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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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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东裴光远,唐龙纪己酉岁,调授滑州卫南县尉。性贪婪,冒于货贿,严刑峻法,吏民畏而恶之。尤好击鞠,虽九夏蒸郁,亦不暂休息。畜一白马,骏健能驰骋,竟以暑月不胜其役,而致毙于广场之内。有里长王表者,家虽富赡,早丧其妻,唯一子可七八岁,白皙端丽,常随父来县曹。 光远见而怜之,呼令入宅,遗以服翫,自是率以为常。光远令所亲谓表曰:“我无子,若能以此儿相饷,当善待汝。纵有大过,亦不汝瑕疵也。”表答曰:“某诚贱微,受制于上。骨肉之间,则无以奉命。况此儿襁褓丧母,岂可复离其父乎?设使以此获罪于明公,亦甘心矣。” 光远闻而衔之。后数日,乃遣表使于曹南,使盗待诸境上,杀之而取其子。大顺辛亥岁春,光远遘疾,逾月委顿。或时若鬼物所中,独言曰:“王表来也,当还尔儿。”又为表言曰:“某虽小吏,慎密未尝有过,反招残贼,规夺赤子。已诉于天,今来请命。”又为己语:“今还尔儿,与尔重作功德,厚赂尔阴钱,免我乎?”皆曰不可。 少顷,曰:“马来也。”则代马语曰:“为人乘骑,自有年限。至于负载驰骤,亦有常程。筋力之劳,所不敢惮。岂有盛夏之月,击鞠不止,毙此微命,实由于君。已诉上天,今来奉取。”又为己语,祈之如王表,终不听。数日,光远遂卒。 《广记》一百二十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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