍,海寧人。乾隆丙辰舉人。是書本張履祥《備忘錄》而增删之,凡三百九十五條,仿朱子《近思錄》例,分十四門,持論頗為純正。而其後序則門户之見尚堅持而不化,必欲滅盡陸、王一派而後已,如不共戴天之讎1。是未免於已甚矣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殿本“如”下有“有”字。

  下學編十四卷(江西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祝洤撰。洤以蔡氏所纂《朱子近思續錄》及近代《朱子近思續錄》、《朱子文語纂》、《朱子節要》諸書皆為未善,乃掇取《文集》、《語類》,分十四門編次之,門為一卷,凡六百九十二條。其去取頗具苦心,然多竄易其原文。雖所改之處皆註其下曰“原作某句”,然先儒之書,意有所契,簡擇取之可也;意所不合,附論是非,破除門户,無所曲阿亦可也,學未必能出其上而遽改古書,其意雖善,其事則不可訓矣。

  東莞學案無卷數(浙江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吳鼎撰。鼎有《易訓舉要》,已著錄1。是書大旨以陳建《學蔀通辨》全為阿附閣臣,排陸以陷王,甚至取象山語錄割裂湊合而誣之以禪。因條列其説,為之詰難2。一曰誣朱子學禪,二曰撰禪名色,三曰以遮掩禪機咎象山,四曰撰“養神”二字誣象山,五曰删節象山文字誣象山,六曰錯解象山語罪象山,七曰嘲象山闢禪,八曰自禪,九曰罵先儒,十曰自譽,十一曰譽朝貴,十二曰總論《學蔀通辨》三十謬,十三曰諸儒評《學蔀通辨》,末附《象山讀書法》五十七條,《論三魚堂〈答秦定叟書〉》一則。陳建為東莞人,故題曰《東莞學案》。案明以來,朱、陸之徒互相詬厲,名則託於衛道,實則主於尋讎。建之書以善罵為長,既非儒者氣象,鼎又從而報復之。蓋門户之爭,非一朝一夕之故矣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《總目》卷十著錄吳鼎撰《易例舉要》二卷。

  2.“為之”,殿本作“一一”。

  逸語十卷(江蘇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曹庭棟撰。庭棟有《易準》,已著錄。是書前有自序謂:“慮羣書沿襲,疑信相參,用是殫心潛體,削誣正誤,以傳其信”云云。夫自秦、漢而後,百家多述孔子之言,真偽參半。庭棟雖稱削誣正誤,亦未見一一必出於孔子。又其序説行款,及每節註文分圈内、圈外,儼然朱子《論語集註》體例,亦未免過於刻畫也。

  困勉齋私記四卷(編修周永年家藏本)

  國朝閻循觀撰。循觀有《尚書讀記》,已著錄。是編乃其劄記之文。初為三書,一曰《困勉齋私記》,一曰《困勉齋記忘》,一曰《求心錄》。循觀歿後,其同學韓夢周删除繁複,定為四卷,總名之曰《私記》。其學主於主敬克己,時時提醒此心,刻苦自立,而諄諄致戒於近名,於河津之派為近。

  思通集二卷隨意吟一卷(江蘇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秦望撰。望字元宫,無錫人。《思通集》皆雜論義理,自太極、陰陽、天地、鬼神、飛潛、動植之類,凡有會悟,隨筆記之。《隨意吟》乃所作雜詩,皆五言古體,亦多涉理路。

  敘天齋講義四卷(陝西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竇文炳撰。文炳字質民,長安人。是書首《純一圖説》,次《學約》,次《中庸撮總》,次《禮樂緒言》,凡四種。其説簡略殊甚1。因乾隆三十三年其稿曾咨送五朝國史館,遂題曰《進呈敘天齋講義》。且備錄文牒,累牘連篇,幾乎末大於本。可謂村塾迂儒,毫不知朝廷體制者矣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其説簡略殊甚”,殿本無。

  明儒講學考一卷(浙江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程嗣章撰。嗣章字元朴,號南耕,上元人。明代儒者,洪永以來多守宋儒矩矱。自陳獻章、王守仁、湛若水各立宗旨,分門别户,其後愈傳愈遠,益失其真,入主出奴,互興毁譽。嗣章為綜括大略,合為一篇,而各註仕履於其下。於源流授受,宗派甚明。然如貝瓊等本明初文士,於《六經》無所發明,未足當儒林之目。乃概加牽引1,不免失之泛濫矣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乃”,殿本無。

  業儒臆説一卷(編修程晉芳家藏本)

  國朝陶圻撰。圻字甸方,秀水人。是編皆論學之語。末有其弟越跋語,稱其生平於性命之學最所究心。然觀所論議,大率仍明人講學之習,務以空談相勝者也1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者”,殿本無。

