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
>
笔记杂录
>
挥麈录
|
上页
下页
一四二
太平兴国五年,诏通判得举选人充京官。运判所举人数,与提刑等。至熙宁三年,置诸路提举常平广惠仓,各添举员。有旨:今后通判更不举选人充京官,运判比提刑减人数之半。
梦远书城(
guxuo.com
)
上一页
回目录
回首页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