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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门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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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忠宣公知齐,狱多屠贩盗窃,遂尽呼出,立于庭下,戒饬之曰:“尔辈为恶不悛,在位者不欲释汝,惧为良民害,复紊官司。汝等若能悔过自新,我欲释妆。”皆叩头曰:“敢不佩眼教令。”遂释之,欢呼而出,转相告语。是岁犯者减旧岁之半。 沈内翰文通治杭州,人有贫不能葬,及女子孤无以嫁者,公以钱周济数百人。倡优养良家女为己子者,夺归其父母。 陈古灵知建州浦城县,日有人失物,捕得莫知的为盗者。古灵乃绐之曰:“某庙有一钟能辨盗。”使人迎至后阖祠之,引群囚立钟前,言不为盗者摸之则无声,为盗者摸之则有声。古灵自率同职祷钟甚肃,祭讫,以帷帷之,乃阴使人以墨涂。良久,引囚逐一入帷,以手摸之,既出,乃验其手,皆有墨,惟有一囚无墨,讯之,遂承为盗,盖恐钟有声,不敢摸也。 吕许公行状:河北自五代末即民博,公叹曰:“王道本于农,此何名哉!”因表除之。朝廷推其法他路,自是农器无征。 吕申公知河阳时,役法已定类,多张虚数,以取羡余,盖所统五县,岁取于民者,有募监仓库人等钱三千九百二十七缗,而官未尝募人,实以军吏代役。又有追偿旧牙校重役钱五千五百缗,然至是所偿已尽,而取于民,遂为定数,岁输之无已。时公为括其数,以告于朝,请一切蠲之,以宽下户之输钱者。诏付司农,竟不行。 包孝肃公知天长县,有诉盗割牛舌者,公使归屠其牛鬻之。既而有告私杀牛者,公曰:“何为割某家牛舌而又告之!”盗者惊伏。 靳提举宗说监沧州盐山县务,日尝摄县事,有系囚坐杀人,法当死。宗说疑之,会犯者言其母年九十,病且甚,愿得一别母而死。宗说侧然,释囚缚,令人与俱至家。既而更获所杀人者。 韩亿知洋州日,有大狡李甲,以财豪于乡里,诬其兄之子为他姓,赂里妪之貌类者使认之为己子,又醉其嫂而嫁之,尽夺其奁橐之畜。嫂、侄诉于州及提转,甲赂狱吏,嫂、侄皆笞掠,反自诬伏,受杖而去,积十余年。洎公至,又出诉。公察其冤,因取前后案牍视之,皆未尝引乳医为证。一日,尽召其党立庭下,出乳医示之,众皆服罪,子母复归如初。 孙公莘老知福州时,民有欠市易钱者,系狱甚众。适有富人出钱五百万葺佛殿,请于公,公徐曰:“汝辈所以施钱,何也?”众曰:“愿得福耳。”公曰:“佛殿未甚坏,又无露坐者。孰若以其钱为狱囚偿官,遂使数百人释枷锁之苦,其得福,岂不多乎?”富人不得已,诺之,即日输官,囹圄遂空。 周公敦颐在合州,郡民心悦诚服,事不经先生手,吏不敢决,在下之人亦不从。赵清献公为使者,或谮之,清献惑,临之甚厉,比去,犹不释,而先生处之超然也。 康节先生闲居林下,时朝廷初行新法,所遣使者皆新进少年,遇事生风,天下骚然,州县始不可为矣。公门生故旧仕宦四方者,皆欲投劾而归,以书问康节。康节答曰:“正贤者所当尽力之时。新法固严,能宽一分,则民受一分之赐矣。投劾而去,何益?” 孙公伯纯知海州日,朝廷调发军器,有弩椿箭竿之类,海州素无此物,民甚苦之,请以鳔胶充折。孙谓之曰:“弩椿箭竿,共知非海州所产,盖一时所须耳。若以土产物代之,恐汝岁岁被科无已也。” 虞公允文在浙,先是,浙民岁输身丁钱绢,细民生子即弃之,稍长即杀之。公闻之侧然,访知江渚有荻场,其利甚溥,而为势家及浮屠所私,公令有司籍其数以闻,请以代输民之身丁钱绢,以缗计者至一十三万七千有奇,以匹计者一十六万三千有奇。免符下日,诸州之民欢呼鼓舞,始知有父子生聚之乐。 谷志古《清修集》云:当官处事,务合人情。忠恕违道不远,未有舍此二字而能有济者。前辈当官处事,常思有恩以及人,而以方便为上。如差科之行,既不能免,即就其间求所以便民省力者,不使骚扰重为民害,其益多矣。 高公防初为澶州防御使。张从思判官有军校段洪进,盗官木造什物,从恩怒,欲杀之,洪进绐云:“防使为之。”从恩问防,防即诬伏,洪进免死,乃以钱十千、马一匹遗防而遣之。防别去,终不自明,既又以骑追复之。岁余,从恩亲信言防自诬以活人命,从恩惊叹,益加增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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