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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二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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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清尝谓本朝法令宽明,臣下所犯,轻重有等,未尝妄加诛戮。恭闻太祖有约,藏之太庙,誓不杀大臣、言官,违者不祥。此诚前代不可跂及。虽卢多逊、丁谓罪大如此,仅止流窜,亦复北归。自晋公之后数十年,蔡持正始以吴处厚讦其诗有讥讪语贬新州。又数年,章子厚党论乃兴,一时贤者,皆投炎荒,而子厚迄不能自免,爰其再启此门。元祐间治持正事,二三公不无千虑之一失。使如前代,则奸臣借口,当渫血无穷也。明清尝以此说语朱三十五丈希真,大以为然。太祖誓言,得之曹勋,云从徽宗在燕山,面喻云尔。勋南归,奏知思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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