  砭身集六卷(江蘇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劉鳴珂撰。鳴珂有《易圖疏義》,已著錄。《陝西通志》謂鳴珂“有志聖賢之道,隨處體認,有所得輒錄之,凡六卷”,即此書也1。其書雖以“集”名,實則語錄。持論亦頗醇正,然其中多駁經之説。如疑《儀禮·喪服傳》“父在,不得為母三年”,“妾生之子,適母在,不得為其母服”及“叔嫂無服”,皆逆於人心自然之理。又疑《禮記》“抱孫不抱子”為厚於孫而薄於子;祭必立尸,是偽為祖父,非百世不易之典2。凡此之類,皆據臆見以測聖人,執後世以疑前代3,蓋講學而未能窮經者耳。卷首有臨潼教諭王修所作鳴珂傳,其標題曰《大茂才理學名儒伯容劉公傳》,亦不知文章體例。至稱鳴珂學行載於大清國史,尤鄉曲陋儒妄相誇耀,不知國家典制者矣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清雍正《陝西通志》卷七十五《經籍第二》著錄《砭身集》五卷,蒲城劉鳴珂撰。

  2.“祭必立尸是偽為祖父非百世不易之典”,殿本無。

  3.殿本此句後有“順人情而不揆正名定分、别嫌明微之意”一句。

  愚齋反經錄十六卷(陝西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謝王寵撰。王寵字愚齋1,陝西人2。是書卷一至卷四為《論語尊註解意》,卷五為《小學》、《大學》、《中庸》、《兩孟指要》四種,卷六為《孝經述朱》,卷七為《忠經擇要》,卷八為《明倫錄》,卷九為《理學入門》,卷十為《知性錄》,卷十一為《尋孔顏樂處》,卷十二為《易學指要》,卷十三為《善利圖説補》,卷十四為《學要》,卷十五為《治要》,卷十六為《荒政錄》,總名為《反經錄》。皆陳因之説,無所發明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國朝謝王寵撰。王寵字愚齋”,殿本作“國朝王寵撰。寵字愚齋”,誤,清刻本此書各卷卷首署“關西謝王寵愚齋輯”。(昌彼得:跋武英殿本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》)

  2.謝王寵應為寧夏道人。康熙四十一年雁塔題名中式舉人五十三名中有“寧夏謝王寵,習《易》”,疑即此人。(徐亮:《四庫全書》西北文獻研究)

  講學二卷(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)

  國朝陳祖銘編。皆其師李培講學語也。培號此菴,嘉興人。其説皆闡姚江餘緒。上卷曰溯源委、同人我、端學術、定志趣、認本體、議功夫、求悟門、先默識、崇實際、重悟輕修、脱世味,凡十一條1。下卷則皆雜論性理四書大旨。觀其立論,以悟為宗,而又譏世之講學者重悟而輕修。特巧掩其蹟,杜人攻詰而已矣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今存清鈔本此集“求悟門”後、“先默識”前尚有“嚴真似”一條,此條下註:“銘按:真似嚴而邪偽之術消”,則總數實應為十二條。(胡露:《<四庫全書總目>子部存目補正》)

  三立編十二卷(安徽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王梓編。梓字琴伯,郃陽人,官崇寧縣知縣。是編取明王守仁著述,分類編輯。以講學者為立德,以論事者為立功,以詩文為立言。《立德編》摘述《傳習錄》及《文錄》,《立功編》載奏疏、諮文、行牒、批呈、告諭,《立言編》載古、今體詩,雜文。末附《年譜》。

  性理析疑十五卷(福建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蔡洛撰。洛,武平人。此書皆舉宋儒之説,摘條設問,分二十七門。或引先儒之言,或出己意以解之。引伸觸類,辨析頗詳。然大抵如坊刻高頭講章之説也。

  童子問一卷(浙江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黄文澍撰。文澍有《經解經義雜著》,已著錄。是編刊本題《石畦集》,《童子問》蓋其集中之一種也。設為童子問而文澍答,以駁王守仁之學。凡十四章。

  敬義錄一卷(浙江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黄文澍撰。亦《石畦集》中之一也。大旨述程、朱之緒言,駁陸、王之高論,無所發明,亦無所乖剌。惟其中一條云:“莊子尚有見地,荀子則茫然無所見,止識得一个‘學’字1。”乃轉似金谿、姚江所説,與全書南轅北轍,則不解其何故也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字”,殿本作“名”,疑誤。

  理解體要二卷(江西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黄為鶚撰。為鶚,宜黄人。其書凡一百三十八條,繪圖列説。皆雜採宋人講學之語,融貫成篇。

  讀白鹿洞規大義五卷(江蘇巡撫採進本)

  國朝任德成撰。德成字象元,吳江人。是書取朱子《白鹿洞規》原文,各分段落,標於每卷之首,而引歷代諸儒名言附於後,凡二百四條。前有《讀白鹿洞規文約》,舉邵、周、程、張、吕、陸諸子之説以冠之,則一篇之綱領也。

  朱子書要無卷數(兩江總督採進本)

  不著編輯人名氏。取朱子《語類》、《文集》鈔撮成帙。前無序目,每條下又各以硃筆註道體、天命等子目。蓋欲分類編排,手錄未竟之本也。

  右儒家類三百七部,二千四百七十三卷,内二十部無卷數1。皆附存目。

  【彙訂】

  1.“二千四百七十三卷”,殿本作“二千三百六十九卷”。實際著錄二千四百六十七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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