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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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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观国《学林新编》曰:“《春秋·昭公二十五年·左氏传》:‘季郈之鸡斗。季氏介其鸡,郈氏为之金距。’杜预注曰:‘捣芥子播其羽。或曰:以胶沙播之为介鸡。’观国按,《史记·鲁世家》曰:‘季氏与郈氏斗鸡,季氏芥鸡羽,郈氏金距。’司马迁改‘介’为‘芥’,而杜预用其说以训《左传》耳。观国案,‘介’与‘芥’不相通用。介者,介胄之介也。其介鸡者,为甲以蔽鸡之臆,则可以禦彼之金距矣。司马迁误改‘介’为‘芥’,而杜预循其误。既自以为疑,又增‘胶沙’之说。夫以胶夹沙而播其羽,是自累也,又乌能胜彼鸡?”以上皆王说。 予按,杜预以“介”为“芥”,盖用司马迁之说,贾逵亦尝取此说。至于以“胶沙播羽”,则孔颖达以为“以胶涂鸡之足爪,然后以沙糁之令其涩,得伤彼鸡也。”然其说皆非是。 予按,高诱注《吕氏春秋》云:“铠著鸡头。郑众曰:‘介,甲也。为鸡著甲。’”盖鸡之斗,所伤者头,以铠介著之,是矣。而观国谓为甲以蔽鸡之臆,盖不知高诱之注,及不知物理。夫鸡之斗,其利害不在于臆也。兼亦不见郑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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