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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偕疏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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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偕大卿为御史台推直官时,澧州逃卒与富民有仇,诬以岁杀人十二祭磨驼神。逮捕系狱,而久不决,诏偕就鞫之。偕命告人疏所杀主名,寻访考验,尚多无恙,事遂辨白。见天圣名臣传。 按:王圭丞相撰唐介参政墓志言:介为岳州沅江令。州民李氏有赀巨,吏数以事动之,既不厌所求,乃言其家岁杀人祠鬼。会知州事孟合喜刻深,悉捕系李氏家无少长,榜笞久,莫伏。以介治县有能名,命更讯之。介按劾无他状。合怒,以其事闻朝廷。诏遣殿中侍御史方偕,徙其狱于澧州。已而,不异介所劾。其后州吏皆坐罪去,偕以活死者得官。介终不自言。此与章频验治伪券,而黄梦松擢用类矣。皆笃厚君子也。频事见察奸门。 然则诬告者非澧州逃卒,而富民乃岳州人,特徙其狱于澧州鞫之耳。且偕是时不为推直官也。名臣传所书,不若此志本末详备,殆未得其实欤?惟使告人具疏主名,辨诬之术,有足取者,故特着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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