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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四七


  蔡十九郎

  绍兴二十一年,秀州当湖人鲁瑮赴省试。第一场出,忆赋中第七韵忘押官韵,顾无术可取。次日,彷徨于案间,惘然如失。忽见皂衣吏问知其故,言曰:“我能为君盗此卷。然吾家甚贫,当有以报我。”丁宁至三四,瑮许谢钱二百千,乃去。犹疑其不然。未几,果取至,即涂改以付之。询其姓氏,曰:“某为蔡十九郎,居于暗门里某巷第几家。差在贡院,未能出。”且以批字倩瑮达其家。瑮试罢,持所许钱及书访其家。妻见之,泣曰:“吾夫亡于院中,今两举矣,尚能念家贫邪?”是年瑮登第,复厚恤之,仍携其子以为奴。二十六年考试湖州,以此奴行,因为人言之。此事与唐人所载郭承嘏事相类,而近年士大夫所传或小误云。

  子夏蹴酒

  湖州学,每岁四仲月,堂试诸生,三场誊录封弥,与常试等。其中选首者,郡饷酒五尊,第二、第三人三尊,第四、第五人两尊。绍兴二十一年,唐嘉猷(尧封)为教授,既试,将揭榜,游学进士福州人陈炎梦登大成殿,夫子赐之酒五尊。子夏怒形于色,举足蹴其二。觉而异之,以语同舍生。及榜出,名在第二。嘉猷告之曰:“君本居魁选,坐误引子夏事,故少贬。”始验所梦。

  周庄仲

  周庄仲,建炎二年登科。梦至殿廷下,一人持文字令书押,视其文,若世间愿状,云:“当作阎罗王。”辞以母老,初入仕,不肯从。使者强之,再三令押字,不得已从之,觉而殊不乐。明日,遂改花书。至夜,梦昨夕人复来云:“汝已书押,岂可更改?但事犹在二十年后。”绍兴十七年,为司农寺主簿,又梦人持黄牒来,请受阎王敕:“更二年当复来。”愈恶之,秘不语人。逮十九年七月,恰及二年,方为户部郎官,自谓必无事,始为家人话前梦。其夜,梦门神土地之属来拜辞,若有金鼓骑从相送迎者。翌日,在部中欲饭,觉头昏不清,急归,不及治药而卒。

  阴司判官

  绍兴二十三年七月,湖州教授赵(原注:失其名),夜梦人投刺来谒,曰莫仔。既入坐,起而言曰:“仔,城南人。适闻天符下,除教授为阴司判官,仔副之。方有联事之幸,不敢不修谒。”赵大骇,扣其何人,答曰:“仔,郡之富民也,行第七十一,尝以入粟得助教。”赵觉而恶之。明日诣学,具以所见语诸生。诸生言,果有此人,名族排行皆不妄,然已堕鬼籍二年矣。赵意色怆然,退即感疾,不药而死。

  沈押录

  绍兴二十七年冬,湖州长兴县沈押录,因公事追赴郡狱,系两月乃得释。时已逼冬至,沈晚出门,欲通夕步归,虽天气昏暝不暇止。行四十馀里,夜过半,逢一民居,驻立户外。须臾,女童开门,问何人,告之故。女曰:“村落近多盗,缓急或生事,不若入门内宿。”沈亦念不可前进,乃从之。女又曰:“娘子今夜独宿后房,君试入,当有好事。”沈不答,又言之。沈曰:“恰打官方了来,那敢作此罪过?”女曰:“无妨也。”强邀至数四。沈求汤洗足,女童即入,以大盆盛汤付沈。沈洗足已,取腰间小书刀削爪,刀才出鞘,宅与人及盆皆不见,身正坐一冢上。急舍去,乃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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